第二十七回 拯判明合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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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雲: 李社長不悔婚姻,劉錫妻欲損公嗣。

     劉安住孝義雙全,包公判合同文字。

     話說宋仁宗慶曆年間,東京汴梁城離城二十裡老兒村裡,有一人姓劉名添祥,娶妻已故。

    兄弟劉添瑞,娶妻田氏,生有一男,名喚安住,時年三歲。

    兄弟二人專靠耕種度日。

    其年因為旱澇無收,一日,添瑞對兄添祥言曰:"看這田禾不收,如何度日?不如同兄搬去潞州高平縣下馬村,投奔我姨夫張學究處趁熟,将勤補拙,諒亦不至零落。

    不知哥哥意下如何?"添祥曰:"吾年紀高大,難以前去。

    兄弟可同侄等去走一遭。

    " 添瑞曰:"兄弟往他州趁熟,人有前後,眼下哥年紀高大,家有桑田物業,又将不去,今日請我友人李社長為明證見,立兩紙合同文字,兄弟與哥哥各收一紙,以為日後照證,不亦美乎?" 添祥曰:"兄弟所見極是。

    "遂請李社長來家,寫立合同,各收一紙。

    安排酒飯相待之間,李社長對添祥言曰:"有一女名喚滿堂,就與劉二兄為媳婦,就今日就議。

    "添祥見說,喜而答曰:"既蒙不棄,選個吉日,下些定禮。

    "數日完備,添瑞收拾行李,帶了妻子,辭别哥哥,前往高平縣下馬村,見了姨夫張學究,備說來趁熟之事。

    張大喜,留其在家。

     不想添瑞之妻患腦疽瘡症,醫療不痊,一命傾世。

    添瑞痛哭殡葬已畢,恹恹成病,醫療略可。

    張學究勸添瑞:"休憶妻子,将息身體,好養你兒安住。

    "又過半年,添瑞罹天行時氣,頭痛發熱,至六七日又歸泉世。

    正是: 福無雙至從來有,禍不單行自古聞。

     當日張學究令人将劉添瑞葬于其妻墓側。

     不覺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安住在張家村一住十五年,長成一十八歲,聰明智慧,讀書學禮。

    一日,正值清明佳節,張學究夫妻打點祭物,同安住去上墳祭掃。

    到墳前,将祭物供養,張學究與婆婆言曰:"我有句話對你說。

    想安住今已長成了,今年是大利之年,我有心叫他将父母骨骸還鄉,認他伯父,不知你意下何如?"婆婆曰:"丈夫若言及此,亦是陰骘事也。

     妾豈有不可之理。

    "二人商議已定,叫安住拜了祖墳,又叫他在那墳前也拜幾拜。

    安住問曰:"父親,這是何人的墳?"拜畢,學究曰:"孩兒休問。

    "燒了紙将回,安住曰:"父親不通名姓,使孩兒有失其親,我要性命如何?不如尋個自刎。

    " 學究曰:"我兒且住,我說與你。

    這是你生身父母,我是你養身父母。

    你是汴梁城離城二十裡老兒村人,你的伯父姓劉名添祥,你父名添瑞,同你母親将着你,年方三歲,十五年前,因為年歉,來我家趁熟。

    你母患腦疽瘡身死,你父因天行時氣而亡,我夫妻備棺木殡葬了,待孩兒嫡親兒看養。

    " 不說時萬事俱休,張學究才方說罷,安住向墳前放聲大哭曰:"不孝子哪知生身父母雙亡!"學究曰:"孩兒不須煩惱,選吉日良時,将你父母骨骸還鄉,去認了伯父劉添祥,葬埋了你父母骨骸,休要忘我夫婦養育之恩。

    "安住曰:"父親母親之恩過如生身父母,孩兒豈敢有忘?若得身榮,當結草銜環報答。

    "道罷回家,叫人選擇吉日,将父母骨骸包裹已了,收拾衣服盤纏、合同文字做一擔兒挑了,前來拜辭。

    張學究言曰:"你爹娘來時,盤纏并無一文。

    一頭挑着骸骨,一頭是些窮家私。

    孩兒路上小心在意,到地頭時便捎信與我知之。

    "安住曰:"父親放心。

    "遂拜别學究夫婦而去。

     卻說劉添祥忽一日自思:"我兄弟劉添瑞一人卻去趁熟,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