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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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謝。
”璟曰:“恩制示禮數,不以禮遣璟,璟不當行,謹不謝”。
乃上言曰:“臣以憲司,位居獨坐。
今隴蜀無變,不測聖意令臣副峤何也恐乖朝庭故事,請不奉制。
”易之等冀璟出使,當别以事誅之。
既不果,伺璟家有婚禮,将刺殺之。
有密以告者,璟乘事舍于他所,乃免。
易之尋伏誅。
薛懷義承寵遇,則天俾之改姓,雲是驸馬薛紹再従叔。
或俗人号為“薛師”,猖狂恃勢,多度膂力者為僧,潛圖不軌。
殿中侍禦史周矩奏請按之。
則天曰:“不可。
”矩固請,則天曰:“卿去矣,朕即遣來。
”矩至台,薛師亦至,踏階下馬,但坦腹于床。
将按之,薛師躍馬而去,遽以聞則天。
則天曰:“此道人患風,不須苦問。
所度僧,任卿窮按其事。
”諸僧流遠惡州。
矩後竟為薛師之所構,下獄死。
古 則天朝,契丹寇河北,武懿宗将兵讨之,畏懦不進。
比賊退散後,乃奏滄瀛等州诖誤者數百家。
左拾遺王永禮廷折之曰:“素無良吏教習,城池又不完固,遇賊畏懼,苟従之以求生,豈其素有背叛之心耶懿宗擁兵數萬,聞賊辄退走,失城邑,罪當誅戮。
今乃移禍草澤诖誤之人以自解,豈為臣之道。
請斬懿宗,以謝河北百姓。
”懿宗惶懼。
諸诖誤者悉免。
中宗朝,鄭普思承恩寵而潛圖不軌。
蘇瑰奏請按之,以司直範獻忠為判官。
環奏收曾思。
曾思妻得幸于韋庶人,持敕于禦前對。
中宗屢抑瑰而理普思,應對頗不中。
獻忠曆階而進曰:“臣請先斬蘇瑰”。
中宗問其故,對曰:“蘇瑰,國之大臣,荷榮貴久矣,不能先斬逆賊,而後聞。
今使其眩惑天聽,搖動刑柄,而普思反狀昭露,陛下為其申理,此其反者不死。
今聖躬萬福,豈有天耶臣請死,終不能事普思。
”獄乃定,朝廷鹹壯之。
中宗反才月餘,而武三思居中用事,皇後韋氏頗幹朝政,如則天故事。
桓彥範奏曰:“伏見陛下每臨朝聽政,皇後必施帷幔,坐于殿上,參聞政事。
愚臣曆選列辟,詳求往代帝王有與婦人謀及政事者,無不破國亡家,傾朝繼路。
以陰幹陽,違天也:以婦淩夫,違人也。
違天不祥,違人不義。
《書》稱‘牝雞之晨,唯家之索’。
《易》曰‘無攸遂,在中饋’。
言婦人不得幹政也。
伏願陛下覽古人之言,以蒼生為念,不宜令皇後往正殿幹外朝,專在中宮,聿修陰教,則坤儀式叙,鼎命惟新矣。
”疏奏不納。
又有故僧惠範、山人鄭普思、葉靜能等,并挾左道,出入宮禁。
彥範等切谏,并不従。
後彥範等反及禍。
桓彥範等,既匡複帝室,勳烈冠古,武三思害其公忠,将誣以不軌誅之。
大理丞李朝隐請聞明狀。
卿裴譚附會三思,異朝隐判,竟坐誅。
譚遷刑部尚書,侍禦史李祥彈之曰:“異李朝隐一判,破桓敬等五家。
附會三思,狀驗斯在,天下聞者,莫不寒心。
刑部尚書,従此而得。
”略無回避,朝庭壯之。
祥解褐監亭尉,因校考為錄事參軍所擠排。
祥趨入,謂刺史曰:“錄事恃糾曹之權,祥當要居之地,為其妄褒貶耳。
