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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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通商、興學」,地方富庶了,自然百廢俱舉,但「農工商兵皆資學問」,所以「興學」為要中之尤要。
「這個條陳,看起來很動人,可惜,紙上談兵,不容易做得到。
」袁世凱將兩個抄件轉交那桐,淡淡的說:「我跟季直相處甚久,很知道他的為人,如果他入南皮幕府,賓主一定相得。
」 這是隱隱譏刺張謇不免書生之見。
奕劻點點頭說:「我亦是這麼想。
不過,張季直以狀元居鄉,過去劉峴莊很看重他,聽說他在南邊很有號召力,大家就覺得他的條陳,不能不用,而要用又實在很難。
軍機處把原件轉到政務處,為的集思可以廣益。
慰庭,你是奉旨參與政務處的,不妨切切實實說一個意見,我好跟大家去斟酌。
」 袁世凱對張謇的這個條陳,實在不感興趣,主要的是覺得徐州設省這件事,根本就是空談。
不談「四要」之難,隻說劃定轄區,牽涉到四省,便不知有幾許分歧的意見。
不過,朝廷有大政,每先諮詢北洋;他已恢復了當年李鴻章所擁有的地位與權勢,倘或緘默不言,無異自貶自削,因而想一想說:「漕督可裁是不易之論,江淮遼闊,江寧藩司照應不到,亦是實情。
我以為不妨就此兩點去斟酌折中,期於允當。
至於分割四省四十多州縣,合為一省,疆界的變更最容易發生糾紛,這在承平時期,尚且要慎重,何況當今之世。
」 「對!一動不如一靜!」奕劻很起勁的說:「我的宗旨定了。
」 袁世凱頗為欣慰。
但不是他的主張得以實現,而是奕劻的唯言是聽。
不過口中還得謙虛一番。
「我亦是想到就說,話不一定對。
」他說:「請王爺再多聽聽別人的意見。
」 「不必多聽,多聽反而莫衷一是。
慰庭,」奕劻突然轉換話題:「我再跟你商量一件事。
西苑跟頤和園的工程,陸陸續續在增添,錢總不夠。
你能不能在北洋那一筆經費中,挪撥幾十萬銀子?」 這個要求在袁世凱並不感到意外,他經常想到,宮中可能會有需索,所以對那一處有餘款可以動用,亦經常有留意。
此時想了一下,從容的問道:「大概要多少?」 「至少要湊個三十萬銀子。
」 「我撥五十萬好了!」 奕劻喜出望外,「慰庭,」他問:「你是從那裏撥?」 「鐵路的盈餘。
」袁世凱說:「造關外通關內的鐵路,借的是英國的款子──。
」 這筆英國借款,由胡襢芬經手,匯豐銀行承借,總計三百三十萬鎊。
合同中訂明,「關內各路產業,並全路腳價進款,應儘先作為借款之保」,「各路收款進款,應存天津匯豐銀行,所有經理修路應用各費,均由各局進款項下開支。
俟有剩餘,備還此款之用。
」因此,路局的任何收入皆須無息存放五津匯豐銀行,至今除按約分期付息拔本之外,尚積存一百八十多萬兩銀子。
袁世凱幾次派人交涉要提用,匯豐銀行借口合同限制,不肯通融。
「既然不肯通融,慰庭,你怎麼又說能提五十萬?」 「要想法子,非讓匯豐銀行就範不可。
」袁世凱說:「隻要上諭準我提,我一定提得出來。
