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十五回 及時雨猛燒忠義堂 小旋風幾隳崇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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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表面上事,骨裡隻怕是要推翻我們的成案罷。

    ”種經略道:“你且說如何應付?”吳用道:“判官鬥膽,覺得這件事非大大斡旋【眉】大大斡旋,語極包孕一下子不行。

    ”種經略點頭。

    吳用又道:“柴進倘不到案,這奉命查難辦的事,也交代不下去。

    ”種經略也稱不差。

    随遣走馬承受戴宗、中軍官曹正【夾】走馬承受和踏白使,都是宋朝特有官名,前後各朝所無往滄州傳示禮部公文.召柴進到案。

    又對吳用道:“我知道柴進在高唐州下獄時,系節級蔺仁朝夕監守,此人于柴進面貌自當熟識,亦案中要證。

    煩判官往高唐一行,将此人調來,以備質對。

    【夾】傳示公文者,正因崇義公勳位未革,不得以官法加之耳,傳蔺仁遣吳用,亦是有意 三人去不幾日,柴進、蔺仁俱到,經略先請崇義公柴進當面詢問一過。

    随即喚帳下幾名梁山降将來認,人人稱不認得。

    一面又傳到蔺仁,也說當時獄中所困,不是此人。

    種經略原先調高唐案卷,無奈經宋江兵火之後,案卷全失。

    種經略又從京東路承宣觀察使處,調取當時高唐州知州高謙呈報文書,【眉】先當面調問,旋叫人來認,又問蔺仁,又調案卷,又調呈報文書,所謂大大斡旋者如此,讀此可悟文章開合之法也隻稱梁山賊首小旋風柴進,内中并無崇義公柴進話頭。

    【夾】此是高廉因柴進有世襲爵位,兼禦書鐵劵護身.恐成大案.故但以梁山賊首上報,豈知後來恰好救了柴進就是滄州知州當日為小旋風柴進的事,将崇義公柴進幾處莊房,抄檢一過,也不曾得有梁山賊寇蹤迹。

    經略便吩咐書記蕭讓草申複禮部文書,大略說:“奉命查辦梁山賊首柴進與崇義公柴進是否一人,查此案重要之點,全在佐證。

    既梁山賊首有柴進其人,則梁山降盜中,必有認識柴進者,此為證者一;據梁山降将言:往時小旋風柴進,在高唐被獲之時,有節級蔺仁奉命看守,前後數月有奇,視柴進面目,必然一見便識,今蔺仁現在,可為證者二;又當宋江以劫奪柴進為名,侵擾高唐,當時高唐州呈文,至今尚存觀察使署,此可為證者三。

    職念事關勳爵,不得不鄭重出之,因星夜從高唐調到該節級蔺仁,并向京東觀察使處調到案卷。

    先召梁山降将于人叢中指認,皆茫然不識,佥稱小旋風柴進年在五十以外,須發蒼老,核與崇義公柴進年貌不符。

    當即詢問再四,堅執不移。

    職部梁山降将四十名,一并出具甘結。

    又召高唐管牢節級蔺仁,與崇義公柴進面對。

    據稱昔年在獄中之小旋風柴進,身長面黑多須年老,與崇義公柴進之身中面白無須年壯者迥異,當時亦立具甘結。

    又前高唐州知州高廉呈文,皆稱梁山賊首柴進,并無涉及滄州崇義公字樣。

    查該知州曆充要缺,熟知國家法律,如其崇義公柴進即系梁山泊之小旋風柴進,自應呈請開革,然後歸案訊辦,斷不緻于未經開革之先,案情未明,擅行逮捕世爵,釘鐐收禁。

    據崇義公柴進口稱,當梁山賊寇侵犯高唐之時,外間謠傳小旋風柴進,亦屬崇義公支族,以緻該管州誤聽,抄檢莊院前後兩次。

    彼時橫被冤誣,不勝痛恨,構成心病,卧床三載,方得痊愈。

    據此則外間所傳之事,原屬以訛傳訛。

    且當時既抄檢兩次,并無附逆證據,更可表明崇義公柴進,與小旋風柴進,實非一人。

    ”【眉】情景動人,非擅長公文者無此手筆等語。

    複文去後,風平浪靜。

    柴進謝了種經略,自回滄州。

    平時柴進待人極厚,自梁山脫身以後,索性連内外賓客一切都不往來。

    此時也知京裡有人借題發揮,又托朋友去打點破費些,也就無話。

     衆豪傑在種經略麾下,未免簿書約束,英氣潛消。

    這一日,忽然刑部來文,提宋清父子進京,并聞宋江等三十六人,已由海州知州張叔夜拿獲,遞解京城,【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文筆始終不懈,是真健者一時又不免動起俠義心腸來。

    究竟宋江因何被獲,請等下回分解。

     種經略斡旋柴進處,全是弄弊,蓋專制政體之下,不得不爾。

     吳用在種經略面前,論柴進事,引而不發,确是判官身分;種經略一聞便悟,不煩多說,亦足以服吳用之心。

    借此點染,見吳用之不複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