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編 改元後之宮闱豔史 家庭大鬧革命兩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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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彤者,為項城之從弟。

    前清時,曾以道員分發湖南聽鼓。

    為人性極憨直,夙以效忠于清室,為唯一之宗旨。

    彼素不直乃兄之行為,嘗謂其有不臣之志。

    以故斷絕往還,且音信不通焉。

    及袁為民國總統,世彤聞之,忿然曰:“清廷不德,其失國,宜也。

    然吾兄豺狼,安可得志?今若此,是以暴易暴耳。

     “于是緻書袁氏,痛诋不遺餘力。

    袁置之不答。

    洎改元洪憲後,世彤曾由項城原籍奔赴京師,谒袁曰:“吾固謂兄必有今日,果不出吾所料。

    然吾兄亦知吾袁氏世受國恩乎?今間接取而代之,是不臣也。

    吾今奔走駭汗而來,為最後之忠告,乞兄速取消帝制。

    不爾者,弟将不承認兄為袁氏子孫矣。

    ”袁惡其出語無狀,斥之退。

    世彤岸然出,星夜返裡,變賣其所有财産,大募軍隊,高揭旗幟,自稱讨袁軍大統領。

    又刊發檄文萬紙,分送豫省人士,宣布袁之罪狀二十四大款。

    篇中警句,有“滿清失德,民黨革命以推翻之;吾兄纂位,同族革命以聲讨之”數語。

    時河南都督為張鎮芳,得是項警報,弗敢過問。

    亟密電政府,請袁指示辦法。

    袁閱電,笑謂所親曰:“老六與我鬧家庭革命了,無怪老張束手無策也。

    然彼既思革命,直叛逆也。

    我不得再以同族待之。

    古人所謂大義滅親者,職是故耳。

    ”乃覆電張鎮芳,令其派兵勒令解散。

    如敢違抗,即按照叛黨例治罪,格殺勿論。

    張奉谕遂往谒世彤,出電示之。

    世彤怒而唶曰:“公雖為袁氏椒房親,然終屬外姓,疏也。

    吾雖為吾兄所吐棄,然終屬同姓,親也,吾兄嫉吾,而特假公手以去吾,是為借刀殺人之毒計。

    公奈何為彼利用乎?”張鎮芳曰:“君言具有至理。

    雖然,仆有守土之責。

    君胡必于吾管轄之境内稱兵,而使吾左右做人難哉?”世彤悟其微旨。

    越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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