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槐西雜志二
關燈
小
中
大
據安中寬說,有個人獨自在山林中行走,碰上了兩個人,像是書生,一邊走一邊吟誦詩文。
一個人的懷中掉下一本書,被趕路人拾起。
書中的文字十分拙笨,撇捺都不太齊全,僅僅能讓人辨認。
其中有符口、藥方,有家用春聯,顯得紛亂混雜,毫無頭緒。
還夾雜着經書、古文、詩詞等。
沒等趕路人看完,那兩個人急忙追上來把書奪去,轉眼就不見了。
趕路人懷疑他們是狐仙。
有一張紙條飄落到草叢裡,等那兩個人走遠後,他才揀起來。
上面寫着:&ldquo<詩經》中的&lsquo於,字都讀作&lsquo鳥,,《易經》中的&lsquo,字左邊沒有點。
&rdquo我認為這是借此諷刺那些才疏學淺而又喜歡談論學問的人。
然而能在這方面專心一意,豈不勝過隻知飲酒賭博、沾花惹草的人!假如這些人都能受到稱贊和勉勵,那麼其中有些人一定會學有所成。
如果鄙視他們、斥責他們、嘲笑他們,是沒有想到聖人是如何對待互鄉、阙黨兩個小童子的。
那些道學家過于高傲,讓人甘心自暴自棄,而他們卻隻顧沽名釣譽,把社會人心看作與己無關的事。
景州的甯遜公,能夠把琉璃舂成碎末,用油漆調勻,堆砌成大字。
這些字有立體的凹凸,還有皺紋,很像石頭的花紋。
甯遜公自恃有這種技能,常在富貴人家走動,還喜歡要人家招待他酒食。
他隻要聽到什麼地方有宴會,一定去混吃混喝。
有一天,他剛好是吳橋鎮賽神集會,甯遜公就把自己做的對聯匾額拿去出售。
到了傍晚,對聯匾額賣出去了,得了幾兩銀子。
忽然,碰到十幾個人來邀請他,說:&lsquo我們想請您花一個月的工夫,堆砌一批字,分送給親友,也希望得點利潤。
今天晚上,我們先請您吃一頓,明天我們再請你到一個地方去堆字。
&rdquo甯遜公很高興,跟着他們進了酒店,一起大吃大喝。
到頭更天時,酒店主人催他們離開,說要關店了。
這時,那十幾個人一下子不見了,酒席上隻剩下甯遜公一個人。
甯遜公沒有話說,隻好把口袋中的銀錢都拿出來付酒席費,又懊喪又氣憤地回家去。
不如道這件事究竟是法術還是狐狸作怪。
李露園說:&ldquo這位先生應該受到這種報應。
&rdquo 某公眷戀着一個娈童,他性情溫柔扣婉,既無市儈的習氣舉止,也沒有恃着受寵而驕縱的意思。
忽然他連着哭了好幾天,眼睛都哭腫了。
某公奇怪地問他怎麼了。
他感慨地說:&ldquo我天天給您侍寝,卻一點兒也沒察覺什麼。
昨天,寓所裡的某人和某童鬼混,我從縫隙中偷看,那種醜态簡直難以形容,和躺着的女子玉體相比,實在是太不一樣了。
因此我想到,我這堂堂的男子卻受到如此的污辱,真是後悔都來不及呀,所以我羞愧憤恨,,想一死了之。
&rdquo某公想方設法勸解他,但他始終郁郁不樂。
後來他終于逃走了。
有人說:&ldquo那位娈童已經改名換姓,用心讀書、求取功名去了。
&rdquo梅禹金寫有《青泥蓮花記》,像這位娈童,也和出污泥而不染的蓮花差不多了。
又,奴仆張凱,起初是滄州的差役,後來在半夜聽到罪犯偷偷的哭泣聲,内心受到震動而辭去,賣身到先父姚安公家。
張凱四十多歲時,還沒有兒子。
一天,他的媳婦臨産了,張凱神情憂傷地說:&ldquo恐怕是個閨女吧。
&rdquo孩子生出來果然是個女兒。
妻子問:&ldquo你怎麼知道的?&rdquo張凱說:&ldquo我當差役時,有個人指控他的妻子和鄰居張九通奸。
衆人都知道張九冤枉,可事情關系到弄不清的男女奸情,因而沒人替他辨白。
恰好上司派我拘捕張九。
我就禀告說:&ldquo張九在初五因拖欠田稅被拘捕,初八那天挨了十五大闆後被放了。
現已不知他上哪兒去了,谙您再寬限幾天吧。
,上司查看了證據,翻閱了簿冊,确實如此,于是就怒斥告狀人說:&lsquo初七那天張九正被關押着,他怎麼能到你媳婦的卧室裡去呢?,把他打了一通後趕出了衙門。
其實這是另一個張九,我不過是借他搪塞一番。
去年,我聽說那個女人死了。
昨天夜裡,夢見她向我下拜,知道她将轉世托生,成為我的女兒了。
&rdquo後來,這個女兒嫁給商人作妻子,張凱夫婦年老又多病,最終全都仰仗她孝敬奉養以終天年。
楊椒山撰有《羅刹成佛記》一書。
