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槐西雜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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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安中寬說,有個人獨自在山林中行走,碰上了兩個人,像是書生,一邊走一邊吟誦詩文。

    一個人的懷中掉下一本書,被趕路人拾起。

    書中的文字十分拙笨,撇捺都不太齊全,僅僅能讓人辨認。

    其中有符口、藥方,有家用春聯,顯得紛亂混雜,毫無頭緒。

    還夾雜着經書、古文、詩詞等。

    沒等趕路人看完,那兩個人急忙追上來把書奪去,轉眼就不見了。

    趕路人懷疑他們是狐仙。

    有一張紙條飄落到草叢裡,等那兩個人走遠後,他才揀起來。

    上面寫着:&ldquo<詩經》中的&lsquo於,字都讀作&lsquo鳥,,《易經》中的&lsquo,字左邊沒有點。

    &rdquo我認為這是借此諷刺那些才疏學淺而又喜歡談論學問的人。

    然而能在這方面專心一意,豈不勝過隻知飲酒賭博、沾花惹草的人!假如這些人都能受到稱贊和勉勵,那麼其中有些人一定會學有所成。

    如果鄙視他們、斥責他們、嘲笑他們,是沒有想到聖人是如何對待互鄉、阙黨兩個小童子的。

    那些道學家過于高傲,讓人甘心自暴自棄,而他們卻隻顧沽名釣譽,把社會人心看作與己無關的事。

     景州的甯遜公,能夠把琉璃舂成碎末,用油漆調勻,堆砌成大字。

    這些字有立體的凹凸,還有皺紋,很像石頭的花紋。

    甯遜公自恃有這種技能,常在富貴人家走動,還喜歡要人家招待他酒食。

    他隻要聽到什麼地方有宴會,一定去混吃混喝。

    有一天,他剛好是吳橋鎮賽神集會,甯遜公就把自己做的對聯匾額拿去出售。

    到了傍晚,對聯匾額賣出去了,得了幾兩銀子。

    忽然,碰到十幾個人來邀請他,說:&lsquo我們想請您花一個月的工夫,堆砌一批字,分送給親友,也希望得點利潤。

    今天晚上,我們先請您吃一頓,明天我們再請你到一個地方去堆字。

    &rdquo甯遜公很高興,跟着他們進了酒店,一起大吃大喝。

    到頭更天時,酒店主人催他們離開,說要關店了。

    這時,那十幾個人一下子不見了,酒席上隻剩下甯遜公一個人。

    甯遜公沒有話說,隻好把口袋中的銀錢都拿出來付酒席費,又懊喪又氣憤地回家去。

    不如道這件事究竟是法術還是狐狸作怪。

    李露園說:&ldquo這位先生應該受到這種報應。

    &rdquo 某公眷戀着一個娈童,他性情溫柔扣婉,既無市儈的習氣舉止,也沒有恃着受寵而驕縱的意思。

    忽然他連着哭了好幾天,眼睛都哭腫了。

    某公奇怪地問他怎麼了。

    他感慨地說:&ldquo我天天給您侍寝,卻一點兒也沒察覺什麼。

    昨天,寓所裡的某人和某童鬼混,我從縫隙中偷看,那種醜态簡直難以形容,和躺着的女子玉體相比,實在是太不一樣了。

    因此我想到,我這堂堂的男子卻受到如此的污辱,真是後悔都來不及呀,所以我羞愧憤恨,,想一死了之。

    &rdquo某公想方設法勸解他,但他始終郁郁不樂。

    後來他終于逃走了。

    有人說:&ldquo那位娈童已經改名換姓,用心讀書、求取功名去了。

    &rdquo梅禹金寫有《青泥蓮花記》,像這位娈童,也和出污泥而不染的蓮花差不多了。

