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十七·幽期部一 莺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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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朋從遊宴,擾雜其間,他人皆洶洶拳拳,若将不及,張生容順而已,終不能亂。
以是年二十三,未嘗近女色。
知者诘之,謝而言曰:“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淫行。
餘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
何以言之?大凡物之尤者,未嘗不留連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
”诘者識之。
亡幾何,張生遊于蒲。
蒲之東十餘裡,有僧舍曰“普救寺”,張生寓焉。
适有崔氏孀婦,将歸長安,路出于蒲,亦止茲寺。
崔氏婦,鄭女也。
張出于鄭,緒其親,乃異派之從母。
是歲,渾薨于蒲。
有中人丁文雅,不善于軍,軍人因喪而擾,大掠蒲人。
崔氏家财甚厚,多奴仆,旅寓惶駭,不知所托。
先是,張與蒲将之黨有善,請吏護之,遂不及于難。
十餘日,廉使杜确将天子命,以統戈節令于軍,軍由是戢。
鄭厚張之德甚,因飾馔以命張中堂宴之,複謂曰:“姨之孤嫠未亡,提攜幼稚,不幸屬師徒大潰,實不保其身。
弱子幼女,猶君之生也。
豈可比常恩哉!今俾以仁兄禮奉見,冀所以報恩也。
”命其子曰歡郎,可十餘歲,容甚溫美。
次命女:“出拜爾兄,爾兄活爾。
”久之,辭疾。
鄭怒曰:“張兄保爾之命。
不然爾且虜矣。
能複遠嫌乎?”久之,乃至。
常服悴容,不加新飾,垂鬟接黛,雙臉斷紅而已。
顔色豔異,光輝動人。
張驚,為之禮。
因坐鄭旁,以鄭之抑而見也,凝涕怨絕,若不勝其體者。
問其年紀,鄭曰:“今天子甲子歲之七月終,今貞元庚辰生十七年矣。
”張生稍以詞導之,不對。
終席而罷。
張自是惑之,願緻其情,無由得也。
崔之婢曰紅娘。
生私為之劄者數四,乘間遂道其衷。
婢果驚沮,潰然而奔。
張生悔之;翌日,婢複至。
張生乃羞而謝之,不複雲所求矣。
婢因謂張曰:“郎之言,所不敢言,亦不敢洩。
然而崔之族姻,君所詳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張曰:“予始自孩提,性不苟合。
或時纨绮閑居,曾莫流盼。
不為當年,終有所蔽。
昨日一席間,幾不自持。
數日來,行忘止,食忘飽,恐不能逾旦暮。
若因媒氏而娶,納采、問名,則三數月間,索我幹枯魚之肆矣。
爾其謂我何?”婢曰:“崔之貞順自保,雖所尊不可以非語犯之,下人之謀,固難人矣。
然而善屬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
君試為喻情詩以亂之。
不然,則無由也。
” 張大喜,立綴《春詞》二首以投之。
是夕,紅娘複至,持彩箋以授張,曰:“崔所命也。
”題其篇曰《明且三五夜》。
其詞曰:待月西廂下,迎風戶半開。
拂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
張亦微喻其旨。
是夕歲二月旬有四日矣。
崔之東有杏花一樹,扳援可逾。
既望之夕,張因梯其樹而逾焉。
達于西廂,則戶半開矣。
紅娘寝于床上,因驚之。
紅娘駭曰:“郎何以至?”張因绐之曰:“崔氏之箋召我矣,爾為我告之。
”無幾,紅娘複來。
連曰:“至矣,至矣!”張生且喜且駭,必謂獲濟。
及女至,則端服嚴容,大數張曰:“兄之恩,活我之家厚矣。
是以慈母以弱子幼女見托。
奈何因不令之婢,緻淫逸之詞。
始以護人之亂為義,而終掠亂以求之,是以亂易亂,其去幾何?誠欲寝其詞,則保人之好,不義。
明之于母,則背人之惠,不祥。
将寄于婢仆,又懼不得發其真誠。
是用托短章,願自陳啟,猶懼兄之見難,是用鄙靡之詞,以求其必至。
非禮之動,能不愧心!特願以禮自持,無及于亂。
”言畢,翻然而逝。
張自失者久之,複逾而出,于是絕望。
數夕,張君臨軒獨寝,忽有人覺之,驚而起,則紅娘斂衾攜枕而至,撫張曰:“至矣,至矣!睡何為哉!”并枕同衾而去。
張生拭目危坐,久之,猶疑夢寐,然而修謹以俟。
俄而紅娘捧崔氏而至。
至則嬌羞融冶,力不能運支體,曩時端莊,不複同矣,是夕,旬有八日矣。
斜月晶熒,幽輝半床,張生飄飄然,且疑神仙之徒,不謂從人間至矣。
有頃,寺鐘鳴,天将曉,紅娘促去。
崔氏嬌啼宛轉,紅娘又捧之而去,終夕無一言。
張生辨色而興,自疑曰:“豈其夢耶?”及明,睹妝在臂,香在衣,淚光熒熒然,猶瑩于茵席而已。
是後十餘日,杳不複至。
張生賦《會真詩》三十韻,未畢,而紅娘适至,因授之,以贻崔氏。
自是複容之,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同會于曩所謂西廂者幾一月矣。
張生常诘鄭氏之情,則曰:“知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無何,張生将之長安,先以詩渝之。
崔氏宛無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