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四回 全司禮進言秉正 茅都堂立議懷私

關燈
三人早皆執經于前,受時雨之化焉。

    一日鄭文攜酒過訪,不期公明達他出,鄭文即在竹下自飲。

    比及公明達回來,已是大醉,因留過宿。

    至次日,兩人對飲,午後忽有客來訪,公明達出迎,鄭文即退入旁室。

    潛視之,見來者乃一美少年也。

    僷僷然似雨裡芙蓉,亭亭然類風中楊柳。

    朱粉不施,長短合度。

     不是裙钗衛筁,當稱冠帶王嫱。

    公明達大聲道:“醉翁來見佳客!”鄭文出見,那少年道:“适從何來?已為人幕之賓矣。

    ”公明達因向那少年道:“此即素所稱之鄭孔章也。

    ”那少年大喜,即自言姓名。

    鄭文聽是季子章,喜出望外,于是亦結為至交,三人共飲。

    鄭文道:“老夫初見子通,以為不文。

    今見子章,又以為不武。

    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若二子者,真所謂至文無文,大武不武者也。

    ”公明達道:“子章何許久不來?”季狸道:“今日上來,正欲與兄作竟夜之談耳!”是夜鄭文、季狸俱皆留宿,夜間雨作,暑氣全無。

    三人剪燭烹茗,連牀夜話。

     季狸道:“許久不聞琴聲,塵心又生矣。

    ”公明達道:“吾琴固清,弟之劍不太利乎?”是夜三人直坐至東方日出,談興益暢。

    點茶後,三人散步,林臯之間,宿雨初晴,煙光凝翠,朝霞正起,日色流丹。

    飯罷,辭公明達,鄭文、季狸兩人并辔而行。

    途間季狸道:“昨日聞一快事,燕祖圭之女節孝聞于四國,朝廷編輯逸行,全司禮之義舉也。

    翰林不卻,禮部不駁,禦史不議,公也。

    乃茅球以祖圭之故,必欲去之,甚至謂前此上表,系耿通政之代筆。

    後此完婚,系耿瞞照之先奸。

    司禮内臣,不識大體,非為燕氏所愚,即受燕氏之賄。

    且士大夫行事,猶必蓋棺然後論定,夫何一介女子,偶因一時之蠱惑,遂欲傳信千秋,适所以遺笑也。

    聞者莫不勃然,朝廷亦為之震赫。

    禦史翰林細辨其非,且劾其不合禮法者數事,朝廷大怒,已下法司矣。

    此非一快事乎!”鄭文道:“此所謂自作孽也!” 兩人一問一答,行至分手處而散。

    此事早已傳滿京城,茅球下獄,茅家各處疏通,家産十去五六,才讨得籍沒資财,充配煙瘴。

    半世火炎,一朝冰冷。

    時正七月初旬也,耿忻病已漸愈,又得茅球被罪,因大喜道:“佞人去矣!”病勢從此益除。

    而康夫人、荊夫人、合夫人俱各回家。

    雲屏因故将蓁蓁、猗猗、怡怡、芊芊、輕輕五人送回,耿忻不許。

    因定下五日一次,雲屏、夢卿、愛娘、香兒、彩雲按次前去侍看。

    耿朗、耿月旋、耿月兄、耿服亦照此例。

    正是這一來,非嘗藥以明醫,熏莸難判。

    惟燃犀之照水,鲢鯉斯分。

    
0.05762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