    又,奴仆張凱,起初是滄州的差役,後來在半夜聽到罪犯偷偷的哭泣聲,内心受到震動而辭去,賣身到先父姚安公家。

    張凱四十多歲時,還沒有兒子。

    一天,他的媳婦臨産了,張凱神情憂傷地說:&ldquo恐怕是個閨女吧。

    &rdquo孩子生出來果然是個女兒。

    妻子問:&ldquo你怎麼知道的?&rdquo張凱說:&ldquo我當差役時,有個人指控他的妻子和鄰居張九通奸。

    衆人都知道張九冤枉,可事情關系到弄不清的男女奸情,因而沒人替他辨白。

    恰好上司派我拘捕張九。

    我就禀告說:&ldquo張九在初五因拖欠田稅被拘捕,初八那天挨了十五大闆後被放了。

    現已不知他上哪兒去了,谙您再寬限幾天吧。

    ,上司查看了證據,翻閱了簿冊,确實如此,于是就怒斥告狀人說:&lsquo初七那天張九正被關押着,他怎麼能到你媳婦的卧室裡去呢?,把他打了一通後趕出了衙門。

    其實這是另一個張九,我不過是借他搪塞一番。

    去年,我聽說那個女人死了。

    昨天夜裡,夢見她向我下拜,知道她将轉世托生,成為我的女兒了。

    &rdquo後來,這個女兒嫁給商人作妻子,張凱夫婦年老又多病,最終全都仰仗她孝敬奉養以終天年。

    楊椒山撰有《羅刹成佛記》一書。

    像這位奴仆的經曆,也和惡鬼成佛的過程相差無幾吧! 據馮平宇說:有張四喜其人,因家貧,靠給人打工為生。

    漂流到萬全山中,被一對老夫婦收留,在其菜園做活。

    老夫婦喜歡他的勤勞刻苦,将女兒嫁給他,招他入贅。

    過了幾年,老夫婦說要去塞外看望長女,四喜也帶着他妻子離開了。

    時間久了,張四喜逐漸發現他妻子原來是狐精變的,感到與異類為配偶很羞恥,趁她單獨站在某處時,偷偷地彎弓而射,射中左腿。

    狐女用手拔出箭,一下子跳到四喜面前,拿箭指着他責備說:&ldquo你太無情,真讓人痛恨。

    盡管這樣,别的狐狸媚人,都是苟且野合的。

    我則是受父母之命,按照禮儀與你結婚的,有夫婦之義在。

    由于三綱的約束,不願向你複仇,你既然嫌棄我,我也不願強住下去招你讨厭。

    &rdquo說完握着四喜的手痛哭,過了一會兒,突然消逝了。

    四喜回到家中,過了幾年,病死了,窮得連斂葬的棺材也沒有。

    忽然,狐女從外面哭到家中,拜見公婆,向他們詳細訴說其經曆;又說:&ldquo媳婦未再嫁,所以敢來探望。

    &rdquo四喜的母親非常感動,痛罵四喜不良。

    狐女俯首不語。

    有一個鄰婦感到不平,也艱着罵。

    狐女很不高興地對她說:&ldquo父母罵兒,沒什麼不可以的。

    你怎能當着人家的妻子,罵人家的丈夫!&rdquo怒沖沖地拂衣就走,不知哪裡去了。

    去後,在四喜的屍身旁邊發現白金五兩,用它才得以安葬。

    後四喜父母很貧窮,但往往能在箱子或盆盎中意外地發現錢米,大約也是狐女所給的。

    聽者都說這個狐女不但身形化作人,心靈也化作人了。

    有人又說,狐精即使知禮,恐怕到不了這種地步,很可能是平宇故意編造一個故事,以使不如狐女的人感到慚愧。

    姚安公說:&ldquo平宇雖然是個村叟,但立心誠笃忠實,平生沒說過一句虛妄不實的話;與他談話,都出言遲鈍,不是能夠編造故事的人啊。

    &rdquo 觀察使盧吉說,茌平縣有對夫婦相繼死去,遺留下一個孩子,剛滿周歲。

    死者的兄嫂都不憐憫他,不照顧他,緻使快要餓死了。

    忽然一位少婦推門而入,把小孩抱在懷裡,罵死者的兄嫂說:&ldquo你們弟弟夫婦的屍骨未寒,你們倆怎麼能忍心到這種地步!不如把孩子交給我,還可以找到一個活命的地方。

