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瑣高議後集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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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蓮記
小蓮狐精迷郎中
李郎中,忘其姓名,京師人。
家豪,屢典郡。
公為人瑰偉,厚自奉養。
嘉祐中售一女奴,名曰小蓮,年方十三,教以絲竹則不能,授女工則不敏。
數日,公欲複歸之老妪,女奴泣告曰:&ldquo傥蒙庇育,後必圖報。
&rdquo公亦異其言,久而稍稍能歌舞,顔色日益美豔。
公欲室之,則趨避。
異時誘以私語,則斂容正色,毅然不可犯。
公意欲亟得,乃醉以酒,一夕亂之。
明日謝曰:&ldquo妾菲薄,安敢自惜,顧不足接君之盛。
&rdquo乃再拜,自茲公大惑之。
公妻孫氏賢,亦不禁公。
一夕月晦,侍公寝,中夜不見。
公驚,秉燭求之,庖廚井廁俱不見。
公意其與人私,頗憤。
至曉方至,怒甚,欲加棰,且詢所往。
小蓮曰:&ldquo願少選,當露底隐于公。
&rdquo公引于靜室,诘之,曰:&ldquo今日不幸見拙于長者,不敢隐諱,則手足俱見。
妾非人也,非鬼也,容盡陳委曲。
妾自愧,固當引去,公若憐照,不加深究,則永得依附,以報厚意。
&rdquo公曰:&ldquo他皆可恕,汝何往而不我報也?&rdquo泣曰:&ldquo妾非敢遠去,惟每至晦夕,例參界吏,設或不至,坐贻伊戚,亦若民間之農籍,自有定分也。
&rdquo公終疑焉。
又至月晦,公開宴,以醇酒醉之,小蓮熟寐,高燭四列,公自守之。
将曉,攫然而興曰:&ldquo公私我厚,使我不得去,我因公被罪矣。
&rdquo而次夕中夜複失之,及曉乃歸。
公詢之,小蓮袒衣視公,青痕滿背,公謝焉。
自茲月晦則失之,公無怪焉。
公一日病,小蓮曰:&ldquo公無求醫,公好食辛辣,膈有痰,但煎犀角、人參、膩粉、白礬服之,自愈。
&rdquo果然。
家人有疾,從其說皆驗。
亦時言人休咎,無不驗,公尤愛信之。
或言公之親族,其人某日死矣,若合符契。
一日,語公雲:&ldquo某日授命當守某州。
&rdquo皆合其言。
公将行,小蓮泣告:&ldquo某有所屬,不能侍從,懷德戀愛,但自感恨。
君不遺舊,時複念之。
&rdquo公堅欲同行,小蓮曰:&ldquo某向一夕不往,已遭重責。
去經歲月,罪不容誅。
&rdquo公知不可強。
公行有日,小蓮送公,執手言曰:&ldquo公妻到官一歲當化去,公與都漕交競,公亦失意歸,妾當複見公,宜謹秘之勿洩。
&rdquo 公到官,經歲妻死,會都運到,都運責公留住錢谷,艱阻公事,公力辯不聽,乃去公焉。
公中道罷郡,妻喪,意尤怏怏,乃入都,不以仕宦為意。
閑居阖戶,終日兀坐,适聞叩戶聲,及出,乃小蓮也。
公喜,延之坐。
公感泣雲:&ldquo别後一如汝言。
&rdquo置酒命小蓮舞,終日極歡。
是夜小蓮宿公處,逾月乃去。
小蓮且泣且拜:&ldquo妾有私懇浼長者,願以此身托死。
&rdquo公曰:&ldquo何遽出此言?&rdquo小蓮曰:&ldquo妾實非人,乃城上之狐也。
前世嘗為人次室,構語百端,讒其冢婦,浸潤既久,良人聽焉。
自茲妾獨蒙寵愛,冢婦憂憤乃死,訴于陰官,妾受此罰。
歲月滿,得複故形,業報所招,例當死鷹犬。
苟或身落鼎俎,膏人口腹,又成留滞,未得往生。
公可某日出都門,遇獵狐者,公多以錢與之,雲:&lsquo欲得獵狐造藥。
&rsquo死狐耳間有花毫而紫,長數寸者,乃妾也。
公能以北紙為衣,木皮為棺,葬我高壤,始終之賜多矣。
&rdquo再拜又泣。
因出黃金一兩:&ldquo聊備一葬,無以異類而無情。
&rdquo公皆許諾。
公留之宿,小蓮雲:&ldquo醜迹已彰,公當惡之。
&rdquo公堅留乃宿。
翌日拜辭曰:&ldquo陰限有期,往生有日,無容款曲,幸公不忘平日之意。