像這位奴仆的經曆,也和惡鬼成佛的過程相差無幾吧! 據馮平宇說:有張四喜其人,因家貧,靠給人打工為生。
漂流到萬全山中,被一對老夫婦收留,在其菜園做活。
老夫婦喜歡他的勤勞刻苦,将女兒嫁給他,招他入贅。
過了幾年,老夫婦說要去塞外看望長女,四喜也帶着他妻子離開了。
時間久了,張四喜逐漸發現他妻子原來是狐精變的,感到與異類為配偶很羞恥,趁她單獨站在某處時,偷偷地彎弓而射,射中左腿。
狐女用手拔出箭,一下子跳到四喜面前,拿箭指着他責備說:&ldquo你太無情,真讓人痛恨。
盡管這樣,别的狐狸媚人,都是苟且野合的。
我則是受父母之命,按照禮儀與你結婚的,有夫婦之義在。
由于三綱的約束,不願向你複仇,你既然嫌棄我,我也不願強住下去招你讨厭。
&rdquo說完握着四喜的手痛哭,過了一會兒,突然消逝了。
四喜回到家中,過了幾年,病死了,窮得連斂葬的棺材也沒有。
忽然,狐女從外面哭到家中,拜見公婆,向他們詳細訴說其經曆;又說:&ldquo媳婦未再嫁,所以敢來探望。
&rdquo四喜的母親非常感動,痛罵四喜不良。
狐女俯首不語。
有一個鄰婦感到不平,也艱着罵。
狐女很不高興地對她說:&ldquo父母罵兒,沒什麼不可以的。
你怎能當着人家的妻子,罵人家的丈夫!&rdquo怒沖沖地拂衣就走,不知哪裡去了。
去後,在四喜的屍身旁邊發現白金五兩,用它才得以安葬。
後四喜父母很貧窮,但往往能在箱子或盆盎中意外地發現錢米,大約也是狐女所給的。
聽者都說這個狐女不但身形化作人,心靈也化作人了。
有人又說,狐精即使知禮,恐怕到不了這種地步,很可能是平宇故意編造一個故事,以使不如狐女的人感到慚愧。
姚安公說:&ldquo平宇雖然是個村叟,但立心誠笃忠實,平生沒說過一句虛妄不實的話;與他談話,都出言遲鈍,不是能夠編造故事的人啊。
&rdquo 觀察使盧吉說,茌平縣有對夫婦相繼死去,遺留下一個孩子,剛滿周歲。
死者的兄嫂都不憐憫他,不照顧他,緻使快要餓死了。
忽然一位少婦推門而入,把小孩抱在懷裡,罵死者的兄嫂說:&ldquo你們弟弟夫婦的屍骨未寒,你們倆怎麼能忍心到這種地步!不如把孩子交給我,還可以找到一個活命的地方。
&rdquo她帶着孩子離開,誰也不知她去了哪兒。
鄰裡們全都親眼看到這一場景。
有了解内情的人說:&ldquo那個弟弟在世的時候,時常和一個狐女親近。
估計那狐女也許是不忘舊情,來探望孤兒吧?&rdquo恐怕這位少婦也是張四喜的妻子那類人。
烏魯木齊有很多妓院,小樓深巷,絲竹之聲不絕于耳。
從谯樓的鼓聲剛響,到清晨寺院打鐘時,那裡總是燈火閃耀。
冶蕩的人在那裡為昕欲為,官府不禁止,也禁止不了。
甯夏的布商何某,年輕貌美,風姿綽約,積累了千金資财。
他也不太吝啬,卻不喜歡去逛青樓妓館。
隻是養了十幾頭母豬,飼養得格外肥壯,洗刷得極為爽潔,他每天關起門來,輪番狎弄它們。
母豬們也和他依偎在一起,就像和公豬相親相愛一樣。
他的仆人一直在偷看,何某卻沒有察覺。
一次他的朋友借着醉酒的機會,開玩笑問起這事,何某羞慚難當,跳井而死。
迪化廳同知木金泰說:&ldquo如果不是我親自審理這樁案子,即使是司馬光把這事告訴我,我也不會相信。
&rdquo你創作的烏魯木齊雜詩中,有一首寫道:&ldquo石破天驚事有無,後來好色勝登徒。
何郎甘為風情死,才信劉郎愛媚豬。
&rdquo那首詩吟詠的就是這件事。
人的性情竟怪癖到這個地步。
由此可知用理來判斷天下的事,不能窮盡天下事的變化,即使用情來判斷天下的事,同樣也不能窮盡天下事的變化。
張一科這個人,已經忘記他的籍貫了。
他帶着妻子到塞外謀生,在一個西北商人家裡做雇工。
西域商人愛戀他的妻子,為她揮金如土,沒有幾年,财産都轉手成了一科的,反而在一科家中寄食。
妻子讨厭輕蔑這個西北商人,謾罵着叫他出去。
張一科說:&ldquo沒有這個人,我們也沒有今天的日子,抛棄他是不吉利的。
&rdquo堅決不肯把西北商人趕出去。
有一天,妻子拿着木棒去趕西北商人,張一科憤怒地罵妻子,妻子也反口罵道:。
他并不是喜愛我,而是迷戀我的姿色。
我也不是喜歡他,而是貪得他的财産。
他用财産來交換女色,女色已經得到了,我本來就沒有什麼對不起他;我用女色來博取财産,他的财産已經光了,他也不能責備我。