」 「上諭豈有不準之理?」奕劻提起匯豐銀行,便覺有氣,狠狠地說:「應該全數提出來才好!」 「那是決計辦不到的事。
」那桐笑道:「匯豐銀行不講理,王爺又不是不知道。
」 皮裏陽秋,話外有話,隻為彼此關係太深了,那桐這近乎開玩笑的話,奕劻自然不會計較,付之苦笑而已。
「王爺,」袁世凱問道:「還有什麼吩咐沒有?」 「一時想不起,明後天再談吧!」 「本意想多住幾天,」袁世凱說:「日本攻下了旅順,恐怕東三省的局勢會急轉直下,我想明天一早就遞牌子,請了訓,馬上趕回天津去。
」 「啊!」奕劻被提醒了,「倒不是要緊的。
你明天就回去吧!那筆款子,請你馬上辦。
」 「是!上諭亦請王爺趕緊發。
」 ※※※ 轉眼年下了。
徐州設省這件事,必須在年內辦出一個結果,因為分劃疆土,改變建制,正好趁改歲之初,除舊布新,自成段落,辦理一切改隸移交的手續,以光緒三十年年底為準,界限分明,可以省好多事。
就是為了省事,不但王文韶、鹿傳霖與新補不久的軍機大臣榮慶,聽從奕劻的意見,瞿鴻禨亦覺得改漕督為巡撫,不失為綜核名實,順理成章的事。
於是援引史實,親自擬了一個奏片,駁張謇之議。
張謇特重徐州,所以要駁他就得講個徐州並不重要的道理。
「徐州在江蘇,地居最北,若於平地創建軍府,既多繁費,所分割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十餘州縣,亦涉紛更。
今昔形勢,遷變無常,漢末迄唐,淮徐代為重鎮;宋及金元之際,徐已降為散州。
至明以來,則重淮安,歷為前代漕督及國初廬鳳巡撫,後改漕督駐紮之地。
及江南河道總督裁撤,漕督移駐淮城迤西之清河縣,實為綰轂水陸之衝,北連徐海,南控淮陽,地既適中,勢尤扼要。
」 接下來是論漕督原有管理地方之責:「伏查前明初設漕運總督,即兼巡撫地方。
國朝順治六年,裁廬鳳巡撫改漕運總督,仍兼巡撫事。
漕督之兼巡撫,原為控制得宜,現漕務雖已改章,地方實關重要,與其仍留漕督,徒攤虛名,不如徑設巡撫,有裨實用。
」 理由說明,奏陳辦法:「臣等共同商酌,擬將漕運總督一缺,即行裁撤,改為巡撫,仍駐清江,照江辦巡撫之例,名為江淮巡撫,與江蘇巡撫分治,仍歸兩江總督兼轄。
一切廉俸餉項,衙署標營,均仍其舊,但改漕標副將為撫標副將,以符定章。
」 定了江淮巡撫屬下的官制,再定江淮巡撫的轄區。
這比定官制更容易,原封不動地轉一轉手就可以了。
因勢利便,亦由江蘇的建制與他省不同。
他省都是一省一藩司,唯獨江蘇有兩個,一名江蘇藩司,隨江蘇巡撫駐蘇州,一名江寧藩司,隨兩江總督駐江寧。
江蘇藩司管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四府及太倉直隸州、海門直隸廳。
江寧藩司亦管四府,江寧、淮安、徐州、揚州,另轄兩個直隸州,南通、海州。
涇渭分明,久如劃疆而治。
如今在長江以北設巡撫,與蘇松常鎮的關係淺,而與江淮徐揚的關係深,所以,「應將江寧布政使及所轄之四府二州,全歸管理。
巡撫所駐,即為省會。
江寧布政使應隨總督仍駐江寧,總督在江南,巡撫在江北,既無同城逼處之疑;江寧六府前隸蘇撫者,即改隸淮撫,亦無增多文牘之擾。
