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回 茅禦史摘奸成案 林夫人相婿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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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流早減瑟琴心,幽靜誰傳空谷音。

     怪煞天公偏雨露,陰陰喬木已成林。

     卻說耿朗當日見過夢卿随母回家,忽忽不樂。

    夜間神魂颠倒,合上眼便見夢卿在傍。

    自此茶飯懶餐,恹恹病起。

    康夫人慌令醫生診看,說是外染時氣,内感心思所緻,服些寬脾散郁之藥便可痊愈。

    醫生去後,夫人說道:“傻孩子,何必為一個媳婦便至如此?再慢慢尋一個一般樣的又有何難?”耿朗隻不言語。

    一連服了數日藥,直至八月,才漸漸起牀。

     已是秋末時候。

    各省将行賄人等解送至京,天子恐法司不力,即令茅球究審。

    那茅球真個如風如火,那管他打草驚蛇;似鐵似鋼,一味的吹毛求疵。

    排開牙爪,布列腹心,先審江南三個:監生一名寅得仲,秀才二名莫隐、聶四知。

    俱系串通胥吏,填榜時混入中額。

    次審山東一個:副榜一名宣惠。

    交通家丁,用銀百兩,以填榜遺忘,未得中式。

    又審福建兩個:貢生一名黃定之,監生一名白成。

    俱用過關節銀兩。

    末審浙江三個:秀才一名金大利,監生二名孔正方、陸必仙。

    亦懼各有關節。

     茅球又追問串通主使之人,寅得仲、莫隐、黃定之、白成、金大利俱無串通,亦無主使,皆系本身銀兩。

    孔正方、陸必仙銀雖借貸,實無串通。

    惟有聶四知,系母舅通判王中串通主謀。

    宣惠系堂兄主事宣節贈銀百兩。

    茅球拷問明白,喜不自勝。

    一面定拟罪狀,一面劾參王中、宣節。

    不幾日,内旨降出:寅得仲、莫隐、聶四知、黃定之、白成、金大利、孔正方、陸必仙八人俱立斬,宣惠着斬監候,王中、宣節法司嚴審定罪。

    這宣節字公守,恩蔭出身,年已五旬,妻林氏,乃已故尚書林茂族妹。

    生一女,名愛娘,年十八歲,尚未字人。

    忽地身入法司,可憐林氏母女驚慌無措,各處求托親友。

    誰知世事炎涼,當你為官鬧熱時無人不來親近,及至一朝勢去,曾無一人出頭。

    就是求到面前,他又之乎者也作出許多不堪的面孔來。

    比及十分推不開,卻又鑽弄不上,隻不過裝假神而已。

    幸林尚書之妻與小姑甚相親厚,他那邊門生故吏極多,因替宣節疏通,還拟個罣誤革職。

    宣節當初周濟宣惠銀兩時,不過說是同祖兄弟,家計艱難,又逢考試之歲,給些銀錢。

    一則治理家内用度,二則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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