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三回 甯俞假鸩複衛 老燭武缒城說秦

關燈
不至,乃面縛銜璧,向晉軍中乞降,大出金帛犒軍。

     文公乃與諸侯解圍而去。

     秦穆公臨别,與晉文公相約:“異日若有軍旅之事,秦兵出,晉必助之;晉兵出,秦亦助之。

    彼此同心協力,不得坐視。

    ”二君相約已定,各自分路。

    晉文公在半途,聞鄭國遣使複通款于楚,勃然大怒,便欲移兵伐鄭。

    趙衰谏曰:“君玉體乍平,未可習勞,且士卒久敝,諸侯皆散,不如且歸,休息一年,而後圖之。

    ”文公乃歸。

     話分兩頭。

    再表周襄王回至京師,群臣谒見稱賀畢。

    先蔑稽首,緻晉侯之命,乞以衛侯付司寇。

    時周公閱為太宰秉政,閱請羁衛侯于館舍,聽其修省。

    襄王曰:“置大獄太重,舍公館太輕。

    ”乃于民間空房,别立囚室而幽之。

     襄王本欲保全衛侯,隻因晉文公十分忿恨,又有先蔑監押,恐拂其意,故幽之别室,名為囚禁,實寬之也。

    甯俞緊随其君,寝處必偕,一步不離,凡飲食之類,必親嘗過,方才進用。

    先蔑催促醫衍數次,奈甯俞防範甚密,無處下手。

    醫衍沒奈何,隻得以實情告于甯俞曰:“晉君之強明,子所知也。

    有犯必誅,有怨必報。

    衍之此行,實奉命用鸩,不然,衍且得罪。

    衍将為脫死之計,子勿與知可也。

    ” 甯俞附耳言曰:“子既剖腹心以教我,敢不曲為子謀乎。

    子之君老矣,遠于人謀,而近于鬼謀。

    近聞曹君獲宥,特以巫史一言,子若薄其鸩以進,而托言鬼神,君必不罪,寡君當有薄獻。

    ”醫衍會意而去。

     甯俞假以衛侯之命,向衍取藥酒療疾,因密緻寶玉一函。

    衍告先蔑曰:“衛侯死期至矣。

    ”遂調鸩于瓯以進,用毒甚少,雜他藥以亂其色。

    甯俞請嘗,衍佯不許,強逼衛侯而灌之。

    才灌下兩三口,衍張目仰看庭中,忽然大叫倒地,口吐鮮血,不省人事,仆瓯于地,鸩酒狼藉。

    甯俞故意大驚小怪,命左右将太醫扶起,半晌方蘇,問其緣故,衍言:“方灌酒時,忽見一神人,身長丈餘,頭大如斛,裝束威嚴,自天而下,直入室中,言:“奉唐叔之命,來救衛侯。

    ”遂用金錘,擊落酒瓯,使我魂魄俱喪也?”衛侯自言所見,與衍相同。

     甯俞佯怒曰:“汝原來用毒以害吾君,若非神人相救,幾不免矣。

    我與汝義不俱生!”即奮臂欲與衍鬥,左右為之勸解。

     先蔑聞其事,亦飛駕來視,謂甯俞曰:“汝君既獲神祐,後祿未艾,蔑當複于寡君。

    ”衛侯服鸩,又薄又少,以此受毒不深,略略患病,随即痊安。

    先蔑與醫衍還晉,将此事回複文公。

    文公信以為然,赦醫衍不誅。

    史臣有詩雲: 鸩酒何名毒衛侯,漫教醫衍碎磁瓯。

     文公怒氣雖如火,怎脫今朝甯武謀? 卻說魯僖公原與衛世相親睦,聞得醫衍進鸩不死,晉文公不加責罪,乃問于臧孫辰曰:“衛侯尚可複乎?” 辰對曰:“可複。

    ” 僖公曰:“何以見之?” 辰對曰:“凡五刑之用,大者甲兵斧钺,次者刀鋸鑽笮,最下鞭撲,或陳之原野,或肆之市朝,與百姓共明其罪。

    今晉侯于衛,不用刑而私鸩焉。

    又不誅醫衍,是諱殺衛侯之名也。

    衛侯不死,其能
0.05630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