」 寫到這裏,瞿鴻禨自覺這番更張,解消了一個棘手的難題,得意之餘,奮筆直書:「不必添移一官,加籌一餉,而行省已建,職掌更新,建置合宜,名實相符。
」他這樣自誇,同官亦紛紛表示讚許,於是在封印以後的十二月二十二,明文頒發上諭,如奏施行,並規定新建行省,由兩江總督兼轄。
消息一傳,江蘇的京官奔走相告,嘩然惶然,新年團拜,無不以此為話題,大緻憤慨,決定上疏力爭。
其時江蘇京官名位最高的是兩個狀元,一個是同治元年壬戌狀元,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徐郙,嘉定人;一個是同治十三年狀元,都察院左都禦史、南書房行走陸潤庠,蘇州人。
徐郙年紀大了,不願多事,便由陸潤庠領銜出奏。
江蘇人,尤其江南的江蘇人,最不滿的是將江蘇無端分隔為兩省。
譬如前堂後軒一座成格局的住宅,忽而為人封閉中門,割去了一半,門面依舊,堂奧已淺,自然不能甘心。
不過,這層理由,列為有「關係者三」。
第一有關係是「江淮、江蘇,若合為一省,則名實不符。
昔有控扼兩省設為重鎮者,如國初偏沅巡之例,至一省兩撫,向無所有。
現在湖北、雲南本有之巡撫,甫經議裁,而江南一省忽然添缺,未免政令分歧。
」 其次,「蘇淮若分兩省,則要政首在定界。
自古經劃疆裏,必因山川阨塞,以資控制,設險守國,蓋在無事之時,溯自蘇皖分省,亦非復舊時形勝,而蘇省跨江,尚有徐淮得力,據上遊之勢。
今劃江而治,江蘇僅存四府一州,地勢全失,幾不能自存一省,較唐之江南道,統州四十二,宋之江南路,統州十四,亦復懸殊。
」 「惟南宋浙西一路,僅有三府四州,此偏安苟且之圖,非盛朝所宜取法。
至巡撫藩司,專管地方之事,例駐省城,今設省清江,捨臨江扼要之名城,就濱河一隅之小邑,似亦未甚得勢。
」 接下來的「其有關係者三」,其實是最有關係的一個理由,即為省分的大小,省大不在幅員,而在戶口,戶口繁密,稅賦旺盛,地小亦為大省,倘或地廣人稀,幅員雖廣何益?但戶口繁密,總亦須有地可養,過於侷促,施展不開,亦不能其為四方觀瞻的大省。
江蘇之不宜,亦不應分割,由此處著眼,自然振振有詞。
這段文章,先由規制講起,論省分之大小:「國朝經制,分省三等,蓋因戶口之多寡,亦視幅員之廣狹。
各行省中,惟山西、貴州兩小省,幅員最狹。
今蘇淮分省,江淮地勢較寬,僅及中省,江蘇則廣輪不足五百裡,較山西、貴州,殆尤褊小,勢不能再稱大省。
」 江蘇不成其為大省,後果如何?簡單明瞭地說:「若改為小省,則一切經制,俱需更改,而籌餉攤款,尤多窒礙。
」所謂「一切經制,俱需更改」,首先是吏部簽分候補人員,江蘇便容納不了那麼多!而最厲害的是:「籌餉攤款,尤多窒礙」這八個字,因為朝廷若有徵斂,不管是額內正用如練兵經費等款項的籌措,或者臨時需要集資,如慈禧太後萬壽,舉行慶典,各省被責成必須依限繳納的「攤款」,江蘇總是高居首位,即以江蘇膏腴之區,而又為大省,怎麼樣也推託不了。
如果江蘇改為小省,則前面已經說過,「因戶口之多寡,亦視幅員之廣狹」,雖為膏腴之區,無奈幅員太狹,盡可據理力爭。
其「有關係者四」,說來亦是氣足神定:「漕運總督所委漕務人員,皆係地方官吏,又有屯政軍政與地方相附麗。
定例兼管巡撫事者,所以重其事權,初不責以吏治。