這時候不趕他走,留着幹什麼呢!&rdquo張一科更加憤怒,竟然拔刀把妻子殺死了。
他先拿出一百兩銀子送給西北商人,然後自首進了監獄。
還有一個人,忘了他的姓名了。
他也帶着妻子到塞外去。
妻子病死後,他又窮得回不了家鄉,就要讨飯了。
忽然,有個西北商人把他叫到店裡,送他五十兩銀子。
這個人覺得贈送的銀子豐厚得出奇,一定要商人講出理由。
西北商人悄悄地說:&ldquo我和你妻子最親熱,你并不知道。
你妻子臨死前,偷偷地把你托付給我。
我不忍心辜負死者,所以資助你回家鄉。
&rdquo這個人憤怒地把銀子抛在地下,和西北商人打起來,直到打官司。
這兩件事相隔不到一個月。
溫相國當時鎮守烏魯木齊。
有一天,在秀野亭宴請下屬,酒席之間談論到這兩件事。
當過竹山縣令的陳題橋說:&ldquo一個不因為貧富變化就改變交情,一個不因為生死變化就背叛諾言,他們雖然都是市井小民,但都有古時純樸的道義,值得流傳的。
&rdquo溫公皺着眉頭說:&ldquo當然是古時純樸的道義。
不過,張一科的行為值得宣揚嗎?&rdquo後來,條妻的張一科被判抵罪,但判決很輕;贈送銀子的商人被判杖刑,但不用帶枷示衆。
溫公想了很久,感慨地說:&ldquo都不符合法律呀!不過,人情淡薄已經很長久了,有關衙門這樣報上來,就這樣發落算了。
&rdquo 據嘉祥人曾映華說:有一個秋月澄明的晚上,他正與幾個朋友在園外散步。
忽然,從東南方刮來一陣滾滾的旋風,其中有十幾個鬼,互相糾纏着,又打又罵。
還能辨明他們說的一兩句話,似是争論宋代理學家朱熹、陸九淵的學術異同。
學術門派之争的禍患,難道竟能一直延續到陰間麼! &ldquo去去複去去,凄恻門前路。
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
含情一回首,見我窗前柳。
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鈎。
咋為樓上女,簾下調鹦鹉。
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
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
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悲哉兩決絕,從此終天别。
别鶴空徘徊,誰念嗚聲哀!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
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
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
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
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
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
死亦無别語,願葬君家土。
傥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
&rdquo此詩見于<永樂大典》,題目叫做<李芳樹刺血詩》,沒有注明創作年代,也不清楚芳樹的底細。
不知該詩是自述,就像窦玄妻子寫的詩一樣呢?還是由同時代的人代寫,就像焦仲卿妻詩一樣。
這首詩世上沒有流傳的本子,我在校刊<四庫全書》時偶然發現的。
我喜歡詩中纏綿悱恻的情調,卻沒有一絲怨恨的情緒,恐怕連鬼神聽後都會為之落淚的。
我讓館吏把這首詩抄錄出一份,但時間一長就找不到了。
來到灤陽供職後,在清點舊書時,忽然在一個小箱子裡找到了這首詩。
它被埋沒了幾百年,終于又重見于世,這難道不是那位女子的貞魄,直貫日、月、星三光,才使詩具有了不可磨滅的價值嗎?陸耳山副都禦史說:&ldquo這首詩編排在南宋韓世忠孫女的詩前,她生活在宋代末年,那麼芳樹一定是宋朝人。
&rdquo根據慣例推斷,想來應當是這樣。
舅親安實齋,在某晚上床睡覺,忽聽到室外有敲門聲。