使祥秉筆,頗亦有詞。
”刺史曰:“公試論錄事狀。
”遂授筆曰:“怯斷大案,好勾小稽。
隐自不清,疑他總濁。
階前兩競,鬥困方休。
獄裡囚徒,非赦不出。
”天下以為譚笑之最矣。
宗楚客與弟晉卿及紀處讷等恃權勢,朝野嶽牧除拜多出其門。
百寮惕懼,莫敢言者。
監察禦史崔琬不平之,乃具法冠,陳其罪狀,請收案問。
中宗不許。
明日,又進密狀,乃降敕曰:“卿列霜簡,忠在觸邪,遂能不懼權豪,便有彈射。
眷言稱職,深領乃誠。
然楚客等大臣,須存禮度。
朕識卿姓名,知卿鲠直,但守至公,勿有回避。
”自此朝廷相謂曰:“仁者必有勇,其崔公之謂欤!”累遷刑部郎中。
琬兄璆,以孝友稱,曆刑部員外、揚州司馬。
丁母憂,晝夜哀号,水漿不于口。
不勝喪而卒。
陸大同為雍州司田,時安樂公主、韋溫等侵百姓田業,大同盡斷還之。
長吏懼勢,謀出大同。
會将有事南郊,時已十月,長吏乃舉牒令大同巡縣勸田疇,冀他判司搖動其按也。
大同判雲:“南郊有事,北陸已寒;丁不在田,人皆入室。
此時勸課,切恐煩勞。
”長吏益不悅,乃奏大同為河東令,尋複為雍州司田。
長吏新興王晉,附會太平公主,故多阿黨。
大同終不従。
因謂大同曰:“雍州判佐,不是公官,公何為不别求好官?”大同曰:“某無身材,但守公直,素無廊廟之望,唯以雍州判佐為好官。
”晉不能屈。
大同阖門雍睦,四従同居。
法言即大同伯祖也。
李令質為萬年令,有富人同行盜,系而按之。
驸馬韋擢策馬入縣救盜者,令質不従。
擢乃谮之于中宗。
中宗怒,臨軒召見,舉朝為之恐懼。
令質奏曰:“臣必以韋擢與盜非親非故,故當以貨求耳。
臣豈不懼擢之勢,但申陛下法,死無所恨。
”中宗怒解,乃釋之。
朝列賀之,曰:“設以獲譴,流于嶺南,亦為幸也。
”
”璟曰:“恩制示禮數,不以禮遣璟,璟不當行,謹不謝”。
乃上言曰:“臣以憲司,位居獨坐。
今隴蜀無變,不測聖意令臣副峤何也恐乖朝庭故事,請不奉制。
”易之等冀璟出使,當别以事誅之。
既不果,伺璟家有婚禮,将刺殺之。
有密以告者,璟乘事舍于他所,乃免。
易之尋伏誅。
薛懷義承寵遇,則天俾之改姓,雲是驸馬薛紹再従叔。
或俗人号為“薛師”,猖狂恃勢,多度膂力者為僧,潛圖不軌。
殿中侍禦史周矩奏請按之。
則天曰:“不可。
”矩固請,則天曰:“卿去矣,朕即遣來。
”矩至台,薛師亦至,踏階下馬,但坦腹于床。
将按之,薛師躍馬而去,遽以聞則天。
則天曰:“此道人患風,不須苦問。
所度僧,任卿窮按其事。
”諸僧流遠惡州。
矩後竟為薛師之所構,下獄死。
古 則天朝,契丹寇河北,武懿宗将兵讨之,畏懦不進。
比賊退散後,乃奏滄瀛等州诖誤者數百家。
左拾遺王永禮廷折之曰:“素無良吏教習,城池又不完固,遇賊畏懼,苟従之以求生,豈其素有背叛之心耶懿宗擁兵數萬,聞賊辄退走,失城邑,罪當誅戮。
今乃移禍草澤诖誤之人以自解,豈為臣之道。
請斬懿宗,以謝河北百姓。
”懿宗惶懼。
諸诖誤者悉免。
中宗朝,鄭普思承恩寵而潛圖不軌。
蘇瑰奏請按之,以司直範獻忠為判官。
環奏收曾思。
曾思妻得幸于韋庶人,持敕于禦前對。
中宗屢抑瑰而理普思,應對頗不中。
獻忠曆階而進曰:“臣請先斬蘇瑰”。
中宗問其故,對曰:“蘇瑰,國之大臣,荷榮貴久矣,不能先斬逆賊,而後聞。