」這是隱然駁斥漕運總督兼有巡撫職責之說,以下便正面談到,江寧藩司,力足以顧江北。
「淮徐之去江寧,遠者僅數百裡,不為鞭長莫及。
而三府二州之地,特設兩道一鎮,固已控扼要區,佈置周密。
其地方要政,向由藩司秉承總督,以為治理,歷久相沿,未聞有所荒脞。
今之改設,似出無名。
」 「無名」猶在其次,難在執掌權限,有所衝突。
「若江寧辦事,悉仍舊貫,則江淮巡撫,虛懸孤寄,徒多文移稟報之煩,無裨吏治軍政之要。
」 行文到此,下面這段結論,自然擲地有聲:「江蘇跨江立省,定制已久。
疆宇宴安,官吏無闕。
朝廷本無分省之意,江督亦無廢事之虞。
顧以裁漕督而添巡撫,而設巡撫而議添行省;辦法既超乎倒置,定章必歸於遷就。
」 以下引用同治三年禦史陳廷經條陳「變通疆輿」,曾國藩駁倒此舉有兩句警語:「疆吏苟賢,則雖跨江淮,而無損乎軍事吏事之興。
疆吏苟不賢,則雖劃江分治,而無補於軍事吏事之廢。
」 其時江南初定,一切庶政頗多興革,大緻地方督撫自己認為可行,往往先付諸施行,然後奏報朝廷,皇帝批個「知道了」,或者「該部知道」,便成定案。
但如陳廷經此奏,是少數慎重處理的大政之一,奉旨先交兩江總督曾國藩等,「酌度形勢,妥籌具奏」。
曾國藩主稿的復奏,亦是十分經意之作,引據古今,斟酌至當,才得出一個「此等大政,似不必輕改成憲的結論。
」 陸潤庠領銜的這個摺子,特為引述這段往事,恭維當時君臣:「仰見廊廟之虛懷,老臣之深識」,認為前事不遠,可備稽參。
結論是要求重議。
政務處奏定的會議章程,共計七條,第二條規定:「查內政之關係者,如官制裁改,新設行省等類,由各衙門請旨會議,或特降諭旨舉行。
」與此正相符合,所以奏摺上很委婉的說:「立法期於必行,更制亦求盡善。
可否援照新章,恭請飭下廷臣會議,並飭下沿江督撫一體與議,復奏請旨
「這個條陳,看起來很動人,可惜,紙上談兵,不容易做得到。
」袁世凱將兩個抄件轉交那桐,淡淡的說:「我跟季直相處甚久,很知道他的為人,如果他入南皮幕府,賓主一定相得。
」 這是隱隱譏刺張謇不免書生之見。
奕劻點點頭說:「我亦是這麼想。
不過,張季直以狀元居鄉,過去劉峴莊很看重他,聽說他在南邊很有號召力,大家就覺得他的條陳,不能不用,而要用又實在很難。
軍機處把原件轉到政務處,為的集思可以廣益。
慰庭,你是奉旨參與政務處的,不妨切切實實說一個意見,我好跟大家去斟酌。
」 袁世凱對張謇的這個條陳,實在不感興趣,主要的是覺得徐州設省這件事,根本就是空談。
不談「四要」之難,隻說劃定轄區,牽涉到四省,便不知有幾許分歧的意見。
不過,朝廷有大政,每先諮詢北洋;他已恢復了當年李鴻章所擁有的地位與權勢,倘或緘默不言,無異自貶自削,因而想一想說:「漕督可裁是不易之論,江淮遼闊,江寧藩司照應不到,亦是實情。
我以為不妨就此兩點去斟酌折中,期於允當。
至於分割四省四十多州縣,合為一省,疆界的變更最容易發生糾紛,這在承平時期,尚且要慎重,何況當今之世。
」 「對!一動不如一靜!」奕劻很起勁的說:「我的宗旨定了。
」 袁世凱頗為欣慰。
但不是他的主張得以實現,而是奕劻的唯言是聽。
不過口中還得謙虛一番。
「我亦是想到就說,話不一定對。
」他說:「請王爺再多聽聽別人的意見。
