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回 宋莊公貪賂構兵 鄭祭足殺婿逐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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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宋莊公遣人緻書稱賀,就索取三城,及白璧、黃金、歲輸谷數。

    厲公召祭足商議。

    厲公曰:“當初急于得國,以此恣其需索,不敢違命。

    今寡人即位方新,就來責償。

    若依其言,府庫一空矣。

    況嗣位之始,便失三城,豈不贻笑鄰國?"祭足曰:“可辭以‘人心未定,恐割地生變,願以三城之貢賦,代輸于宋。

    ’其白璧、黃金,姑與以三分之一,婉言謝之。

    歲輸谷數,請以來年為始。

    "厲公從其言,作書報之,先貢上白璧三十雙,黃金三千镒,其三城貢賦,約定冬初交納。

     使者還報,宋莊公大怒曰:“突死而吾生之,突貧賤而吾富貴之,區區所許,乃子忽之物,于突何與,而敢吝惜?"即日,又遣使往鄭坐索,必欲如數,且立要交割三城,不願輸賦。

     厲公又與祭足商議,再貢去谷二萬锺。

    宋使去而複來,傳言:“若不滿所許之數,要祭足自來回話。

    "祭足謂厲公曰:“宋受我先君大德,未報分毫,今乃恃立君之功,貪求無厭,且出言無禮,不可聽也。

    臣請奉使齊、魯,求其宛轉。

    "厲公曰:“齊、魯肯為鄭用乎?"祭足曰:“往年我先君伐許伐宋,無役不與齊、魯同事。

    況魯侯之立,我先君實成之,即齊不厚鄭,魯自無辭。

    "厲公曰:“宛轉之策何在?"祭足曰:“當初華督弑君而立子馮,吾先君與齊、魯,并受賄賂,玉成其事。

    魯受郜之大鼎,吾國亦受商彜。

    今當訴告齊、魯,以商彜還宋,宋公追想前情,必愧而自止。

    "厲公大喜曰:“寡人聞仲之言,如夢初醒。

    "即遣使赍了禮币,分頭往齊、魯二國,告立新君,且訴以宋人忘恩背德,索賂不休之事。

     使人到魯緻命,魯桓公笑曰:“昔者,宋君行賂于敝邑,止用一鼎,今得鄭賂已多,猶未滿意乎?寡人當身任之,即日親往宋,為汝君求解。

    "使者謝别。

     再說鄭使至齊緻命,齊僖公向以敗戎之功,感激子忽,欲以次女文姜連姻,雖然子忽堅辭,到底齊侯心内,還偏向他一分。

    今日鄭國廢忽立突,齊侯自然不喜,謂使者曰:“鄭君何罪,辄行廢立?為汝君者,不亦難乎!寡人當親率諸侯,相見于城下!”禮币俱不受。

     使者回報厲公,厲公大驚,謂祭足曰:“齊侯見責,必有幹戈之事,何以待之?"祭足曰:“臣請簡兵搜乘,預作準備,敵至則迎,又何懼焉?" 且說魯桓公遣公子柔往宋,訂期相會。

    宋莊公曰:“既魯君有言相訂,寡人當躬造魯境,豈肯煩君遠辱?"公子柔返命。

    魯侯再遣人往約,酌地之中,在扶锺為會,時周桓王二十年秋九月也。

     宋莊公與魯侯會于扶锺。

    魯侯代鄭稱謝,并為求寬。

    宋公曰:“鄭君受寡人之恩深矣!譬之雞卵,寡人抱而翼之,所許酬勞,出彼本心。

    今歸國篡位,直欲負諾,寡人豈能忘情乎?"魯侯曰:“大國所以賜鄭者,鄭豈忘之?但以嗣服未久,府庫空虛,一時未得如約,然遲速之間,決不負諾,此事寡人可以力保!”宋公又曰:“金玉之物,或以府庫不充為辭,若三城交割,隻在片言,何以不決?"魯侯曰:“鄭君懼失守故業,遺笑列國,故願以賦稅代之,聞已納粟萬锺矣!”宋公曰:“二萬锺之入,原在歲輸數内,與三城無涉,況所許諸物,完未及半。

    今日尚然,異日事冷,寡人便何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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