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回 釋檻囚鮑叔薦仲 戰長勺曹刿敗齊

關燈
即是檻車人? 隻因此日捐私忿,四海欣然号霸君。

     管夷吾已入朝,稽首謝罪,桓公親手扶起,賜之以坐。

    夷吾曰:“臣乃俘戮之餘,得蒙宥死,實為萬幸,敢辱過禮!”桓公曰:“寡人有問于子,子必坐,然後敢請。

    "夷吾再拜就坐。

     桓公曰:“齊,千乘之國,先僖公威服諸侯,号為小霸。

    自先襄公政令無常,遂構大變。

    寡人獲主社稷,人心未定,國勢不張。

    今欲修理國政,立綱陳紀,其道何先?"夷吾對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今日君欲立國之綱紀,必張四維,以使其民,則紀綱立而國勢振矣。

    "桓公曰:“如何而能使民?"夷吾對曰:“欲使民者,必先愛民,而後有以處之。

    " 桓公曰:“愛民之道若何?"對曰:“公修公族,家修家族,相連以事,相及以祿,則民相親矣。

    赦舊罪,修舊宗,立無後,則民殖矣;省刑罰,薄稅斂,則民富矣;卿建賢士,使教于國,則民有禮矣;出令不改,則民正矣。

    此愛民之道也。

    "桓公曰:“愛民之道既行,處民之道若何?"對曰:“士農工商,謂之四民。

    士之子常為士,農之子常為農,工商之子常為工商,習焉安焉,不遷其業,則民自安矣。

    " 桓公曰:“民既安矣,甲兵不足,奈何?"對曰:“欲足甲兵,當制贖刑,重罪贖以犀甲一戟,輕罪贖以革貴盾一戟,小罪分别入金,疑罪則宥之。

    訟理相等者,令納束矢,許其平。

    金既聚矣,美者以鑄劍戟,試諸犬馬;惡者以鑄鉏夷斤欘,試諸壤土。

    " 桓公曰:“甲兵既定,财用不足如何?"對曰:“銷山為錢,煮海為鹽,其利通于天下;因收天下百物之賤者而居之,以時貿易;為女闾三百,以安行商;商旅如歸,百貨骈集,因而稅之,以佐軍興;如是而财用可足矣。

    " 桓公曰:“财用既足,然軍旅不多,兵勢不振,如何而可?"對曰:“兵貴于精,不貴于多;強于心,不強于力。

    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天下諸侯皆将正卒伍,修甲兵。

    臣未見其勝也!君若強兵,莫若隐其名而修其實,臣請作内政而寄之以軍令焉。

    " 桓公曰:“内政若何?”對曰:“内政之法,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工商之鄉六,士之鄉十五。

    工商足财,士足兵。

    "桓公曰:“何以足兵?"對曰:“五家為軌,軌為之長;十軌為裡,裡設有司;四裡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焉。

    即以此為軍令。

    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率之;十
0.05835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