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七回 骊姬巧計殺申生 獻公臨終囑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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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扶,風虎雲龍自不孤。

     梧桐種就鸾鳳集,何問朝中菀共枯?重耳自幼謙恭下士,自十七歲時,已父事狐偃,師事趙衰,長事狐射姑,凡朝野知名之士,無不納交,故雖出亡,患難之際,豪傑願從者甚衆。

     惟大夫郤芮與呂饴甥腹心之契,虢射是夷吾之母舅,三人獨奔屈以就夷吾。

    相見之間,告以“賈華之兵,旦暮且至”。

    夷吾即令斂兵為城守計。

     賈華原無必獲夷吾之意,及兵到故緩其圍,使人陰告夷吾曰:“公子宜速去,不然晉兵繼至,不可當也。

    ” 夷吾謂郤芮曰:“重耳在翟,今奔翟何如?” 郤芮曰:“君固言二公子同謀,以是為讨。

    今異出而同走,骊姬有辭矣,晉兵且至翟。

    不如之梁,梁與秦近,秦方強盛,且婚姻之國,君百歲後,可借其力以圖歸也。

    ”夷吾乃奔梁國。

     賈華佯追之不及,以逃奔複命。

     獻公大怒曰:“二子不獲其一,何以用兵?”叱左右欲縛賈華斬之。

     丕鄭父奏曰:“君前使人築二城,使得聚兵為備,非賈華之罪也。

    ” 梁五亦奏曰:“夷吾庸才無足虛。

    重耳有賢名,多士從之,朝堂為之一空,且翟吾世仇,不伐翟除重耳,後必為患。

    ” 獻公乃赦賈華,使召勃鞮。

    鞮聞賈華幾不免,乃自請率軍伐翟,獻公許之。

    勃鞮兵至翟城,翟君亦盛陳兵于采桑,相守二月餘。

     丕鄭父進曰:“父子無絕恩之理。

    二公子罪惡未彰,既已出奔,而必追殺之,得無已甚乎?且翟未可必勝,徒老我師,為鄰國笑。

    ”獻公意稍轉,即召勃鞮還師。

     獻公疑群公子多重耳、夷吾之黨,異日必為奚齊之梗,乃下令盡逐群公子,晉之公族無敢留者。

    于是立奚齊為世子,百官自“二五“及荀息之外,無不人人扼腕,多有稱疾告老者。

    時周襄王之元年,晉獻公之二十六年也。

     是秋九月,獻公奔赴葵邱之會不果,于中途得疾,至國還宮。

    骊姬坐于足,泣曰:“君遭骨肉之釁,盡逐公族,而立妾之子,一旦設有不諱,我婦人也,奚齊年又幼,倘群公子挾外援以求入,妾母子所靠何人?” 獻公曰:“夫人勿憂。

    太傅荀息,忠臣也,忠不二心,孤當以幼君托之。

    ”于是召荀息至于榻前,問曰:“寡人聞,‘士之立身,忠信為本’。

    何以謂之忠信?” 荀息對曰:“盡心事主曰忠,死不食言曰信。

    ” 獻公曰:“寡人欲以弱孤累大夫,大夫其許我乎?” 荀息稽首對曰:“敢不竭死力?”獻公不覺堕淚,骊姬哭聲聞幕外。

     數日,獻公薨。

    骊姬抱奚齊以授荀息,時年才十一歲,荀息遵遺命,奉奚齊主喪,百官俱就位哭泣。

    骊姬亦以遺命,拜荀息為上卿,梁五、東關五加左右司馬,斂兵巡行國中,以備非常。

    國中大小事體,俱關白荀息而後行。

     以明年為新君元年,告訃諸侯。

    畢竟奚齊能得幾日為君?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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