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五回 孫武子演陣斬美姬 蔡昭侯納質乞吳師

關燈
三百,令孫武操演,孫武曰:“得大王寵姬二人,以為隊長,然後号令方有所統!"阖闾又宣寵姬二人,名曰右姬、左姬至前,謂武曰:“此寡人所愛,可充隊長乎?"孫武曰:“可矣,然軍旅之事,先嚴号令,次行賞罰,雖小試,不可廢也,請立一人為執法,二人為軍吏,主傳谕之事,二人值鼓,力士數人,充為牙将,執斧锧刀戟,列于壇上,以壯軍容!" 阖闾許于中軍選用,孫武吩咐宮女,分為左右二隊,右姬管轄右隊,左姬管轄左隊,各披挂持兵,示以軍法,一不許混亂行伍,二不許言語喧嘩,三不許故違約束,明日五鼓,皆集教場聽操,王登台而觀之。

     次日五鼓,宮女二隊俱到教場,一個個身披甲胄,頭戴兜鍪,右手操劍,左手握盾,二姬頂盔束甲,充做将官,分立兩邊,伺候孫武升帳,武親自區畫繩墨,布成陣勢,使傳谕官将黃旗二面,分授二姬,令執之為前導。

    衆女跟随隊長之後,五人為伍,十人為總,各要步迹相繼,随鼓進退,左右回旋,寸步不亂,傳谕已畢,令二隊皆伏地聽令。

    少頃,下令曰:“聞鼓聲一通,兩隊齊起;聞鼓聲二通,左隊右旋,右隊左旋;聞鼓聲三通,各挺劍為争戰之勢,聽鳴金,然後斂隊而退。

    " 衆宮女皆掩口嬉笑,鼓吏禀:"鳴鼓一通。

    "宮女或起或坐,參差不齊,孫武離席而起曰:“約束不明,申令不信,将之罪也。

    ”使軍吏再申前令,鼓吏複鳴鼓,宮女鹹起立,傾斜相接,其笑如故,孫武乃揎起雙袖,親操桴以擊鼓,又申前令,二姬及宮女無不笑者。

    孫武大怒,兩目忽張,發上沖冠,遽喚:“執法何在?”執法者前跪,孫武曰:“約束不明,申令不信,将之罪也;既已約束再三,而士不用命,士之罪矣。

    于軍法當如何?"執法曰:“當斬!”孫武曰:“士難盡誅,罪在隊長。

    "顧左右:"可将女隊長斬訖示衆!”左右見孫武發怒之狀,不敢違令,便将左右二姬綁縛。

     阖闾在望雲台上看孫武操演,忽見綁其二姬,急使伯嚭持節馳救之,令曰:“寡人已知将軍用兵之能,但此二姬侍寡人巾栉,甚适寡人之意,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請将軍赦之!”孫武曰:“軍中無戲言,臣已受命為将,将在軍,雖君命不得受,若徇君命而釋有罪,何以服衆?"喝令左右:"速斬二姬!”枭其首于軍前,于是二隊宮女,無不股栗失色,不敢仰視,孫武于隊中再取二人,為左右隊長,再申令擊鼓,一鼓起立,二鼓旋行,三鼓合戰,鳴金收軍,左右進退,回旋往來,皆中繩墨,毫發不差,自始至終,寂然無聲,乃使執法往報吳王曰:“兵已整齊,願王觀之,惟王所用,雖使赴湯蹈火,亦不敢退避矣!”髯翁有詩詠孫武試兵之事雲: 強兵争霸業,試武耀軍容。

     盡出嬌娥輩,猶如戰鬥雄。

     戈揮羅袖卷,甲映粉顔紅。

     掩笑分旗下,含羞立隊中。

     聞聲趨必肅,違令法難通。

     已借妖姬首,方知上将風。

     驅馳赴湯火,百戰保成功。

     阖闾痛此二姬,乃厚葬之于橫山,立祠祭之,名曰愛姬祠,因思念愛姬,遂有不用孫武之意。

    伍員進曰:“臣聞,‘兵者,兇器也。

    ’不可虛談。

    誅殺不果,軍令不行,大王欲征楚而伯天下,思得良将,夫将以果毅為能,非孫武之将,誰能涉淮逾泗,越千裡而戰者乎,夫美色易得,良将難求,若因二姬而棄一賢将,何異愛莠草而棄嘉禾哉?”阖闾始悟,乃封孫武為上将軍,号為軍師,責成以伐楚之事。

     伍
0.05730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