問是誰,沒有回答,去看,也沒看見人。
過了幾晚,又發生這事。
再過幾晚,其家别的居室也發生這事。
就這樣發生過十多次,除此之外沒有别的變故。
後來村中擒獲一個盜賊,供稱他曾進入某家十多次,都因為人沒睡,空手而歸。
問其日期,與舅親家聽到扣門的日期完全符合,這才知遒是鬼發出的有盜之警。
所以,瑞兆不見得就吉祥,妖異之事也未見得就一定帶來災禍,這要因人而異。
明朝永樂二年,朝廷降旨把江南大族遷往京師一帶。
我家始祖椒坡公從上元縣遷到獻縣的景城。
後來子孫繁衍,一部分人就到崔莊居住,地址在景城東面三裡外。
現在,當地人中科舉做官的,大多出在崔莊,所以都稱為崔莊紀,稱贊崔莊的紀氏興旺。
我家的一族自稱為景城紀,表示不忘根本出處。
椒坡公的舊居在景城、崔莊之間,經過戰亂,早已倒塌了,宅基屬于堂叔口庵先生一家所有。
口庵曾經跟我讀過經書,乾隆二十一年鄉試中舉,想在原來宅基上建房居住。
姚安公預先為他題了一副對聯:&ldquo當年始祖初遷地,此日雲孫再造家。
&rdquo後來,房子沒有建成,姚安公在甲申年八月去世了。
風水先生占、,隻有這裡是吉地,因此拿出其他田地與口庵交換,把姚安公葬在這裡。
那副對聯好像是姚安公自己的谶語一樣。
凡事都是早已預定的,難道還不可信嗎? 我的妾沈氏,我為她取字為明。
她的祖先是長洲人,後來流落到河間縣,她的父親就把家安置在那裡了。
她父母生下兩個女兒,沈氏行二。
她頭腦靈活,極為聰敏,一點兒也不像小家小戶的女子。
她經常私下對姐姐說:&ldquo我不能作種田人的媳婦,而高門大戶又肯定不會娶我為夫人。
将來我也許會成為顯貴人家的妾吧?&rdquo她母親隐約聽說了她的想法,最終滿足了她的願望。
她生性乖巧伶俐,一輩子不曾得罪過一個人。
她最初嫁給我時,去拜見馬夫人。
馬夫人說:&ldquo聽說你自願作妾,妾也是很不容易作的呢。
&rdquo沈氏恭敬地回答說:&ldquo隻因不願意作妾,故而妾才難作。
既然情願去作妾,那妾又有什麼難作的呢!&rdquo因此馬夫人始終像對待嬌寵的女兒一樣善愛她。
沈氏曾經對我說:&ldquo女子應該在四十歲以前死,這樣人們還會追念她,憐惜她。
假如活到身穿黑裙、滿頭白發時,像孤雛、腐鼠那樣被人嫌棄,我實在不願意!&rdquo後來也終于遂了她的心願。
她在乾隆五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去世,年僅三十歲。
起初,她隻認得幾個字,以後随着我核查校對圖書,時間長了,于是就能粗通文章的意思,也能用淺顯的語言寫詩了。
臨死前,她把自己的一幅小像交給女兒,嘴裡朗誦着一首詩,請我書寫下來。
詩中寫道:&ldquo三十年來夢一場,遺容手付女收藏。
他時話我生平事,認取姑蘇沈五娘。
&rdquo之後,平靜地死去了。
在她病重的時候,我因在圓明園值班,就住在海澱槐西老屋。
一天夜裡,我恍恍惚惚兩次夢見她,以為是自己一心挂念她才夢見的。
後來才知道她在這天夜裡曾經昏厥過,過了兩個時辰才蘇醒過來。
她對她母親說:&ldquo剛才我夢見自己來到海澱的寓所,聽見像打雷一樣的巨響,就被吓醒了。
&rdquo我追憶那天晚上發生的事,确實牆上的挂瓶因繩子斷了摔在地上,我這才領悟到她的活魂來到槐西老屋。
因此我就在她的遺像上題寫了詩句:&ldquo幾分相似幾分非,可是香魂月下歸?春夢無痕時一瞥,最關情處在依稀。
&rdquo另一首寫道:&ldquo到死春蠶尚有絲,離魂倩女不須疑。
一聲驚破梨花夢,恰記銅瓶墜地時。
&rdquo詩中所記述的就是這件事。
相隔幾千裡,身為燕趙地方之人,去談論雲南、貴州的風俗,卻認為居住在那裡的人,還不如我所了解得真實可信。
這種說法對不對呢?比别人晚出生幾十年,作為一個紮着發髻、缺牙露齒的小孩子,去談論老前輩的事,卻說那些見過他們的人,還不如我所了解得真實可信。
這種說法是對不對呢?左丘明身為魯國史官,親眼見過聖人。
他對于《春秋》一書,的确了解它的源流始末。
到了唐朝中葉,陸淳等人開始持有不同的見解。
宋代人孫複以後,又有些人一哄而起,都認為左丘明的說法不可信,隻有自己的說法才可信。
