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六雪冤類 馮大巡判路傍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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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朱必流,初在堂當皂隸,好飲酒喜□。

    門子所撰錢,随得随用。

    乃将皂隸本去當□,又不能供納利息,後全賣出來,遂無生理。

    隻與光棍之徒趨東奔西,着日挨度。

    因思量做賊,買一把鼠尾尖刀,常懷在身。

    一日,将往鄉下,在高卓亭憩步。

    林木陰茂,前後無人。

    有一光棍計握權者,腰帶雞束,藏兩桃在,獨荷一傘,亦來到亭。

    必流歎氣曰:“這熱天走路,汗如下雨,口如焦釜,真是辛苦。

    惟有錢雇轎者是天子命也。

    ”握權誇曰:“坐一乘轎者便是天子,我這雞束中還雇得幾乘,是我做得幾個天子也。

    ”必流看其荷包,果有兩塊高起,疑必是銀。

    及握權先行,必流右手持鼠尾刀在袖,左手倚握權之肩而行。

    握權曰:“下嶺我也難行,何故倚人肩。

    ”必流曰:“我走路不得,倚行數步無妨。

    ”遂以左手按其頸,右手持刀刺其咽喉,随手而殒。

    遂探其雞束中銀,取出乃是兩桃。

    心下悔錯,急挨青而逃往鄉下去。

    後人來至亭中,見路傍謀死一人,聚衆呈明于官。

    官委人收貯,即埋于路傍。

    十數日後,必流從鄉下回,複過此亭,見前所謀人,已埋殡訖,自幸無人知覺。

    乃檢途中黑炭,寫于亭柱曰:“你也錯,我也錯,我在杭州打畢剝。

    你若取我命,除非馬頭生兩角。

    ”寫完而去。

    蓋馬不能生角,彼謂此人不能取彼命也。

    過兩月,察院馮謙底公巡按浙江,将臨杭州,從此亭經過。

    忽一陣黑風從轎前起,馮院心下凜然。

    轎已進數步,見路傍有一新墳。

    問手下曰:“此是那家的墳?”杭州來接者曰:“不知何人,兩月前被人謀死,官委人收埋在此。

    ”馮院心想曰:“黑風必此冢之冤魂也。

    ”到亭,即命停轎散步于亭中。

    四顧風景,見柱上寫數句字,未雲:“要取我命,除非馬頭生兩角。

    ”心臆曰:“此必謀人賊所題也。

    ”思之不得其故。

    及到杭州,衆官參見後閉門不出,沉思亭中之語。

    過第三日,天驟雨,屋有一點漏,正墜在案上朱筆頭。

    初亦不覺,漸久水漬朱濕,紅流于案,方見朱筆流紅。

    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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