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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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載家人行李逃
倪典史,以吏員以身,家實巨富。
初受官,将趕新任。
在京置買器用什物,珍玩緞疋,色色美麗,裝作行李六擔。
打點俱備,先遣三個家人,押往江邊搭船,以一家人在船中守護,其二人複歸。
次日同倪典史,大夥人俱到江邊尋船,并不見前船,其守船家人,不知載在何去,知被賊稍所拐矣。
倪典史不得已,複入京城,向鄉知借覓盤纏,欲往在京衙門告捕賊。
同選鄉友阻之曰:“凡讨船,須在捕頭寫定。
其柁公有姓名可查,方保穩當。
若自向江頭讨船,彼此不相識,來曆無可查,安得不緻失誤。
且江邊常有賊船,柁公僞裝商賈,打聽某船有好貨,多緻江中劫掠者,皆是在頭查訪去。
若不識者誤上他船,雖主人亦同被害,何況載走一仆乎。
今你趕任有限期,豈能在此久待,船賊又無名姓蹤影,雖告,何從追捕,不如罷休。
”倪典史依勸,複在京中,再置切要之物,急往趕任也。
此不識寫船而緻誤者,故述為舟行之戒。
娶妾在船夜被拐 揚州有一危棍,以騙局為生。
生一女危氏,美貌聰明,年方二八,尚未字人。
同幫計棍,青年伶俐,家無父母。
危棍因以女招贅為婿。
夫妻歡愛,嶽婿同心。
後半年内,無甚生意。
适有賈知縣新受官趕任,經過揚州,欲娶一妾,危與計私議,欲以女脫嫁之。
計許諾,自為媒,往與賈爺議。
來看稱意,即行聘禮,受銀八十兩,擇日成婚。
危與計同對女曰:“今半年無生意,家用窮迫,故以你假嫁與賈知縣。
其實你夫少年人,何忍舍你。
我為父母,止生你一人,何忍舍你去,隻不得已,把你為貨也。
況賈爺年老,他眼下未帶長妻來,自然愛惜你。
但恐到任後,接長妻到,必然酷虐你,罵詈鞭撻,自是不免。
自古道甯作貧人妻,莫作貴人妾。
今暫送你去,不日即登船矣。
你夫暗以船随行。
其船夜挂一白絝為号。
你夜間若可逃即逃過白絝船來,夫即在接你矣。
切莫貪睡,誤你夫終身,且你自受苦楚。
”計故挽妻衣涕泣,面懇曰:“你肯許歸,任你去。
苦不能逃,吾甯與你同死,決不忍相舍。
” 危氏亦泣曰:“父母有命,怎的不歸。
隻你要随船候接,不可耽誤。
”三人商議已定。
次日賈知縣遣人迎婚,計為媒送去。
賈與危氏在店成親。
又次日危亦備席待婿,兼為起程。
第四日賈同妻收拾上船。
危計二人,送别殷懃。
船行一日無恙。
次日泊于洲諸。
計暗以船随挨附其傍,挂一白絝于上。
危氏同賈夫出船觀玩,見白絝船在傍,知計夫在候矣。
夜與賈宿,着意綢缪,盡雲雨之歡。
賈以暮年新娶,夜夜不虛,況此夜船中,又盡興一次,帖然鼾睡矣。
危氏遂密起爬過有白絝船。
計夫早已在候,相見歡甚,正似花再重開,月再圓也,夤夜撐船逃回。
次早賈知縣醒來,不見危氏,心甚疑怪。
再差一家人往危老家報。
危家驚異,疑是船中乖争,緻逼投水,即趕府具狀告苛逼溺命事。
家人數日回報。
賈知縣欲赴任期,不能久待,亦不往訴辨,自徑投任去。
三年後,入京朝觐,差家人送些少儀物與危老。
見其家有一少婦,抱一幼子,宛似危氏,馳歸報主。
及賈知縣打轎往,并不見蹤。