為什麼有不同的觀點呢?因為漢代儒者治學緻力于實際,宋代儒者看重名聲,假如推演不出新義,就不能聳人聽聞;假如不推翻舊說,
一個人的懷中掉下一本書,被趕路人拾起。
書中的文字十分拙笨,撇捺都不太齊全,僅僅能讓人辨認。
其中有符口、藥方,有家用春聯,顯得紛亂混雜,毫無頭緒。
還夾雜着經書、古文、詩詞等。
沒等趕路人看完,那兩個人急忙追上來把書奪去,轉眼就不見了。
趕路人懷疑他們是狐仙。
有一張紙條飄落到草叢裡,等那兩個人走遠後,他才揀起來。
上面寫着:&ldquo<詩經》中的&lsquo於,字都讀作&lsquo鳥,,《易經》中的&lsquo,字左邊沒有點。
&rdquo我認為這是借此諷刺那些才疏學淺而又喜歡談論學問的人。
然而能在這方面專心一意,豈不勝過隻知飲酒賭博、沾花惹草的人!假如這些人都能受到稱贊和勉勵,那麼其中有些人一定會學有所成。
如果鄙視他們、斥責他們、嘲笑他們,是沒有想到聖人是如何對待互鄉、阙黨兩個小童子的。
那些道學家過于高傲,讓人甘心自暴自棄,而他們卻隻顧沽名釣譽,把社會人心看作與己無關的事。
景州的甯遜公,能夠把琉璃舂成碎末,用油漆調勻,堆砌成大字。
這些字有立體的凹凸,還有皺紋,很像石頭的花紋。
甯遜公自恃有這種技能,常在富貴人家走動,還喜歡要人家招待他酒食。
他隻要聽到什麼地方有宴會,一定去混吃混喝。
有一天,他剛好是吳橋鎮賽神集會,甯遜公就把自己做的對聯匾額拿去出售。
到了傍晚,對聯匾額賣出去了,得了幾兩銀子。
忽然,碰到十幾個人來邀請他,說:&lsquo我們想請您花一個月的工夫,堆砌一批字,分送給親友,也希望得點利潤。
今天晚上,我們先請您吃一頓,明天我們再請你到一個地方去堆字。
&rdquo甯遜公很高興,跟着他們進了酒店,一起大吃大喝。
到頭更天時,酒店主人催他們離開,說要關店了。
這時,那十幾個人一下子不見了,酒席上隻剩下甯遜公一個人。
甯遜公沒有話說,隻好把口袋中的銀錢都拿出來付酒席費,又懊喪又氣憤地回家去。
不如道這件事究竟是法術還是狐狸作怪。
李露園說:&ldquo這位先生應該受到這種報應。
&rdquo 某公眷戀着一個娈童,他性情溫柔扣婉,既無市儈的習氣舉止,也沒有恃着受寵而驕縱的意思。
忽然他連着哭了好幾天,眼睛都哭腫了。
某公奇怪地問他怎麼了。
他感慨地說:&ldquo我天天給您侍寝,卻一點兒也沒察覺什麼。
昨天,寓所裡的某人和某童鬼混,我從縫隙中偷看,那種醜态簡直難以形容,和躺着的女子玉體相比,實在是太不一樣了。
因此我想到,我這堂堂的男子卻受到如此的污辱,真是後悔都來不及呀,所以我羞愧憤恨,,想一死了之。
&rdquo某公想方設法勸解他,但他始終郁郁不樂。
後來他終于逃走了。
有人說:&ldquo那位娈童已經改名換姓,用心讀書、求取功名去了。
&rdquo梅禹金寫有《青泥蓮花記》,像這位娈童,也和出污泥而不染的蓮花差不多了。
又,奴仆張凱,起初是滄州的差役,後來在半夜聽到罪犯偷偷的哭泣聲,内心受到震動而辭去,賣身到先父姚安公家。
張凱四十多歲時,還沒有兒子。
一天,他的媳婦臨産了,張凱神情憂傷地說:&ldquo恐怕是個閨女吧。
&rdquo孩子生出來果然是個女兒。
妻子問:&ldquo你怎麼知道的?&rdquo張凱說:&ldquo我當差役時,有個人指控他的妻子和鄰居張九通奸。
衆人都知道張九冤枉,可事情關系到弄不清的男女奸情,因而沒人替他辨白。
恰好上司派我拘捕張九。
我就禀告說:&ldquo張九在初五因拖欠田稅被拘捕,初八那天挨了十五大闆後被放了。
現已不知他上哪兒去了,谙您再寬限幾天吧。
,上司查看了證據,翻閱了簿冊,确實如此,于是就怒斥告狀人說:&lsquo初七那天張九正被關押着,他怎麼能到你媳婦的卧室裡去呢?,把他打了一通後趕出了衙門。
其實這是另一個張九,我不過是借他搪塞一番。
去年,我聽說那個女人死了。
昨天夜裡,夢見她向我下拜,知道她将轉世托生,成為我的女兒了。
&rdquo後來,這個女兒嫁給商人作妻子,張凱夫婦年老又多病,最終全都仰仗她孝敬奉養以終天年。
楊椒山撰有《羅刹成佛記》一書。
像這位奴仆的經曆,也和惡鬼成佛的過程相差無幾吧! 據馮平宇說:有張四喜其人,因家貧,靠給人打工為生。
漂流到萬全山中,被一對老夫婦收留,在其菜園做活。
老夫婦喜歡他的勤勞刻苦,将女兒嫁給他,招他入贅。