    &rdquo她帶着孩子離開,誰也不知她去了哪兒。

    鄰裡們全都親眼看到這一場景。

    有了解内情的人說:&ldquo那個弟弟在世的時候,時常和一個狐女親近。

    估計那狐女也許是不忘舊情,來探望孤兒吧?&rdquo恐怕這位少婦也是張四喜的妻子那類人。

     烏魯木齊有很多妓院,小樓深巷,絲竹之聲不絕于耳。

    從谯樓的鼓聲剛響,到清晨寺院打鐘時,那裡總是燈火閃耀。

    冶蕩的人在那裡為昕欲為,官府不禁止,也禁止不了。

    甯夏的布商何某,年輕貌美,風姿綽約,積累了千金資财。

    他也不太吝啬,卻不喜歡去逛青樓妓館。

    隻是養了十幾頭母豬,飼養得格外肥壯,洗刷得極為爽潔,他每天關起門來,輪番狎弄它們。

    母豬們也和他依偎在一起,就像和公豬相親相愛一樣。

    他的仆人一直在偷看,何某卻沒有察覺。

    一次他的朋友借着醉酒的機會,開玩笑問起這事,何某羞慚難當,跳井而死。

    迪化廳同知木金泰說:&ldquo如果不是我親自審理這樁案子,即使是司馬光把這事告訴我,我也不會相信。

    &rdquo你創作的烏魯木齊雜詩中,有一首寫道:&ldquo石破天驚事有無,後來好色勝登徒。

    何郎甘為風情死,才信劉郎愛媚豬。

    &rdquo那首詩吟詠的就是這件事。

    人的性情竟怪癖到這個地步。

    由此可知用理來判斷天下的事,不能窮盡天下事的變化,即使用情來判斷天下的事,同樣也不能窮盡天下事的變化。

     張一科這個人,已經忘記他的籍貫了。

    他帶着妻子到塞外謀生,在一個西北商人家裡做雇工。

    西域商人愛戀他的妻子,為她揮金如土,沒有幾年,财産都轉手成了一科的,反而在一科家中寄食。

    妻子讨厭輕蔑這個西北商人,謾罵着叫他出去。

    張一科說:&ldquo沒有這個人,我們也沒有今天的日子,抛棄他是不吉利的。

    &rdquo堅決不肯把西北商人趕出去。

    有一天,妻子拿着木棒去趕西北商人,張一科憤怒地罵妻子,妻子也反口罵道:。

    他并不是喜愛我,而是迷戀我的姿色。

    我也不是喜歡他,而是貪得他的财産。

    他用财産來交換女色,女色已經得到了,我本來就沒有什麼對不起他;我用女色來博取财産,他的财産已經光了,他也不能責備我。

    這時候不趕他走,留着幹什麼呢!&rdquo張一科更加憤怒,竟然拔刀把妻子殺死了。

    他先拿出一百兩銀子送給西北商人,然後自首進了監獄。

    還有一個人,忘了他的姓名了。

    他也帶着妻子到塞外去。

    妻子病死後,他又窮得回不了家鄉,就要讨飯了。

    忽然,有個西北商人把他叫到店裡,送他五十兩銀子。

    這個人覺得贈送的銀子豐厚得出奇,一定要商人講出理由。

    西北商人悄悄地說:&ldquo我和你妻子最親熱,你并不知道。

    你妻子臨死前,偷偷地把你托付給我。

    我不忍心辜負死者,所以資助你回家鄉。

    &rdquo這個人憤怒地把銀子抛在地下,和西北商人打起來,直到打官司。

    這兩件事相隔不到一個月。

    溫相國當時鎮守烏魯木齊。

    有一天,在秀野亭宴請下屬,酒席之間談論到這兩件事。

    當過竹山縣令的陳題橋說:&ldquo一個不因為貧富變化就改變交情,一個不因為生死變化就背叛諾言,他們雖然都是市井小民,但都有古時純樸的道義,值得流傳的。

