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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舞陽的演說裡又提到南鄉的事,很鄭重地稱之為“婦女覺醒的春雷”,“婢妾解放的先驅”,并且又惋惜于城裡的婦女運動反而無聲無臭,有落後的現象;她說:
“進步的鄉村,落後的城市,這是我們的恥辱!”
不但孫舞陽,以老成持重著名的縣黨部婦女部長張小姐的演說,也痛論婢妾制度之不人道,為黨義所不許,而當尼姑的女人,也非盡出自願,大都為奸人掠賣,尼庵之黑暗,無異于娼寮。
這兩位的話,仿佛就證實了謠言之有根。
街談巷議自然更盛,而滿心想獨建殊勳的胡國光也深恐别人捷足先得,便迫不及待地在最近的縣黨部會議中提出了他的宿構的議案了。
這個議案,在胡國光是一舉而兩善備:解決了金鳳姐的困難地位,結束了陸慕遊和錢素貞的明來暗去的問題,滿足了自己的混水摸魚。
各委員中間照例不能意見一緻。
因為胡國光雖然尚未采取街頭輿論的未字女子也要抽簽,并且他的全案中也沒有抽簽,但是他主張一切婢妾,孀婦,尼姑,都收為公有,由公家發配。
陳中首先反對,以為如此辦理,便差不多等于“公妻”,适足以證實了土豪劣紳的謠誣。
方羅蘭也反對,以為“公家發配”違反了結婚自由的原則。
最奇怪的,是張小姐也反對,這不能不使胡國光憤憤了。
“張同志也反對,很令人驚異。
”他說,“那天‘三八’節張同志演說,明明攻擊妾婢制度非人道和尼姑傷風敗俗。
何以前後言行矛盾呢?” “我的演說的用意,是在喚醒人們。
我希望以後不再有妾婢尼姑增添出來,并不主張目前多事紛更。
況且收為公有既惹人議論,公家發配也違背自由,可知解放妾婢尼姑的實行方法,原很困難,不得不慎重辦理。
” 張小姐理直氣壯地說,但胡國光譏笑她是“半步政策”。
他說: “走了半步就不走,我們何必革命呢?至于方法,自然應該從長讨論,可是原則上我不能不堅持我的主張。
” 似乎“何必革命呢”這句話,很有些刺激力,而“半步政策”亦屬情所難堪,所以林子沖和彭剛都站到胡國光一邊了;方羅蘭本來不是根本反對,也就有“可以讨論辦法”的話,表示不複堅決反對。
這麼着,讨論的方向,便離開了“提案能否成立”而轉到“執行的方法”,事實上胡國光已經得了勝利。
“公家發配,太不尊重女子人格;簡直把女子仍作商品看待,萬不可行。
我主張替她們解除了鎖鍊,還了她們的自由,就完了。
”林子沖說。
方羅蘭微微搖頭,還沒說話,張小姐已經發言反對了。
她以為婢妾等等還沒有自由的能力,把她們解放了而即不管,還不是仍舊被人誘拐去作第二次的奴隸;她提出一個主張是: “已經解放的婢妾尼姑,必須先由公家給以相當的教育和謀生的技能,然後聽憑她們的自願去生活。
” 大家覺得辦法還妥當,沒有異議。
但是孀婦應否解放,以及一切婢妾是否都無條件地解放,又成了争執的焦點。
胡國光極力主張孀婦也須解放,理由是借此打破封建思想。
辯論了許久,大家覺得倦了,于是議案就決定如下: ——婢,一律解放;妾,年過四十者得聽其仍留故主之家;尼姑,一律解放,老年者亦得聽其自便;孀婦,年不過三十而無子女者,一律解放,餘聽其自便。
又決定了“本案委托婦女部會同婦女協會先行調查,限一星期竣事;其應解放之婦女即設解放婦女保管所以收容之”。