」 「不必多聽,多聽反而莫衷一是。
慰庭,」奕劻突然轉換話題:「我再跟你商量一件事。
西苑跟頤和園的工程,陸陸續續在增添,錢總不夠。
你能不能在北洋那一筆經費中,挪撥幾十萬銀子?」 這個要求在袁世凱並不感到意外,他經常想到,宮中可能會有需索,所以對那一處有餘款可以動用,亦經常有留意。
此時想了一下,從容的問道:「大概要多少?」 「至少要湊個三十萬銀子。
」 「我撥五十萬好了!」 奕劻喜出望外,「慰庭,」他問:「你是從那裏撥?」 「鐵路的盈餘。
」袁世凱說:「造關外通關內的鐵路,借的是英國的款子──。
」 這筆英國借款,由胡襢芬經手,匯豐銀行承借,總計三百三十萬鎊。
合同中訂明,「關內各路產業,並全路腳價進款,應儘先作為借款之保」,「各路收款進款,應存天津匯豐銀行,所有經理修路應用各費,均由各局進款項下開支。
俟有剩餘,備還此款之用。
」因此,路局的任何收入皆須無息存放五津匯豐銀行,至今除按約分期付息拔本之外,尚積存一百八十多萬兩銀子。
袁世凱幾次派人交涉要提用,匯豐銀行借口合同限制,不肯通融。
「既然不肯通融,慰庭,你怎麼又說能提五十萬?」 「要想法子,非讓匯豐銀行就範不可。
」袁世凱說:「隻要上諭準我提,我一定提得出來。
」 「上諭豈有不準之理?」奕劻提起匯豐銀行,便覺有氣,狠狠地說:「應該全數提出來才好!」 「那是決計辦不到的事。
」那桐笑道:「匯豐銀行不講理,王爺又不是不知道。
」 皮裏陽秋,話外有話,隻為彼此關係太深了,那桐這近乎開玩笑的話,奕劻自然不會計較,付之苦笑而已。
「王爺,」袁世凱問道:「還有什麼吩咐沒有?」 「一時想不起,明後天再談吧!」 「本意想多住幾天,」袁世凱說:「日本攻下了旅順,恐怕東三省的局勢會急轉直下,我想明天一早就遞牌子,請了訓,馬上趕回天津去。
」 「啊!」奕劻被提醒了,「倒不是要緊的。
你明天就回去吧!那筆款子,請你馬上辦。
」 「是!上諭亦請王爺趕緊發。
」 ※※※ 轉眼年下了。
徐州設省這件事,必須在年內辦出一個結果,因為分劃疆土,改變建制,正好趁改歲之初,除舊布新,自成段落,辦理一切改隸移交的手續,以光緒三十年年底為準,界限分明,可以省好多事。
就是為了省事,不但王文韶、鹿傳霖與新補不久的軍機大臣榮慶,聽從奕劻的意見,瞿鴻禨亦覺得改漕督為巡撫,不失為綜核名實,順理成章的事。
於是援引史實,親自擬了一個奏片,駁張謇之議。
張謇特重徐州,所以要駁他就得講個徐州並不重要的道理。
「徐州在江蘇,地居最北,若於平地創建軍府,既多繁費,所分割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十餘州縣,亦涉紛更。
今昔形勢,遷變無常,漢末迄唐,淮徐代為重鎮;宋及金元之際,徐已降為散州。
至明以來,則重淮安,歷為前代漕督及國初廬鳳巡撫,後改漕督駐紮之地。
及江南河道總督裁撤,漕督移駐淮城迤西之清河縣,實為綰轂水陸之衝,北連徐海,南控淮陽,地既適中,勢尤扼要。
」 接下來是論漕督原有管理地方之責:「伏查前明初設漕運總督,即兼巡撫地方。
國朝順治六年,裁廬鳳巡撫改漕運總督,仍兼巡撫事。
漕督之兼巡撫,原為控制得宜,現漕務雖已改章,地方實關重要,與其仍留漕督,徒攤虛名,不如徑設巡撫,有裨實用。
