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十二回 嶽飛上表辭官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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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和議既成,金兀朮以蕭毅、邢具瞻二人為審議使,與宋魏良臣偕來,議以淮水為界,求割唐、鄧二州及陝西餘地,要歲币銀絹各二十五萬,仍許歸梓宮及太後。

    高宗悉從其請,命宰臣具誓表告祭于天地宗廟社稷。

    诏下,宰執領命而行。

    誓表略曰:臣構言:“今來畫疆以淮水中流為界,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自鄧州西四十裡并南四十裡為界屬鄧,四十裡外并西南盡屬光化軍為弊邑。

    沿邊州城既蒙恩造,許備藩方。

    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為首,每春李差人搬送至泗州交納。

    有渝此盟,明神是殛。

    墜命亡氏,踣其國家。

    臣今既進誓表,伏望上國早降誓诏,庶使弊邑永為憑焉。

     宰執既具誓表,殺黑牛白馬,告祭天地宗廟社稷畢,奏知高宗。

    高宗以何鑄簽書樞密院事,奉表稱臣于金。

    何鑄領表将行,蕭毅亦進辭帝。

    帝谕毅曰:“若今歲太後果還,寡人自當謹守誓約。

    如今歲未成朕志,則誓文為虛設。

    ”毅再拜領旨,與何鑄離了臨安,迳至汴京,見兀朮具知宋帝所以講和之意。

     兀朮曰:“此金主重命也。

    使臣須再詣會甯候旨,然後可以複表。

    ”何鑄遂如會甯聽候指揮。

    兀朮具表,遣使詣金國奏知熙宗,請問宋求商州及和尚、方山二原。

    熙家降诏從兀朮之請。

     兀朮得旨,複遣人往南朝,求割京西界要鄧、唐二州,陝西要割商、秦之半,止存上津、豐陽、天水三縣及隴西、成紀,餘棄;和尚、方山二原,以大散關為界。

    使臣入京師奏知高宗,高宗俱從其請。

    于是宋僅有兩浙、兩淮、江東西、湖南北、西蜀、福建、廣東西十五路,而京西南路止有襄陽一府,陝西路止有階、成、和、鳳四州,凡有府州軍監一百八十五,縣七百三。

    金既畫界,建五京,置十四總管府,凡十九路。

    其間散府九,節鎮三十六,守禦郡二十二,刺史郡七十三,軍十有六,縣六百三十二。

     高宗将于廷臣内推有善達君命者為使。

    秦桧奏曰:“金兀朮最要官職尊壟名望素著者來見,伏望陛下複遣魏良臣為使,則不煩于往返矣。

    ”帝允之,下诏遣魏良臣赍封界交割使金。

     韓世忠深以為非,乃谏曰:“中原士民淪于腥羯,其間豪傑,莫不延頸以俟吊伐之師。

    若自此與和,日月侵尋,人情銷弱,國勢委靡,誰複振之?北使之來,乞與面議。

    如臣理屈,甘受誅戮。

    ”高宗不聽,竟遣良臣以行。

    世忠憤惋而出。

    嶽飛聞帝不允世忠谏,自思曰:“韓樞密以和議為不然,飛豈肯附和議哉。

    若久立朝廷,必不為桧、俊所容。

    ”即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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