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人命類 曾大巡判雪二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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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睡。

    其昌無計脫身,不能赴約。

    是夜,華成将銀三錢,自去宿妓,其妻裝抹整齊,隻待其昌來宿。

    至二更不到,乃倚門而望。

    對門池皮匠觇見,手提皮刀未放,近前戲之曰:“夜深人靜,娘子在此等甚情人?”馬氏曰:“我自等官人,你休胡說!”轉身而入。

    池匠趕進曰:“你官人我見在娼家去歇,決是不回。

    望娘子與我一好,感德難忘。

    ”馬氏罵曰:“奴才安得無禮!明日報我丈夫,與你定奪。

    ”池匠曰:“我有刀在此,不從便殺你。

    ”馬氏曰:“那個敢殺!”池匠恨他不從,将刀割下頭來,提出挂在嶽充肉鈎上。

    次日,嶽充早起宰豬,見鈎上挂一人頭,吃了一驚,密将丢在後園背井中去,人并不知。

    及梁華成歸來,見妻被殺死,不見一頭,不勝驚痛。

    即到安其昌店曰:“你忒殺心!緣何将我妻殺了,把頭在那處去?”其昌茫不知情,驚曰:“是誰殺你妻?我昨晚家父到,并未來你家也。

    ”安潤曰:“昨夜兒與我睡,你何自殺其妻,将來圖賴我兒。

    ”華成遂罵道:“想是這老賊恨你兒病,便洩忿于我妻,故夜殺之。

    ”安潤不知來曆,何能與辯。

    華成往府告曰: “狀告為挾仇殺命事:淫豪安其昌,風流嫖蕩,窺伺成妻姿色蓋世,無計成奸,積思成病。

    昌父安潤翻緻怨恨,七月十三夜,潛刀入室,殺死成妻,割去一首,匿無尋蹤。

    乞究成妻人頭,懲奸償命。

    哭告。

    ” 安潤為其昌抱訴曰: “狀訴為移殃事:其昌孤客,病染相思,用銀五兩,明買華成通奸。

    伊妻約以夜會,尚未成奸。

    适昌父遠到,勢難赴約。

    即夜成妻被誰妒殺,竊去一首,移禍昌父。

    子私買奸,豈達父知,性縱蠢暴,敢輕殺人。

    彼系土娼,必争風緻殺,昌父何與,乞詳情洞豁。

    叩訴。

    ” 後其昌因馬氏死,心絕思念,病亦漸痊。

    保甯柳知府吊來審問,梁華成曰:“我妻非土娼,從來無外交,此鄰裡所知。

    隻其昌貪思成病,果是用銀五兩求買奸宿,夜即殺了,非他殺之而誰?”安其昌曰:“我若恨殺,當在未遂謀之先。

    今已銀買,你夫婦肯了,何故又殺?必别有仇人殺之。

    ”柳知府曰:“婦人有外交者方有争風緻殺,此婦素來清潔,是你買他奸宿,安得推他人殺之?好将婦頭出來罷。

    ”其昌曰:“他人殺人,我知頭安在?”柳知府略施刑杖,其昌并不肯認,隻得做樁疑獄,發監該縣,候再審定奪。

    過了一年,曾察院出巡到廣元縣,安潤謂華成曰:“我兒是與你相好人,決不殺你令正。

    今死者不能複生,你不如揀個上好婦人,我出銀代娶,你具個息罷。

    ”華成依言具息。

    曾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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