」 理由說明,奏陳辦法:「臣等共同商酌,擬將漕運總督一缺,即行裁撤,改為巡撫,仍駐清江,照江辦巡撫之例,名為江淮巡撫,與江蘇巡撫分治,仍歸兩江總督兼轄。
一切廉俸餉項,衙署標營,均仍其舊,但改漕標副將為撫標副將,以符定章。
」 定了江淮巡撫屬下的官制,再定江淮巡撫的轄區。
這比定官制更容易,原封不動地轉一轉手就可以了。
因勢利便,亦由江蘇的建制與他省不同。
他省都是一省一藩司,唯獨江蘇有兩個,一名江蘇藩司,隨江蘇巡撫駐蘇州,一名江寧藩司,隨兩江總督駐江寧。
江蘇藩司管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四府及太倉直隸州、海門直隸廳。
江寧藩司亦管四府,江寧、淮安、徐州、揚州,另轄兩個直隸州,南通、海州。
涇渭分明,久如劃疆而治。
如今在長江以北設巡撫,與蘇松常鎮的關係淺,而與江淮徐揚的關係深,所以,「應將江寧布政使及所轄之四府二州,全歸管理。
巡撫所駐,即為省會。
江寧布政使應隨總督仍駐江寧,總督在江南,巡撫在江北,既無同城逼處之疑;江寧六府前隸蘇撫者,即改隸淮撫,亦無增多文牘之擾。
」 寫到這裏,瞿鴻禨自覺這番更張,解消了一個棘手的難題,得意之餘,奮筆直書:「不必添移一官,加籌一餉,而行省已建,職掌更新,建置合宜,名實相符。
」他這樣自誇,同官亦紛紛表示讚許,於是在封印以後的十二月二十二,明文頒發上諭,如奏施行,並規定新建行省,由兩江總督兼轄。
消息一傳,江蘇的京官奔走相告,嘩然惶然,新年團拜,無不以此為話題,大緻憤慨,決定上疏力爭。
其時江蘇京官名位最高的是兩個狀元,一個是同治元年壬戌狀元,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徐郙,嘉定人;一個是同治十三年狀元,都察院左都禦史、南書房行走陸潤庠,蘇州人。
徐郙年紀大了,不願多事,便由陸潤庠領銜出奏。
江蘇人,尤其江南的江蘇人,最不滿的是將江蘇無端分隔為兩省。
譬如前堂後軒一座成格局的住宅,忽而為人封閉中門,割去了一半,門面依舊,堂奧已淺,自然不能甘心。
不過,這層理由,列為有「關係者三」。
第一有關係是「江淮、江蘇,若合為一省,則名實不符。
昔有控扼兩省設為重鎮者,如國初偏沅巡之例,至一省兩撫,向無所有。
現在湖北、雲南本有之巡撫,甫經議裁,而江南一省忽然添缺,未免政令分歧。
」 其次,「蘇淮若分兩省,則要政首在定界。
自古經劃疆裏,必因山川阨塞,以資控制,設險守國,蓋在無事之時,溯自蘇皖分省,亦非復舊時形勝,而蘇省跨江,尚有徐淮得力,據上遊之勢。
今劃江而治,江蘇僅存四府一州,地勢全失,幾不能自存一省,較唐之江南道,統州四十二,宋之江南路,統州十四,亦復懸殊。
」 「惟南宋浙西一路,僅有三府四州,此偏安苟且之圖,非盛朝所宜取法。
至巡撫藩司,專管地方之事,例駐省城,今設省清江,捨臨江扼要之名城,就濱河一隅之小邑,似亦未甚得勢。
」 接下來的「其有關係者三」,其實是最有關係的一個理由,即為省分的大小,省大不在幅員,而在戶口,戶口繁密,稅賦旺盛,地小亦為大省,倘或地廣人稀,幅員雖廣何益?但戶口繁密,總亦須有地可養,過於侷促,施展不開,亦不能其為四方觀瞻的大省。