過了幾年,老夫婦說要去塞外看望長女,四喜也帶着他妻子離開了。
時間久了,張四喜逐漸發現他妻子原來是狐精變的,感到與異類為配偶很羞恥,趁她單獨站在某處時,偷偷地彎弓而射,射中左腿。
狐女用手拔出箭,一下子跳到四喜面前,拿箭指着他責備說:&ldquo你太無情,真讓人痛恨。
盡管這樣,别的狐狸媚人,都是苟且野合的。
我則是受父母之命,按照禮儀與你結婚的,有夫婦之義在。
由于三綱的約束,不願向你複仇,你既然嫌棄我,我也不願強住下去招你讨厭。
&rdquo說完握着四喜的手痛哭,過了一會兒,突然消逝了。
四喜回到家中,過了幾年,病死了,窮得連斂葬的棺材也沒有。
忽然,狐女從外面哭到家中,拜見公婆,向他們詳細訴說其經曆;又說:&ldquo媳婦未再嫁,所以敢來探望。
&rdquo四喜的母親非常感動,痛罵四喜不良。
狐女俯首不語。
有一個鄰婦感到不平,也艱着罵。
狐女很不高興地對她說:&ldquo父母罵兒,沒什麼不可以的。
你怎能當着人家的妻子,罵人家的丈夫!&rdquo怒沖沖地拂衣就走,不知哪裡去了。
去後,在四喜的屍身旁邊發現白金五兩,用它才得以安葬。
後四喜父母很貧窮,但往往能在箱子或盆盎中意外地發現錢米,大約也是狐女所給的。
聽者都說這個狐女不但身形化作人,心靈也化作人了。
有人又說,狐精即使知禮,恐怕到不了這種地步,很可能是平宇故意編造一個故事,以使不如狐女的人感到慚愧。
姚安公說:&ldquo平宇雖然是個村叟,但立心誠笃忠實,平生沒說過一句虛妄不實的話;與他談話,都出言遲鈍,不是能夠編造故事的人啊。
&rdquo 觀察使盧吉說,茌平縣有對夫婦相繼死去,遺留下一個孩子,剛滿周歲。
死者的兄嫂都不憐憫他,不照顧他,緻使快要餓死了。
忽然一位少婦推門而入,把小孩抱在懷裡,罵死者的兄嫂說:&ldquo你們弟弟夫婦的屍骨未寒,你們倆怎麼能忍心到這種地步!不如把孩子交給我,還可以找到一個活命的地方。
&rdquo她帶着孩子離開,誰也不知她去了哪兒。
鄰裡們全都親眼看到這一場景。
有了解内情的人說:&ldquo那個弟弟在世的時候,時常和一個狐女親近。
估計那狐女也許是不忘舊情,來探望孤兒吧?&rdquo恐怕這位少婦也是張四喜的妻子那類人。
烏魯木齊有很多妓院,小樓深巷,絲竹之聲不絕于耳。
從谯樓的鼓聲剛響,到清晨寺院打鐘時,那裡總是燈火閃耀。
冶蕩的人在那裡為昕欲為,官府不禁止,也禁止不了。
甯夏的布商何某,年輕貌美,風姿綽約,積累了千金資财。
他也不太吝啬,卻不喜歡去逛青樓妓館。
隻是養了十幾頭母豬,飼養得格外肥壯,洗刷得極為爽潔,他每天關起門來,輪番狎弄它們。
母豬們也和他依偎在一起,就像和公豬相親相愛一樣。
他的仆人一直在偷看,何某卻沒有察覺。
一次他的朋友借着醉酒的機會,開玩笑問起這事,何某羞慚難當,跳井而死。
迪化廳同知木金泰說:&ldquo如果不是我親自審理這樁案子,即使是司馬光把這事告訴我,我也不會相信。
&rdquo你創作的烏魯木齊雜詩中,有一首寫道:&ldquo石破天驚事有無,後來好色勝登徒。
何郎甘為風情死,才信劉郎愛媚豬。
&rdquo那首詩吟詠的就是這件事。
人的性情竟怪癖到這個地步。
由此可知用理來判斷天下的事,不能窮盡天下事的變化,即使用情來判斷天下的事,同樣也不能窮盡天下事的變化。
張一科這個人,已經忘記他的籍貫了。
他帶着妻子到塞外謀生,在一個西北商人家裡做雇工。
西域商人愛戀他的妻子,為她揮金如土,沒有幾年,财産都轉手成了一科的,反而在一科家中寄食。
妻子讨厭輕蔑這個西北商人,謾罵着叫他出去。
張一科說:&ldquo沒有這個人,我們也沒有今天的日子,抛棄他是不吉利的。
&rdquo堅決不肯把西北商人趕出去。
有一天,妻子拿着木棒去趕西北商人,張一科憤怒地罵妻子,妻子也反口罵道:。
他并不是喜愛我,而是迷戀我的姿色。
我也不是喜歡他,而是貪得他的财産。
他用财産來交換女色,女色已經得到了,我本來就沒有什麼對不起他;我用女色來博取财産,他的财産已經光了,他也不能責備我。
這時候不趕他走,留着幹什麼呢!&rdquo張一科更加憤怒,竟然拔刀把妻子殺死了。
他先拿出一百兩銀子送給西北商人,然後自首進了監獄。
還有一個人,忘了他的姓名了。
他也帶着妻子到塞外去。