&rdquo大恸而去。
公如期出鎮,北行數裡,果有荷數狐者,擇耳中有紫毫者售之以歸,擇日葬之。
公親為祭文,如法葬于都城坊店之南,迄今人呼為狐墓焉。
神助記 劉楊讨賊得神助 慶曆年,湖南郴、衡、桂陽間,
家豪,屢典郡。
公為人瑰偉,厚自奉養。
嘉祐中售一女奴,名曰小蓮,年方十三,教以絲竹則不能,授女工則不敏。
數日,公欲複歸之老妪,女奴泣告曰:&ldquo傥蒙庇育,後必圖報。
&rdquo公亦異其言,久而稍稍能歌舞,顔色日益美豔。
公欲室之,則趨避。
異時誘以私語,則斂容正色,毅然不可犯。
公意欲亟得,乃醉以酒,一夕亂之。
明日謝曰:&ldquo妾菲薄,安敢自惜,顧不足接君之盛。
&rdquo乃再拜,自茲公大惑之。
公妻孫氏賢,亦不禁公。
一夕月晦,侍公寝,中夜不見。
公驚,秉燭求之,庖廚井廁俱不見。
公意其與人私,頗憤。
至曉方至,怒甚,欲加棰,且詢所往。
小蓮曰:&ldquo願少選,當露底隐于公。
&rdquo公引于靜室,诘之,曰:&ldquo今日不幸見拙于長者,不敢隐諱,則手足俱見。
妾非人也,非鬼也,容盡陳委曲。
妾自愧,固當引去,公若憐照,不加深究,則永得依附,以報厚意。
&rdquo公曰:&ldquo他皆可恕,汝何往而不我報也?&rdquo泣曰:&ldquo妾非敢遠去,惟每至晦夕,例參界吏,設或不至,坐贻伊戚,亦若民間之農籍,自有定分也。
&rdquo公終疑焉。
又至月晦,公開宴,以醇酒醉之,小蓮熟寐,高燭四列,公自守之。
将曉,攫然而興曰:&ldquo公私我厚,使我不得去,我因公被罪矣。
&rdquo而次夕中夜複失之,及曉乃歸。
公詢之,小蓮袒衣視公,青痕滿背,公謝焉。
自茲月晦則失之,公無怪焉。
公一日病,小蓮曰:&ldquo公無求醫,公好食辛辣,膈有痰,但煎犀角、人參、膩粉、白礬服之,自愈。
&rdquo果然。
家人有疾,從其說皆驗。
亦時言人休咎,無不驗,公尤愛信之。
或言公之親族,其人某日死矣,若合符契。
一日,語公雲:&ldquo某日授命當守某州。
&rdquo皆合其言。
公将行,小蓮泣告:&ldquo某有所屬,不能侍從,懷德戀愛,但自感恨。
君不遺舊,時複念之。
&rdquo公堅欲同行,小蓮曰:&ldquo某向一夕不往,已遭重責。
去經歲月,罪不容誅。
&rdquo公知不可強。
公行有日,小蓮送公,執手言曰:&ldquo公妻到官一歲當化去,公與都漕交競,公亦失意歸,妾當複見公,宜謹秘之勿洩。
&rdquo 公到官,經歲妻死,會都運到,都運責公留住錢谷,艱阻公事,公力辯不聽,乃去公焉。
公中道罷郡,妻喪,意尤怏怏,乃入都,不以仕宦為意。
閑居阖戶,終日兀坐,适聞叩戶聲,及出,乃小蓮也。
公喜,延之坐。
公感泣雲:&ldquo别後一如汝言。
&rdquo置酒命小蓮舞,終日極歡。
是夜小蓮宿公處,逾月乃去。
小蓮且泣且拜:&ldquo妾有私懇浼長者,願以此身托死。
&rdquo公曰:&ldquo何遽出此言?&rdquo小蓮曰:&ldquo妾實非人,乃城上之狐也。
前世嘗為人次室,構語百端,讒其冢婦,浸潤既久,良人聽焉。
自茲妾獨蒙寵愛,冢婦憂憤乃死,訴于陰官,妾受此罰。
歲月滿,得複故形,業報所招,例當死鷹犬。
苟或身落鼎俎,膏人口腹,又成留滞,未得往生。
公可某日出都門,遇獵狐者,公多以錢與之,雲:&lsquo欲得獵狐造藥。
&rsquo死狐耳間有花毫而紫,長數寸者,乃妾也。
公能以北紙為衣,木皮為棺,葬我高壤,始終之賜多矣。
&rdquo再拜又泣。
因出黃金一兩:&ldquo聊備一葬,無以異類而無情。
&rdquo公皆許諾。
公留之宿,小蓮雲:&ldquo醜迹已彰,公當惡之。
&rdquo公堅留乃宿。
翌日拜辭曰:&ldquo陰限有期,往生有日,無容款曲,幸公不忘平日之意。
&rdquo大恸而去。
公如期出鎮,北行數裡,果有荷數狐者,擇耳中有紫毫者售之以歸,擇日葬之。
公親為祭文,如法葬于都城坊店之南,迄今人呼為狐墓焉。
神助記 劉楊讨賊得神助 慶曆年,湖南郴、衡、桂陽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