一件簇新的事業便算是辦好了。
“解放婦女保管所”這名目,本來還有人嫌不妥,但争論了半日,頭腦都有些發脹的委員們實在不能再苦思,此等小節,就不再事苛求,任其“解放婦女”“保管”算了。
當下最得意的,自然是胡國光。
會議散後,他立刻到孀婦錢素貞的家裡
這兩位的話,仿佛就證實了謠言之有根。
街談巷議自然更盛,而滿心想獨建殊勳的胡國光也深恐别人捷足先得,便迫不及待地在最近的縣黨部會議中提出了他的宿構的議案了。
這個議案,在胡國光是一舉而兩善備:解決了金鳳姐的困難地位,結束了陸慕遊和錢素貞的明來暗去的問題,滿足了自己的混水摸魚。
各委員中間照例不能意見一緻。
因為胡國光雖然尚未采取街頭輿論的未字女子也要抽簽,并且他的全案中也沒有抽簽,但是他主張一切婢妾,孀婦,尼姑,都收為公有,由公家發配。
陳中首先反對,以為如此辦理,便差不多等于“公妻”,适足以證實了土豪劣紳的謠誣。
方羅蘭也反對,以為“公家發配”違反了結婚自由的原則。
最奇怪的,是張小姐也反對,這不能不使胡國光憤憤了。
“張同志也反對,很令人驚異。
”他說,“那天‘三八’節張同志演說,明明攻擊妾婢制度非人道和尼姑傷風敗俗。
何以前後言行矛盾呢?” “我的演說的用意,是在喚醒人們。
我希望以後不再有妾婢尼姑增添出來,并不主張目前多事紛更。
況且收為公有既惹人議論,公家發配也違背自由,可知解放妾婢尼姑的實行方法,原很困難,不得不慎重辦理。
” 張小姐理直氣壯地說,但胡國光譏笑她是“半步政策”。
他說: “走了半步就不走,我們何必革命呢?至于方法,自然應該從長讨論,可是原則上我不能不堅持我的主張。
” 似乎“何必革命呢”這句話,很有些刺激力,而“半步政策”亦屬情所難堪,所以林子沖和彭剛都站到胡國光一邊了;方羅蘭本來不是根本反對,也就有“可以讨論辦法”的話,表示不複堅決反對。
這麼着,讨論的方向,便離開了“提案能否成立”而轉到“執行的方法”,事實上胡國光已經得了勝利。
“公家發配,太不尊重女子人格;簡直把女子仍作商品看待,萬不可行。
我主張替她們解除了鎖鍊,還了她們的自由,就完了。
”林子沖說。
方羅蘭微微搖頭,還沒說話,張小姐已經發言反對了。
她以為婢妾等等還沒有自由的能力,把她們解放了而即不管,還不是仍舊被人誘拐去作第二次的奴隸;她提出一個主張是: “已經解放的婢妾尼姑,必須先由公家給以相當的教育和謀生的技能,然後聽憑她們的自願去生活。
” 大家覺得辦法還妥當,沒有異議。
但是孀婦應否解放,以及一切婢妾是否都無條件地解放,又成了争執的焦點。
胡國光極力主張孀婦也須解放,理由是借此打破封建思想。
辯論了許久,大家覺得倦了,于是議案就決定如下: ——婢,一律解放;妾,年過四十者得聽其仍留故主之家;尼姑,一律解放,老年者亦得聽其自便;孀婦,年不過三十而無子女者,一律解放,餘聽其自便。
又決定了“本案委托婦女部會同婦女協會先行調查,限一星期竣事;其應解放之婦女即設解放婦女保管所以收容之”。
一件簇新的事業便算是辦好了。
“解放婦女保管所”這名目,本來還有人嫌不妥,但争論了半日,頭腦都有些發脹的委員們實在不能再苦思,此等小節,就不再事苛求,任其“解放婦女”“保管”算了。
當下最得意的,自然是胡國光。
會議散後,他立刻到孀婦錢素貞的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