妻子病死後,他又窮得回不了家鄉,就要讨飯了。
忽然,有個西北商人把他叫到店裡,送他五十兩銀子。
這個人覺得贈送的銀子豐厚得出奇,一定要商人講出理由。
西北商人悄悄地說:&ldquo我和你妻子最親熱,你并不知道。
你妻子臨死前,偷偷地把你托付給我。
我不忍心辜負死者,所以資助你回家鄉。
&rdquo這個人憤怒地把銀子抛在地下,和西北商人打起來,直到打官司。
這兩件事相隔不到一個月。
溫相國當時鎮守烏魯木齊。
有一天,在秀野亭宴請下屬,酒席之間談論到這兩件事。
當過竹山縣令的陳題橋說:&ldquo一個不因為貧富變化就改變交情,一個不因為生死變化就背叛諾言,他們雖然都是市井小民,但都有古時純樸的道義,值得流傳的。
&rdquo溫公皺着眉頭說:&ldquo當然是古時純樸的道義。
不過,張一科的行為值得宣揚嗎?&rdquo後來,條妻的張一科被判抵罪,但判決很輕;贈送銀子的商人被判杖刑,但不用帶枷示衆。
溫公想了很久,感慨地說:&ldquo都不符合法律呀!不過,人情淡薄已經很長久了,有關衙門這樣報上來,就這樣發落算了。
&rdquo 據嘉祥人曾映華說:有一個秋月澄明的晚上,他正與幾個朋友在園外散步。
忽然,從東南方刮來一陣滾滾的旋風,其中有十幾個鬼,互相糾纏着,又打又罵。
還能辨明他們說的一兩句話,似是争論宋代理學家朱熹、陸九淵的學術異同。
學術門派之争的禍患,難道竟能一直延續到陰間麼! &ldquo去去複去去,凄恻門前路。
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
含情一回首,見我窗前柳。
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鈎。
咋為樓上女,簾下調鹦鹉。
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
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
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悲哉兩決絕,從此終天别。
别鶴空徘徊,誰念嗚聲哀!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
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
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
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
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
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
死亦無别語,願葬君家土。
傥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
&rdquo此詩見于<永樂大典》,題目叫做<李芳樹刺血詩》,沒有注明創作年代,也不清楚芳樹的底細。
不知該詩是自述,就像窦玄妻子寫的詩一樣呢?還是由同時代的人代寫,就像焦仲卿妻詩一樣。
這首詩世上沒有流傳的本子,我在校刊<四庫全書》時偶然發現的。
我喜歡詩中纏綿悱恻的情調,卻沒有一絲怨恨的情緒,恐怕連鬼神聽後都會為之落淚的。
我讓館吏把這首詩抄錄出一份,但時間一長就找不到了。
來到灤陽供職後,在清點舊書時,忽然在一個小箱子裡找到了這首詩。
它被埋沒了幾百年,終于又重見于世,這難道不是那位女子的貞魄,直貫日、月、星三光,才使詩具有了不可磨滅的價值嗎?陸耳山副都禦史說:&ldquo這首詩編排在南宋韓世忠孫女的詩前,她生活在宋代末年,那麼芳樹一定是宋朝人。
&rdquo根據慣例推斷,想來應當是這樣。
舅親安實齋,在某晚上床睡覺,忽聽到室外有敲門聲。
問是誰,沒有回答,去看,也沒看見人。
過了幾晚,又發生這事。
再過幾晚,其家别的居室也發生這事。
就這樣發生過十多次,除此之外沒有别的變故。