今使其眩惑天聽,搖動刑柄,而普思反狀昭露,陛下為其申理,此其反者不死。
今聖躬萬福,豈有天耶臣請死,終不能事普思。
”獄乃定,朝廷鹹壯之。
中宗反才月餘,而武三思居中用事,皇後韋氏頗幹朝政,如則天故事。
桓彥範奏曰:“伏見陛下每臨朝聽政,皇後必施帷幔,坐于殿上,參聞政事。
愚臣曆選列辟,詳求往代帝王有與婦人謀及政事者,無不破國亡家,傾朝繼路。
以陰幹陽,違天也:以婦淩夫,違人也。
違天不祥,違人不義。
《書》稱‘牝雞之晨,唯家之索’。
《易》曰‘無攸遂,在中饋’。
言婦人不得幹政也。
伏願陛下覽古人之言,以蒼生為念,不宜令皇後往正殿幹外朝,專在中宮,聿修陰教,則坤儀式叙,鼎命惟新矣。
”疏奏不納。
又有故僧惠範、山人鄭普思、葉靜能等,并挾左道,出入宮禁。
彥範等切谏,并不従。
後彥範等反及禍。
桓彥範等,既匡複帝室,勳烈冠古,武三思害其公忠,将誣以不軌誅之。
大理丞李朝隐請聞明狀。
卿裴譚附會三思,異朝隐判,竟坐誅。
譚遷刑部尚書,侍禦史李祥彈之曰:“異李朝隐一判,破桓敬等五家。
附會三思,狀驗斯在,天下聞者,莫不寒心。
刑部尚書,従此而得。
”略無回避,朝庭壯之。
祥解褐監亭尉,因校考為錄事參軍所擠排。
祥趨入,謂刺史曰:“錄事恃糾曹之權,祥當要居之地,為其妄褒貶耳。
使祥秉筆,頗亦有詞。
”刺史曰:“公試論錄事狀。
”遂授筆曰:“怯斷大案,好勾小稽。
隐自不清,疑他總濁。
階前兩競,鬥困方休。
獄裡囚徒,非赦不出。
”天下以為譚笑之最矣。
宗楚客與弟晉卿及紀處讷等恃權勢,朝野嶽牧除拜多出其門。
百寮惕懼,莫敢言者。
監察禦史崔琬不平之,乃具法冠,陳其罪狀,請收案問。
中宗不許。
明日,又進密狀,乃降敕曰:“卿列霜簡,忠在觸邪,遂能不懼權豪,便有彈射。
眷言稱職,深領乃誠。
然楚客等大臣,須存禮度。
朕識卿姓名,知卿鲠直,但守至公,勿有回避。
”自此朝廷相謂曰:“仁者必有勇,其崔公之謂欤!”累遷刑部郎中。
琬兄璆,以孝友稱,曆刑部員外、揚州司馬。
丁母憂,晝夜哀号,水漿不于口。
不勝喪而卒。
陸大同為雍州司田,時安樂公主、韋溫等侵百姓田業,大同盡斷還之。
長吏懼勢,謀出大同。
會将有事南郊,時已十月,長吏乃舉牒令大同巡縣勸田疇,冀他判司搖動其按也。
大同判雲:“南郊有事,北陸已寒;丁不在田,人皆入室。
此時勸課,切恐煩勞。
”長吏益不悅,乃奏大同為河東令,尋複為雍州司田。
長吏新興王晉,附會太平公主,故多阿黨。
大同終不従。
因謂大同曰:“雍州判佐,不是公官,公何為不别求好官?”大同曰:“某無身材,但守公直,素無廊廟之望,唯以雍州判佐為好官。
”晉不能屈。
大同阖門雍睦,四従同居。
李令質為萬年令,有富人同行盜,系而按之。
驸馬韋擢策馬入縣救盜者,令質不従。
擢乃谮之于中宗。
中宗怒,臨軒召見,舉朝為之恐懼。
令質奏曰:“臣必以韋擢與盜非親非故,故當以貨求耳。
臣豈不懼擢之勢,但申陛下法,死無所恨。
”中宗怒解,乃釋之。
朝列賀之,曰:“設以獲譴,流于嶺南,亦為幸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