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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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司稱意 天寶十二載,禮部侍郎陽浚四榜,共放一百五十人,後除左丞。

    至德二年,駕臨岐山,右初阙兼禮部員外薛邕下二十一人。

    後至大曆二年,拜禮部侍郎,聯翩四榜,共放八十人。

    貞元二年,禮部侍郎鮑防帖經後改京光尹、刑部侍郎;元和十一年,中書舍人權知貢舉李逢吉下及第三十三人,試策後拜相,令禮部尚書王插署榜,其日午後放榜。

    元和十五年閏正月十五日,太常少卿知貢舉李建下二十九人,至二月二十九日,拜禮部侍郎。

    天祐元年,楊涉行在陝州放榜,後大拜。

    二年,張文蔚東洛放榜後大拜。

     ○主司失意大曆十四年改元建中,禮部侍郎令狐峘下二十二人及第。

    時執政間有怒薦托不得,勢拟傾覆。

    峘惶恐甚,因進甚私書。

    上謂峘無良,放榜日竄逐;并不得與生徒相面。

    後十年,門人田敦為明州刺史,峘量移本州别駕,敦始陳謝恩之禮。

    長慶元年二月十七日,侍郎錢徽下三十三人;三月二十三日重試落第十人,徽貶江州刺史。

    會昌六年,陳商主文,以延英對見,辭不稱旨,改受王起。

    鹹通四年,蕭仿雜文榜中,數人有故,放榜後發覺,責受蕲州刺史主司;其年二月十三日得罪,貶蕲州刺史;五年五月量移虢略。

    中書舍人知制诰宇文瓒制敕:“朕體至公以禦極,推至理以臨人,舉必任才,黜皆由過,二者之命,吾何敢私中散大夫、守左散騎常侍、權知禮部貢舉,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蕭仿,早以藝文,薦升華顯,清貞不磷,介潔無徒,居多正直之容,動有休嘉之稱。

    近者擢司貢籍,期盡精研;既紊官常,頗興物論。

    經詢大義,去留或緻其紛拿;榜挂先場,進退備聞其差互。

    且昧泉魚之察,徒懷冰孽之憂;豈可尚列貂蟬,複延騎省!俾分郡牧,用示朝章。

    勿謂非恩,深宜自勵!可守蕲州刺史,散官勳賜如故。

    仍馳驿赴任!”蕭仿《蕲州刺史謝上兼知貢舉敗阙表》臣某言:臣謬掌貢闱,果茲敗失,上負聖獎,下乖人情。

    實省己以競慚,每自咎而惶灼;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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