後來村中擒獲一個盜賊,供稱他曾進入某家十多次,都因為人沒睡,空手而歸。
問其日期,與舅親家聽到扣門的日期完全符合,這才知遒是鬼發出的有盜之警。
所以,瑞兆不見得就吉祥,妖異之事也未見得就一定帶來災禍,這要因人而異。
明朝永樂二年,朝廷降旨把江南大族遷往京師一帶。
我家始祖椒坡公從上元縣遷到獻縣的景城。
後來子孫繁衍,一部分人就到崔莊居住,地址在景城東面三裡外。
現在,當地人中科舉做官的,大多出在崔莊,所以都稱為崔莊紀,稱贊崔莊的紀氏興旺。
我家的一族自稱為景城紀,表示不忘根本出處。
椒坡公的舊居在景城、崔莊之間,經過戰亂,早已倒塌了,宅基屬于堂叔口庵先生一家所有。
口庵曾經跟我讀過經書,乾隆二十一年鄉試中舉,想在原來宅基上建房居住。
姚安公預先為他題了一副對聯:&ldquo當年始祖初遷地,此日雲孫再造家。
&rdquo後來,房子沒有建成,姚安公在甲申年八月去世了。
風水先生占、,隻有這裡是吉地,因此拿出其他田地與口庵交換,把姚安公葬在這裡。
那副對聯好像是姚安公自己的谶語一樣。
凡事都是早已預定的,難道還不可信嗎? 我的妾沈氏,我為她取字為明。
她的祖先是長洲人,後來流落到河間縣,她的父親就把家安置在那裡了。
她父母生下兩個女兒,沈氏行二。
她頭腦靈活,極為聰敏,一點兒也不像小家小戶的女子。
她經常私下對姐姐說:&ldquo我不能作種田人的媳婦,而高門大戶又肯定不會娶我為夫人。
将來我也許會成為顯貴人家的妾吧?&rdquo她母親隐約聽說了她的想法,最終滿足了她的願望。
她生性乖巧伶俐,一輩子不曾得罪過一個人。
她最初嫁給我時,去拜見馬夫人。
馬夫人說:&ldquo聽說你自願作妾,妾也是很不容易作的呢。
&rdquo沈氏恭敬地回答說:&ldquo隻因不願意作妾,故而妾才難作。
既然情願去作妾,那妾又有什麼難作的呢!&rdquo因此馬夫人始終像對待嬌寵的女兒一樣善愛她。
沈氏曾經對我說:&ldquo女子應該在四十歲以前死,這樣人們還會追念她,憐惜她。
假如活到身穿黑裙、滿頭白發時,像孤雛、腐鼠那樣被人嫌棄,我實在不願意!&rdquo後來也終于遂了她的心願。
她在乾隆五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去世,年僅三十歲。
起初,她隻認得幾個字,以後随着我核查校對圖書,時間長了,于是就能粗通文章的意思,也能用淺顯的語言寫詩了。
臨死前,她把自己的一幅小像交給女兒,嘴裡朗誦着一首詩,請我書寫下來。
詩中寫道:&ldquo三十年來夢一場,遺容手付女收藏。
他時話我生平事,認取姑蘇沈五娘。
&rdquo之後,平靜地死去了。
在她病重的時候,我因在圓明園值班,就住在海澱槐西老屋。
一天夜裡,我恍恍惚惚兩次夢見她,以為是自己一心挂念她才夢見的。
後來才知道她在這天夜裡曾經昏厥過,過了兩個時辰才蘇醒過來。
她對她母親說:&ldquo剛才我夢見自己來到海澱的寓所,聽見像打雷一樣的巨響,就被吓醒了。
&rdquo我追憶那天晚上發生的事,确實牆上的挂瓶因繩子斷了摔在地上,我這才領悟到她的活魂來到槐西老屋。
因此我就在她的遺像上題寫了詩句:&ldquo幾分相似幾分非,可是香魂月下歸?春夢無痕時一瞥,最關情處在依稀。
&rdquo另一首寫道:&ldquo到死春蠶尚有絲,離魂倩女不須疑。
一聲驚破梨花夢,恰記銅瓶墜地時。
&rdquo詩中所記述的就是這件事。
相隔幾千裡,身為燕趙地方之人,去談論雲南、貴州的風俗,卻認為居住在那裡的人,還不如我所了解得真實可信。
這種說法對不對呢?比别人晚出生幾十年,作為一個紮着發髻、缺牙露齒的小孩子,去談論老前輩的事,卻說那些見過他們的人,還不如我所了解得真實可信。
這種說法是對不對呢?左丘明身為魯國史官,親眼見過聖人。
他對于《春秋》一書,的确了解它的源流始末。
到了唐朝中葉,陸淳等人開始持有不同的見解。
宋代人孫複以後,又有些人一哄而起,都認為左丘明的說法不可信,隻有自己的說法才可信。
為什麼有不同的觀點呢?因為漢代儒者治學緻力于實際,宋代儒者看重名聲,假如推演不出新義,就不能聳人聽聞;假如不推翻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