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争占類 曾禦史判人占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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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泉,江西吉安人,始由進士擢任禦史,以事黜為汜水縣典史。

    操行廉潔,莅事勤能,勸學興禮,尤恤貧窘。

    無牛具者借與耕種,無綿花者借與紡績。

    時曆鄉村,察其勤惰。

    又率民墾荒田以收谷麥,伐樹木以贍财用。

    以故,官用儲積,民無科擾。

    又以餘羨造船,以備攢運,置棺以助死喪。

    曆任三年,化醇訟簡,家給人足,民懷其惠,至今稱之。

     一日,部民景前修,承父祖基業,家極富饒。

    照主考事例,用公價銀八十兩,納為布政司吏。

    進身後生少年,頗有志氣,亦存方寸。

    在衙門數年,不肯枉法冤民,不肯昧心苟取。

    事有可方便處,無不悉力為之,不索謝禮。

    且夙夜敬爾在公,不特人稱譽之,官亦嘉美之。

    蓋志圖顯達,不在财利上着意。

    在省當直時,曾憑媒娶鄧甲之女為妾。

    貌雖閑雅娉婷,而性未脫桑間、濮上。

    初甚鐘愛之,正妻間以為言,景則疑其妒忌。

    及察見女子果無貞信,方悟正妻之言不誣。

    尚廉恥之人,專矜多節。

    妾行不端,義難容蓄,第未得脫手之人,故違疑有待耳。

    知友嘲其溺愛,晚間于門上大書數字雲:“一色杏花香千裡”。

    次早見之,謂正妻曰:“此諸友激吾去妾也。

    消吾西子蒙不潔,聲聞于外也。

    ”适值考滿,要過京辦事聽選,乃将妻妄搬回祖居。

    有後生韓旭者,東村鄉人家,雖微小,人材頗伶俐,亦務農亦逐末。

    聞有娶妻之舉,景前修重其恪周慎,遂将其妄賣彼為妻。

    當日,寫婚書一紙,末後題八句詩雲:“去年乘興買春光,買得春光豔海棠。

    二月有情沾雨露,九秋無節奈冰霜。

    根株未穩先偷蝶,花蕊雖嬌不帶香。

    今日開園移出去,免教人喚賣花郎。

    ”寫畢,謂韓曰:“此詩系是古人所作,我述來自況此婦之行,備載此詩。

    汝可詳之,牢固收藏,不可遺失,可為後日之驗。

    ”婦不讀書,隻說是誇其婦人之美,不意是叮囑己防微杜漸也。

    前修自逐妾之後,涓日起身,進京圖己進步。

    卻說韓旭娶此麗妄,甚為賞心。

    婦人人韓門,食用雖不缺少,夫貌雖不卑陋,而儀文家範與景門大相徑庭矣。

    景氏乃故家右族,彼尚得以蜂喧蝶哄,此不過荜戶蓬門,豈不能遂其鹑奔鹿聚乎?韓旭夫婦合歡未幾月,早出晚回。

    妻子獨自在家,未免抛頭露面。

    況一種妖娆體态,易以動人。

    毋論生熟過客,那一個不顧盼久之。

    敦仁鄉土糧戶苗秀實,多機械變詐。

    家資巨萬,恃财淩轹鄉曲。

    稱貸者遭其淩轹,号為“土城隍”。

    其心性反複無常,若患風病。

    人不顯言曰“風颠”,而曰“巽二”,蓋巽二風神名,暗诮其風也。

    極好謀人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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