問昨婦何人,危雲妻姨之女,其妻反出來,涕泣诘罵扭問取人,又被騙銀十兩,方得脫身。
此誤娶棍女,而人财兩空,又受盡多少閑氣也。
按:妻妾于妻嶽之家,既在店成親,又送别登舟,可謂極穩矣。
誰知在船後,夜複能逃。
故在外娶妾,不惟審擇外家,兼亦宜審媒人居止,及靠店家一同核實,方可無失。
然大抵不及娶本地人女為更穩也。
買銅物被稍謀死 羅四維,南京鳳陽府臨淮縣人。
同仆程三郎,帶銀一百餘兩,往松江買梭布,往福建建甯府賣。
複往崇安買筍。
其年筍少價貴,即将銀在此處買走烏銅物,并三夾杯盤,諸項銅器,用竹箱盛貯,并行李裝作三擔。
崇安發夫,直以水口陳四店寫船。
陡遇表親林達亦在此店中。
達問買甚貨物,維曰:“隻買些銅器去,更帶杯盤等,欲留家用。
” 達同牙人陳四,代讨一箭船。
柁公賴富二,水手李彩、翁暨得,搬其行李上船甚重,柁公疑是金銀,乃起不良心,一上船後,再不搭人。
維曰:“我要速去,何如不搭人。
”柁公曰:“今将晚矣,明日随搭數人。
”便開船。
維叫三郎買些酒菜,今晚飲用。
柁公與水手三人商議,今晚錯過機會,明日不好動手。
維與仆飲醉熟睡。
半夜後,柁公将船移于閑處,三人将他主仆以刀砍死,丢屍于江。
打開箱看,乃是銅物,止現銀一十五兩。
富二曰:“我說都是銀子,三人一場富貴,原來是這東西。
”彩曰:“有這等好貨物,也多值銀。
”富二曰:“發在何處去賣。
”彩曰:“何愁無賣處,可安船在一處,沿途發賣,豈無人買。
” 林達與四維分袂之後,已三個月矣,始到家中往拜四維。
維父曰:“小兒出門,尚未歸。
”達曰:“差矣!三月前,我在江西水口同他在牙人陳四店相會。
我與牙人同他去讨船,說他在福建買銅貨,以竹箱裝作三擔,竟歸來本處發脫,莫非柁公行歹意乎。
”言未畢,父母妻子舉家大哭。
達曰:“且勿哭,倘在途中發賣也未可知。
或柁
初受官,将趕新任。
在京置買器用什物,珍玩緞疋,色色美麗,裝作行李六擔。
打點俱備,先遣三個家人,押往江邊搭船,以一家人在船中守護,其二人複歸。
次日同倪典史,大夥人俱到江邊尋船,并不見前船,其守船家人,不知載在何去,知被賊稍所拐矣。
倪典史不得已,複入京城,向鄉知借覓盤纏,欲往在京衙門告捕賊。
同選鄉友阻之曰:“凡讨船,須在捕頭寫定。
其柁公有姓名可查,方保穩當。
若自向江頭讨船,彼此不相識,來曆無可查,安得不緻失誤。
且江邊常有賊船,柁公僞裝商賈,打聽某船有好貨,多緻江中劫掠者,皆是在頭查訪去。
若不識者誤上他船,雖主人亦同被害,何況載走一仆乎。
今你趕任有限期,豈能在此久待,船賊又無名姓蹤影,雖告,何從追捕,不如罷休。
”倪典史依勸,複在京中,再置切要之物,急往趕任也。
此不識寫船而緻誤者,故述為舟行之戒。
娶妾在船夜被拐 揚州有一危棍,以騙局為生。
生一女危氏,美貌聰明,年方二八,尚未字人。
同幫計棍,青年伶俐,家無父母。
危棍因以女招贅為婿。
夫妻歡愛,嶽婿同心。
後半年内,無甚生意。
适有賈知縣新受官趕任,經過揚州,欲娶一妾,危與計私議,欲以女脫嫁之。
計許諾,自為媒,往與賈爺議。
來看稱意,即行聘禮,受銀八十兩,擇日成婚。
危與計同對女曰:“今半年無生意,家用窮迫,故以你假嫁與賈知縣。
其實你夫少年人,何忍舍你。
我為父母,止生你一人,何忍舍你去,隻不得已,把你為貨也。
況賈爺年老,他眼下未帶長妻來,自然愛惜你。