    &rdquo溫公皺着眉頭說:&ldquo當然是古時純樸的道義。

    不過,張一科的行為值得宣揚嗎?&rdquo後來,條妻的張一科被判抵罪,但判決很輕;贈送銀子的商人被判杖刑,但不用帶枷示衆。

    溫公想了很久,感慨地說:&ldquo都不符合法律呀!不過,人情淡薄已經很長久了,有關衙門這樣報上來,就這樣發落算了。

    &rdquo 據嘉祥人曾映華說:有一個秋月澄明的晚上,他正與幾個朋友在園外散步。

    忽然,從東南方刮來一陣滾滾的旋風,其中有十幾個鬼,互相糾纏着,又打又罵。

    還能辨明他們說的一兩句話,似是争論宋代理學家朱熹、陸九淵的學術異同。

    學術門派之争的禍患,難道竟能一直延續到陰間麼! &ldquo去去複去去,凄恻門前路。

    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

    含情一回首,見我窗前柳。

    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鈎。

    咋為樓上女,簾下調鹦鹉。

    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

    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

    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悲哉兩決絕,從此終天别。

    别鶴空徘徊,誰念嗚聲哀!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

    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

    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

    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

    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

    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

    死亦無别語,願葬君家土。

    傥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

    &rdquo此詩見于<永樂大典》,題目叫做<李芳樹刺血詩》,沒有注明創作年代,也不清楚芳樹的底細。

    不知該詩是自述,就像窦玄妻子寫的詩一樣呢?還是由同時代的人代寫,就像焦仲卿妻詩一樣。

    這首詩世上沒有流傳的本子,我在校刊<四庫全書》時偶然發現的。

    我喜歡詩中纏綿悱恻的情調,卻沒有一絲怨恨的情緒,恐怕連鬼神聽後都會為之落淚的。

    我讓館吏把這首詩抄錄出一份,但時間一長就找不到了。

    來到灤陽供職後,在清點舊書時,忽然在一個小箱子裡找到了這首詩。

    它被埋沒了幾百年,終于又重見于世,這難道不是那位女子的貞魄,直貫日、月、星三光,才使詩具有了不可磨滅的價值嗎?陸耳山副都禦史說:&ldquo這首詩編排在南宋韓世忠孫女的詩前,她生活在宋代末年,那麼芳樹一定是宋朝人。

