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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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思時間除外),也不過二十多天。

    後來,我知道,構思時間兩倍或三倍于寫作時間,倒是正常的。

    《追求》連構思帶寫作,共化了兩個月。

    那時候,我是現寫現賣,以此來解決每日的面包問題,實在不可能細細推敲,反複修改。

    印出來後,自己一看,當然有些不滿意,有時是很不滿意,可是這時候如果再來修改,誰也不肯再付錢,而我又家無餘糧可以坐吃半月一月,因此,隻好這樣自慰:下次寫新的作品時注意不要再蹈覆轍了罷。

    但不幸的是,依然屢蹈覆轍,直到二十多年後寫《霜葉紅似二月花》,也是預支了錢,限期屆滿,非交稿不可,匆匆趕出來,沒有再看一遍就送出去了。

    主觀意圖和客觀條件就是常常這樣矛盾的。

     我今天來回述這些瑣屑的事情,并不想借此來辯解自己的小說沒有寫好乃不是自己之過。

    自知之明,向來還有一點(這應當感謝我的故世已久的母親在我童年時對我的教育)。

    我回述這些瑣事,用意隻在說明:當我有了可能修改舊作的時候,我卻又有另一種的矛盾心理。

    這就是當一九五四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打算重排這三本小說的時候,曾建議我修改其中的某些部分;那時候,我覺得不改呢,讀者将說我還在把&ldquo謬種流傳&rdquo,改呢,那就失去了本來面目,那就不是一九二七&mdash&mdash二八年我的作品,而成為一九五四年我的&ldquo新作&rdquo了。

    這&ldquo矛盾&rdquo似乎頗不易解決。

    當時我主張幹脆不再重印,但出版社又不以為然。

    如果我采取了執中方法,把這三本舊作,字句上作了或多或少的修改,而對于作品的思想内容,則根本不動。

    至于字句上的修改,《幻滅》和《動搖》改的少,僅當全書的百分之一或不及百分之一,《追求》則較多,但亦不過當全書的百分之三。

    三本書原來的思想内容,都沒有改變,這是可以和舊印本對證的。

    這樣修改後,也印行了三年。

    現在,出版社有出作家們的&ldquo文集&rdquo的計劃,把我也算一個,而且又向我提議:《幻滅》等三書的修改部分是否可以回複原狀?這一次,我很快就決定了答複:不必再改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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