但恐到任後,接長妻到,必然酷虐你,罵詈鞭撻,自是不免。
自古道甯作貧人妻,莫作貴人妾。
今暫送你去,不日即登船矣。
你夫暗以船随行。
其船夜挂一白絝為号。
你夜間若可逃即逃過白絝船來,夫即在接你矣。
切莫貪睡,誤你夫終身,且你自受苦楚。
”計故挽妻衣涕泣,面懇曰:“你肯許歸,任你去。
苦不能逃,吾甯與你同死,決不忍相舍。
” 危氏亦泣曰:“父母有命,怎的不歸。
隻你要随船候接,不可耽誤。
”三人商議已定。
次日賈知縣遣人迎婚,計為媒送去。
賈與危氏在店成親。
又次日危亦備席待婿,兼為起程。
第四日賈同妻收拾上船。
危計二人,送别殷懃。
船行一日無恙。
次日泊于洲諸。
計暗以船随挨附其傍,挂一白絝于上。
危氏同賈夫出船觀玩,見白絝船在傍,知計夫在候矣。
夜與賈宿,着意綢缪,盡雲雨之歡。
賈以暮年新娶,夜夜不虛,況此夜船中,又盡興一次,帖然鼾睡矣。
危氏遂密起爬過有白絝船。
計夫早已在候,相見歡甚,正似花再重開,月再圓也,夤夜撐船逃回。
次早賈知縣醒來,不見危氏,心甚疑怪。
再差一家人往危老家報。
危家驚異,疑是船中乖争,緻逼投水,即趕府具狀告苛逼溺命事。
家人數日回報。
賈知縣欲赴任期,不能久待,亦不往訴辨,自徑投任去。
三年後,入京朝觐,差家人送些少儀物與危老。
見其家有一少婦,抱一幼子,宛似危氏,馳歸報主。
及賈知縣打轎往,并不見蹤。
問昨婦何人,危雲妻姨之女,其妻反出來,涕泣诘罵扭問取人,又被騙銀十兩,方得脫身。
此誤娶棍女,而人财兩空,又受盡多少閑氣也。
按:妻妾于妻嶽之家,既在店成親,又送别登舟,可謂極穩矣。
誰知在船後,夜複能逃。
故在外娶妾,不惟審擇外家,兼亦宜審媒人居止,及靠店家一同核實,方可無失。
然大抵不及娶本地人女為更穩也。
買銅物被稍謀死 羅四維,南京鳳陽府臨淮縣人。
同仆程三郎,帶銀一百餘兩,往松江買梭布,往福建建甯府賣。
複往崇安買筍。
其年筍少價貴,即将銀在此處買走烏銅物,并三夾杯盤,諸項銅器,用竹箱盛貯,并行李裝作三擔。
崇安發夫,直以水口陳四店寫船。
陡遇表親林達亦在此店中。
達問買甚貨物,維曰:“隻買些銅器去,更帶杯盤等,欲留家用。
” 達同牙人陳四,代讨一箭船。
柁公賴富二,水手李彩、翁暨得,搬其行李上船甚重,柁公疑是金銀,乃起不良心,一上船後,再不搭人。
維曰:“我要速去,何如不搭人。
”柁公曰:“今将晚矣,明日随搭數人。
”便開船。
維叫三郎買些酒菜,今晚飲用。
柁公與水手三人商議,今晚錯過機會,明日不好動手。
維與仆飲醉熟睡。
半夜後,柁公将船移于閑處,三人将他主仆以刀砍死,丢屍于江。
打開箱看,乃是銅物,止現銀一十五兩。
富二曰:“我說都是銀子,三人一場富貴,原來是這東西。
”彩曰:“有這等好貨物,也多值銀。
”富二曰:“發在何處去賣。
”彩曰:“何愁無賣處,可安船在一處,沿途發賣,豈無人買。
” 林達與四維分袂之後,已三個月矣,始到家中往拜四維。
維父曰:“小兒出門,尚未歸。
”達曰:“差矣!三月前,我在江西水口同他在牙人陳四店相會。
我與牙人同他去讨船,說他在福建買銅貨,以竹箱裝作三擔,竟歸來本處發脫,莫非柁公行歹意乎。
”言未畢,父母妻子舉家大哭。
達曰:“且勿哭,倘在途中發賣也未可知。
或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