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 縣令糊塗諱言賊盜 英雄困厄怒殺土豪

關燈
尋芳緩步入花叢,但見青松勝杏紅。

     蜂蝶紛紛來又去,卻争紅杏不争松。

     話表船戶喊醒洪錦,洪錦見失竊銀兩、衣服,不由大驚失色。

    洪夫人更加着急,含淚曰:&ldquo這事怎麼好,在杭州被難,幸有李公子仗義疏财,贈川資,使我母子三人回籍。

    現在又遭賊盜偷去銀兩,這裡那有像李公子那樣好人。

    眼見得一家三口死在目前,還有何指望,不如死了,強如餓死。

    &rdquo 言罷,推開篷窗,望河内便跳。

    洪錦雲急忙上前一把扯住,含淚勸道:&ldquo娘呀!何必着急,失了銀兩物件,也可尋得回來。

    暫且尋店住下,寫了失單,令我哥哥進城報地方官,請他捉賊追贓,必有水落石出之日。

    難道娘拚着一死,就算抵了失去的銀兩不成?況且娘這一死,我哥哥豈不急殺,女兒依靠何人,女兒所言是不是?&rdquo 洪夫人方坐在一旁不語。

    洪錦急令船家找了客店,同母親、妹子到客店暫住。

    遂向店家借筆硯,開具失單,問明店家江都縣衙門的路徑。

    這店主姓費,排行第五,人都喚他費五,卻生得刁詐萬分。

    今見洪錦被竊,要去縣内報案,隻因與縣令有些交情,因此頗為殷勤,指明路徑。

     洪錦袖了失單,直往江都縣而來,逢人詢問。

    已到縣衙,卻好正值江都縣升堂理事。

    暗表這江都知縣,姓胡名圖,乃是捐納出身,仗着鑽狗洞舔屁眼巴結大老官,才謀得江都縣之缺。

    到任已有一年,一概公事民情,皆不理問。

    隻曉得要錢,惟恨錢眼小,錢眼若大,他便鑽了過去。

    卻糊塗非常,勿論是何案件,隻要有錢到手,他不管人家冤枉,硬斷下來。

    總言有錢得生,無錢得死。

    本地紳士也曾上告他數次,曾奈他在上司面前,把民間弄來的錢,全送與上司,因此告他不動。

    這也是洪錦時運不通,被竊偏遇着這糊塗官。

    洪錦見胡知縣正坐堂,便向公案前跪下,将被竊情由,申訴一遍,遂将失單呈上。

    胡知縣閱了失單,皺着眉,望下說道:&ldquo你好沒來由,你可知自從本縣到任以來,并未有賊盜,皆是夜不閉戶。

    你來報竊案,你是要訛詐本縣嗎?本縣是一清如水,本縣無錢被你訛索。

    &rdquo 洪錦聞言,暗笑竟有這湖塗人作知縣。

    遂口呼:&ldquo縣太爺,俺亦是宦家子弟,焉敢訛詐地方官;若未被竊,還來撒謊嗎?&rdquo 胡知縣說:&ldquo據你所言,不是訛詐本縣,實是被賊偷竊。

    既然如此,本縣問你,這竊賊姓甚名誰?你可把他交與本縣,代你重辦追贓。

    &rdquo 洪錦聞言暗想:&ldquo天下那有這樣糊塗官,竟令俺遇着。

    &rdquo 因辯道:&ldquo俺若知賊子姓名住處,我自會懲辦他,何用交與你?既為父母官,乃是朝廷一七品銜,為何不明道理?譬如縣太爺是過客,途中被竊,我為本處知縣,你來報竊案,我回你這等話,令你把賊人捉來,交與我代辦,還是要我給你派差,捕賊追贓呢?&rdquo 胡知縣被洪錦問的無言可答,惱羞成怒,将驚堂木一拍,大聲喝道:&ldquo唗!好大膽的刁民,膽敢頂撞本縣。

    來人!将他逐出!&rdquo 值堂書吏見縣官鬧的不成事體,近前禀道:&ldquo這捕賊追贓是太爺分内的責任,況且太爺乃系民間父母官,百姓受了賊盜之害,當派差役訪拿重辦方是。

    太爺勤慎從公,為民除害,日後太爺任滿,衆多百姓感太爺恩德,必然公送德政牌、萬民衣、萬民傘。

    太爺若升他處,有被參處,可将這公送的萬民衣傘、德政牌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