    &rdquo根據慣例推斷,想來應當是這樣。

     舅親安實齋,在某晚上床睡覺,忽聽到室外有敲門聲。

    問是誰,沒有回答,去看,也沒看見人。

    過了幾晚,又發生這事。

    再過幾晚,其家别的居室也發生這事。

    就這樣發生過十多次,除此之外沒有别的變故。

    後來村中擒獲一個盜賊,供稱他曾進入某家十多次,都因為人沒睡,空手而歸。

    問其日期,與舅親家聽到扣門的日期完全符合,這才知遒是鬼發出的有盜之警。

    所以,瑞兆不見得就吉祥,妖異之事也未見得就一定帶來災禍,這要因人而異。

     明朝永樂二年,朝廷降旨把江南大族遷往京師一帶。

    我家始祖椒坡公從上元縣遷到獻縣的景城。

    後來子孫繁衍,一部分人就到崔莊居住,地址在景城東面三裡外。

    現在,當地人中科舉做官的,大多出在崔莊,所以都稱為崔莊紀,稱贊崔莊的紀氏興旺。

    我家的一族自稱為景城紀,表示不忘根本出處。

    椒坡公的舊居在景城、崔莊之間,經過戰亂,早已倒塌了,宅基屬于堂叔口庵先生一家所有。

    口庵曾經跟我讀過經書,乾隆二十一年鄉試中舉,想在原來宅基上建房居住。

    姚安公預先為他題了一副對聯:&ldquo當年始祖初遷地,此日雲孫再造家。

    &rdquo後來,房子沒有建成,姚安公在甲申年八月去世了。

    風水先生占、,隻有這裡是吉地,因此拿出其他田地與口庵交換,把姚安公葬在這裡。

    那副對聯好像是姚安公自己的谶語一樣。

    凡事都是早已預定的,難道還不可信嗎? 我的妾沈氏,我為她取字為明。

    她的祖先是長洲人,後來流落到河間縣,她的父親就把家安置在那裡了。

    她父母生下兩個女兒,沈氏行二。

    她頭腦靈活,極為聰敏,一點兒也不像小家小戶的女子。

    她經常私下對姐姐說:&ldquo我不能作種田人的媳婦,而高門大戶又肯定不會娶我為夫人。

    将來我也許會成為顯貴人家的妾吧?&rdquo她母親隐約聽說了她的想法,最終滿足了她的願望。

    她生性乖巧伶俐,一輩子不曾得罪過一個人。

    她最初嫁給我時,去拜見馬夫人。

    馬夫人說:&ldquo聽說你自願作妾,妾也是很不容易作的呢。

    &rdquo沈氏恭敬地回答說:&ldquo隻因不願意作妾,故而妾才難作。

    既然情願去作妾,那妾又有什麼難作的呢!&rdquo因此馬夫人始終像對待嬌寵的女兒一樣善愛她。

    沈氏曾經對我說:&ldquo女子應該在四十歲以前死,這樣人們還會追念她,憐惜她。

    假如活到身穿黑裙、滿頭白發時,像孤雛、腐鼠那樣被人嫌棄,我實在不願意!&rdquo後來也終于遂了她的心願。

    她在乾隆五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去世,年僅三十歲。

    起初,她隻認得幾個字,以後随着我核查校對圖書,時間長了,于是就能粗通文章的意思,也能用淺顯的語言寫詩了。

    臨死前,她把自己的一幅小像交給女兒,嘴裡朗誦着一首詩,請我書寫下來。

    詩中寫道:&ldquo三十年來夢一場,遺容手付女收藏。

    他時話我生平事,認取姑蘇沈五娘。

    &rdquo之後,平靜地死去了。

    在她病重的時候,我因在圓明園值班,就住在海澱槐西老屋。

    一天夜裡,我恍恍惚惚兩次夢見她,以為是自己一心挂念她才夢見的。

    後來才知道她在這天夜裡曾經昏厥過,過了兩個時辰才蘇醒過來。

    她對她母親說:&ldquo剛才我夢見自己來到海澱的寓所,聽見像打雷一樣的巨響,就被吓醒了。

    &rdquo我追憶那天晚上發生的事,确實牆上的挂瓶因繩子斷了摔在地上,我這才領悟到她的活魂來到槐西老屋。

    因此我就在她的遺像上題寫了詩句:&ldquo幾分相似幾分非,可是香魂月下歸?春夢無痕時一瞥,最關情處在依稀。

    &rdquo另一首寫道:&ldquo到死春蠶尚有絲,離魂倩女不須疑。

    一聲驚破梨花夢,恰記銅瓶墜地時。

    &rdquo詩中所記述的就是這件事。

     相隔幾千裡,身為燕趙地方之人,去談論雲南、貴州的風俗,卻認為居住在那裡的人,還不如我所了解得真實可信。

    這種說法對不對呢?比别人晚出生幾十年,作為一個紮着發髻、缺牙露齒的小孩子,去談論老前輩的事,卻說那些見過他們的人,還不如我所了解得真實可信。

    這種說法是對不對呢?左丘明身為魯國史官,親眼見過聖人。

    他對于《春秋》一書,的确了解它的源流始末。

    到了唐朝中葉,陸淳等人開始持有不同的見解。

    宋代人孫複以後,又有些人一哄而起,都認為左丘明的說法不可信,隻有自己的說法才可信。

    為什麼有不同的觀點呢?因為漢代儒者治學緻力于實際,宋代儒者看重名聲,假如推演不出新義,就不能聳人聽聞;假如不推翻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