江蘇之不宜,亦不應分割,由此處著眼,自然振振有詞。
這段文章,先由規制講起,論省分之大小:「國朝經制,分省三等,蓋因戶口之多寡,亦視幅員之廣狹。
各行省中,惟山西、貴州兩小省,幅員最狹。
今蘇淮分省,江淮地勢較寬,僅及中省,江蘇則廣輪不足五百裡,較山西、貴州,殆尤褊小,勢不能再稱大省。
」 江蘇不成其為大省,後果如何?簡單明瞭地說:「若改為小省,則一切經制,俱需更改,而籌餉攤款,尤多窒礙。
」所謂「一切經制,俱需更改」,首先是吏部簽分候補人員,江蘇便容納不了那麼多!而最厲害的是:「籌餉攤款,尤多窒礙」這八個字,因為朝廷若有徵斂,不管是額內正用如練兵經費等款項的籌措,或者臨時需要集資,如慈禧太後萬壽,舉行慶典,各省被責成必須依限繳納的「攤款」,江蘇總是高居首位,即以江蘇膏腴之區,而又為大省,怎麼樣也推託不了。
如果江蘇改為小省,則前面已經說過,「因戶口之多寡,亦視幅員之廣狹」,雖為膏腴之區,無奈幅員太狹,盡可據理力爭。
其「有關係者四」,說來亦是氣足神定:「漕運總督所委漕務人員,皆係地方官吏,又有屯政軍政與地方相附麗。
定例兼管巡撫事者,所以重其事權,初不責以吏治。
」這是隱然駁斥漕運總督兼有巡撫職責之說,以下便正面談到,江寧藩司,力足以顧江北。
「淮徐之去江寧,遠者僅數百裡,不為鞭長莫及。
而三府二州之地,特設兩道一鎮,固已控扼要區,佈置周密。
其地方要政,向由藩司秉承總督,以為治理,歷久相沿,未聞有所荒脞。
今之改設,似出無名。
」 「無名」猶在其次,難在執掌權限,有所衝突。
「若江寧辦事,悉仍舊貫,則江淮巡撫,虛懸孤寄,徒多文移稟報之煩,無裨吏治軍政之要。
」 行文到此,下面這段結論,自然擲地有聲:「江蘇跨江立省,定制已久。
疆宇宴安,官吏無闕。
朝廷本無分省之意,江督亦無廢事之虞。
顧以裁漕督而添巡撫,而設巡撫而議添行省;辦法既超乎倒置,定章必歸於遷就。
」 以下引用同治三年禦史陳廷經條陳「變通疆輿」,曾國藩駁倒此舉有兩句警語:「疆吏苟賢,則雖跨江淮,而無損乎軍事吏事之興。
疆吏苟不賢,則雖劃江分治,而無補於軍事吏事之廢。
」 其時江南初定,一切庶政頗多興革,大緻地方督撫自己認為可行,往往先付諸施行,然後奏報朝廷,皇帝批個「知道了」,或者「該部知道」,便成定案。
但如陳廷經此奏,是少數慎重處理的大政之一,奉旨先交兩江總督曾國藩等,「酌度形勢,妥籌具奏」。
曾國藩主稿的復奏,亦是十分經意之作,引據古今,斟酌至當,才得出一個「此等大政,似不必輕改成憲的結論。
」 陸潤庠領銜的這個摺子,特為引述這段往事,恭維當時君臣:「仰見廊廟之虛懷,老臣之深識」,認為前事不遠,可備稽參。
結論是要求重議。
政務處奏定的會議章程,共計七條,第二條規定:「查內政之關係者,如官制裁改,新設行省等類,由各衙門請旨會議,或特降諭旨舉行。
」與此正相符合,所以奏摺上很委婉的說:「立法期於必行,更制亦求盡善。
可否援照新章,恭請飭下廷臣會議,並飭下沿江督撫一體與議,復奏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