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 金酬外護遭魔毒 聖顯幽魂救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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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既大聖來取,我再延他陽壽一紀,教他跟大聖去。

    金衣童子遂領出寇洪,寇洪見了行者,聲聲叫道:“老師,老師!救我一救!”行者道:“你被強盜踢死。

    此乃陰司地藏王菩薩之處,我老孫特來取你到陽世間,對明此事,既蒙菩薩放回,又延你陽壽一紀,待十二年之後,你再來也。

    ”那員外頂禮不盡。

    行者謝辭了菩薩,将他吹化為氣,掉于衣袖之間,同去幽府,複返陽間。

    駕雲頭到了寇家,即喚八戒捎開材蓋,把他魂靈兒推付本身。

     須臾間,透出氣來活了,那員外爬出材來,對唐僧四衆磕頭道:“師父,師父!寇洪死于非命,蒙師父至陰司救活,乃再造之恩!”言謝不已。

    及回頭見各官羅列,即又磕頭道:“列位老爹都如何在舍?”那刺史道:“你兒子始初遞失狀,坐名告了聖僧,我即差人捕獲;不期聖僧路遇殺劫你家之賊,奪取财物,送還你家。

    是我下人誤捉,未得詳審,當送監禁。

    今夜被你顯魂,我先伯亦來家訴告,縣中又蒙浪蕩遊神下界,一時就有這許多顯應,所以放出聖僧,聖僧卻又去救活你也。

    ”那員外跪道:“老爹,其實枉了這四位聖僧!那夜有三十多名強盜,明火執杖,劫去家私,是我難舍,向賊理說,不期被他一腳撩陰踢死,與這四位何幹!”叫過妻子來,“是誰人踢死,你等辄敢妄告?請老爹定罪。

    ”當時一家老小隻是磕頭,刺史寬恩,免其罪過。

    寇洪教安排筵宴,酬謝府縣厚恩,個個未坐回衙。

    至次日,再挂齋僧牌,又款留三藏,三藏決不肯住。

    卻又請親友,辦旌幢,如前送行而去。

    咦!這正是——【證道本夾批:“天高”句人所共知,“地闊”句人未必知。

    二句和看,始見其妙。

    】 地辟能存兇惡事,天高不負善心人。

    逍遙穩步如來徑,隻到靈山極樂門。

     畢竟不知見佛何如,且聽下回分解。

     【悟元子曰:上回言不能深藏潛隐,招禍之由。

    此回言通幽達明脫災之道。

    夫道高者毀來,德修者謗興。

    此修行人之所必有,然能被褐懷玉,深藏若愚,有若無,實若虛,混俗和光,方圓應世,則我者無自滿之失,而在人者少争奇之思,雖外有些小魔障,亦可以逢兇而化吉。

    否則,門前賽寶,輕浮淺露,便是開門揖盜,自取滅亡。

     寇員外因示富而被盜,又不肯舍财而拼命,乃系逐于末而忘其本,暗室虧心,外邊盡假,被賊撩陰一腳踢死,出爾反爾,于賊何涉?噫!寇員外之死而入陰,即唐僧之死而入陰。

    何則?寇員外之死,皆由送唐僧過于奢華之故。

    然則四衆不善于遁迹潛形,而員外亦即炫耀資财,此老妪、寇梁兄弟,陷他四衆所由來也。

     狀雲:“唐僧點着火”,法身不定也;“八戒叫殺人”,不知禁戒也;“沙和尚劫出金銀去”,任意張狂也;“孫行者打死我父親”,肆行無忌也。

    如此招搖,顧外失内.認假為真,暗生障礙,其苦也不亦宜乎?獨是金酬外護,則是以德相酬,以恩相報,何至反遭魔毒而入獄?殊不知員外因送僧人而緻死.僧人因酬外護而入獄,皆是不能韬明養晦,務于外而失于内,恩内有害,德中懷刑,勢所必然。

    外護入地獄,僧人人牢獄,僅是在不明之地安身立命,重于末節,一傷其本原。

    雖靈山不遠,而猶在鬼窟中作生涯;即真經在望,尚在地獄中做事業,焉能逃得閻王老子之手乎?當斯時也,若非振道心,去人心,幾不令前功俱廢乎? “四衆到得監門,行者笑道:‘進去!進去!這裡莫狗咬,倒好耍子。

    ’”夫狗者,貪圖之物,比人之貪心。

    既無貪心,随在而安,倒好耍子。

    不色不空,“有用用中無用,無功功裡施功”矣。

    “禁子亂打要錢”者,是禁其不得在外而亂貪;“行者叫與袈裟”者,是示其須在懷中而掏寶。

    “行者叫禁于道:‘我們那兩個包袱中,有一件棉襴袈裟,價值千金,你們解開拿了去罷。

    ’”二者人心,一背道心,解開兩包,拿出一件,即是解去人心,拿出道心。

    若能如此者,方是解災脫難之根本,故獄官見袈裟而看關文,便知不是強盜矣。

     所可異者,行者暗想師父有一夜車獄之困,已過四更,要去打聽打聽,何時不可。

    而必在四更以後也?此有道焉。

    當五更平旦之時,有虛靜之氣,乃道心發現之時,正好打聽幽明之路,過此一時,理欲相混,善惡不分,而幽明之事未易以打聽。

     夫天下事,有形迹者,人可以識;無色相者,人難以知。

    行者變蜢蟲兒,暗裡潛行,始則到于大街之市,窺聽言語,而護口生意之愚父愚婦,莫之能識;既而入于寇姓之家,學聲講話,而陷害無辜之婦人小子,莫之能辨;又既而進于刺史之宅,掉經詐言,而不審來因之酷吏贓官,莫之能認。

    又從空中改作大法身,伸下一隻腳。

    把個縣堂踩滿,概縣官吏人等驚煌,磕頭禮拜,皆莫之或違。

    此暗則潛藏默運,而不露些子機關;明則大法腳力,而足以鎮壓群迷。

    真脫災消難之作為,起死回生之要訣,尚何有地獄囹圄之苦?此寇家遞解狀而悔過,衆官開監門而認錯所由來者。

     “行者複入幽明地界,讨回員外魂靈,死而複生。

    明足以鎮壓世俗,幽足以暗服鬼神,幽明通徹,隐顯莫測,誠所謂有大腳力者。

    最妙處是“神光一照如天赦,黑暗陰司處處明。

    ”蓋幽明有相通之理,陰陽有感應之機,天堂地獄,由人自造;緻福招禍,惟人自裁。

    出此人彼,一定不易。

    大聖入幽冥,豈真入幽冥哉?是特神觀密察,屋漏不虧,表裡如一,明無不徹之謂,非有大腳力者烏能如此?及員外說出“被賊一腳踢死,與四衆無幹”,而誤陷之情,方得釋然矣。

     噫!前遭一腳之害,而入地獄,皆因争奇好賽,而着于色相;今借一腳之力,而脫地獄,皆因潛蹤隐迹,而能顧本原。

    一腳之錯與不錯,生死關之,可不畏哉?昔杏林囑道光禅師雲:“汝急往通邑大都,依有力者為之。

    ”即依此大腳力也。

    然則有大腳力者,方脫地獄,而無大腳力者,暗遭飛腳。

    故結雲:“地闊能存兇惡事,天高不負善心人。

    逍遙穩步如來徑,隻到靈山極樂門。

    ”大腳力豈小補雲哉? 詩雲: 善中起見動人必,怎曉塵情利害深。

     欲救本原完大道,潛藏默運化群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