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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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福起為謝,案灌夫。

    頃今謝,夫愈怒,不肯謝。

    武安乃麾騎縛夫置傳舍,召長史曰:今日召宗室,有诏劾灌夫罵坐不敬,繋居室。

    遂案其前事,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屬,皆得棄市罪。

    魏其侯大媿為資,使賓客請,莫能解。

    武安吏皆為耳目,諸灌氏皆兇匿,夫系,遂不得告言武安陰事。

    魏其銳身為救灌夫。

    夫人谏魏其曰:灌将軍得罪丞相,與太後家忤,甯可救邪?魏其侯曰: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

    且終不令灌仲孺獨死,嬰獨生。

    乃匿其家,竊出,上書,立召入。

    其言灌夫醉飽事不足誅。

    上然之,賜魏其食,日東朝廷辯之。

    魏其之東朝,盛推灌夫之善,言其醉飽得過,乃丞相以他事誣罪之。

    武安又盛毀灌夫所為橫恣,罪逆不道。

    魏其度不可柰何,因言丞相短武安曰:天正幸而安樂無事,鼢得為肺腑,所好音樂狗馬田宅,鼢所愛倡優巧匠之屬,不如魏其。

    灌夫曰: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與論議,腹腓而心謗,不仰視天而俯畫地,辟倪兩宮間,幸天下有變,而欲與大功,臣乃不知魏且等所為。

    于是上問朝臣:西人孰是?禦史大夫韓安國曰:魏其言灌夫父死事,身荷戟,馳入不測之吳軍,身被數十創,名冠三軍,此天正壯士,非有大惡,争杯酒,不足引他過以誅也。

    魏其言是也。

    丞相亦言:灌夫通奸猾,侵細民,家累钜萬,橫恣颍川,淩辍宗室,侵犯骨肉,此所謂枝大于本,胫大于股,不析必披。

    丞相言亦是,唯明主裁之。

    主爵都尉汲黯是魏其,内史鄭當時是魏其,後不敢堅對,餘皆莫敢對。

    上怒内史曰:公平生數言魏其、武安長短,今日廷論,局趣效轅下駒,吾并斬若屬矣。

    即能起,入,上食太後,太後亦巳使人候伺,具以告太後。

    太後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今令我百歲後皆魚肉之矣。

    且帝甯能為石人那?此特帝在,即錄錄,設百歲後,是屬甯有可信者乎?上謝曰:俱宗室外家,故廷辯之。

    不然,此一嶽吏所決耳。

     是時,郎中令石建為上分别言西人事。

    武安巳罷,朝出止車門。

    召韓禦史大夫,載怒,日與長。

    孺共一老秃翁,何為首鼠而端?韓禦史良久,謂丞相日:君何不自喜?夫魏其毀君,君當免冠解印绶歸曰:臣以肺腑幸得待罪,固非其任。

    魏其言皆是,如此,上必多君有讓,不廢君,魏其必内愧,杜門,??舌自殺。

    今人毀君,君亦毀人,譬如賈豎女子争言,何其無大體也!武安謝罪曰:争時急,不知出此。

    于是上使禦史薄責魏其所言。

    灌夫頗不雠欺謾,劾系都司空。

    孝景時,魏其常受遺诏,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論上。

    及系灌夫,罪至族,事日急,諸公莫敢複明言于上,魏其乃使昆弟子上書言之,幸得複召見。

    書奏上,而案尚書大行無遺诏,诏書獨藏魏其家。

    家丞封,乃劾魏其矯先帝诏,罪當棄市。

    五年十月,悉論灌夫及家屬。

    魏其良久乃聞,聞即恚,病痱,不食欲死。

    或聞上無意殺魏其,魏其複食治病,議定不死矣,乃有蜚語為惡言聞上,故以十二月晦論,棄市渭城。

    其春,武安侯病,使巫視鬼者視之,見魏其、灌夫共守,欲殺之,竟死。

    子恬嗣。

    元朔三年,武安侯坐衣襜?入宮不敬。

    淮南王安謀反,覺,治王前朝。

    武安侯為太尉時,迎王至灞上,謂王曰:上未有太子,大王最賢,高祖孫,即宮車晏駕,非大王立,當誰哉?淮南王大喜,厚遺金财物。

    上自魏其時不直武安,特為太後故耳。

    及聞淮南王金事,上曰:使武安侯在者,族矣。

     司馬相如 司馬相如者,蜀郡成都人也,字長卿。

    少時好讀書,學擊劍,故其親名之日大子。

    相如。

    既學,慕蔺相如之為人,更名相如。

    以赀為郎,事孝景帝,為武騎常侍。

    非其好也。

    會景帝不好辭賦。

    是時,梁孝王來朝,從遊說之士,齊人鄒陽、淮陰枚乘、梁莊忌夫子之徒。

    相如見而說之,因病光,客遊梁。

    梁孝王令與諸生同舍,相如得與諸生遊士居,數歲,乃著子虛之賦。

    會梁孝王卒,相如歸,而家貧,無以自業。

    素與臨邛令王吉相善,吉日:長卿久宦遊不遂,而來過我。

    相如往舍都亭,臨邛令謬為恭敬,曰:往朝相如,相如初尚見之,後稱病,使從者謝吉。

    吉??益謹肅。

    臨邛中多富人,而卓王孫家僮八百人,程鄭亦數百人。

    二人乃相謂曰:令有貴客,為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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