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回 金雞湖惡霸行兇 白石洞賢臣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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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林公早知查斌是誤傷人命,按律自無死罪。

    吳縣知縣趙鴻當他恃蠻殺人,照律論抵,辦就文節,申解按察使。

    林公親自提訊。

    查斌在吳縣遍嘗各種大刑,苦楚已極,現在又恐再受刑罰,情甘一死。

    林公反問他有無冤枉?查斌供道:“沒有冤枉,騾夫是咱親手打死的。

    ”林公說道:“騾夫是你打死,我也知道,隻是如何弄上這許多鐵器傷來?我且問你:你打死的騾夫,大約多少年紀?你和他厮打,還是徒手,還是用武器?你從實說來,需知本司審案,不重刑求,如有冤枉,理當昭雪。

    ”查斌見這位大人和善明達,便照實供道:“小人打死的騾夫,年在三十以外,當時實系用拳打死,并無兇器,現在說有三十一處鐵器傷,小人委實莫名其妙。

    還望青天大老爺伸雪!”林公聞言,連連點頭,明知此案屍身已被人暗中換過,賈罪于查斌罷了。

    當即退堂,将前後情形思量一番,馬上出簽提地保何二到堂。

    林大怒道:“查斌打死的騾夫,年紀已在三十以外,明明用拳打死,身上并無鐵器傷,次日縣官相驗,你膽敢調換一屍。

    你和查斌有何仇隙,竟用此移花接木的毒計,誣陷于他? 本司執法無私,還不從實供來。

    ”何二供道:“大人明見。

    當夜看守屍身,是小的夥計朱四。

    移屍調換,小的實不知情,需提朱四到案,即知明白。

    ” 林公立刻饬提朱四到案,朱四初尚遊供不招,直待林公喝用大刑,朱四知道無可抵賴,隻好供道:“小的那晚去看屍,因為天寒,喝了三碗酒,精神疲倦,就在屍身旁邊睡覺。

    直到醒來,已是半夜,忽然不見了屍身,咱想已經報案,來朝本官來相驗,沒有屍身,罪名卻也承受不起。

    左思右想,忽想起前天喪門星李根壽叫咱到他家中,給咱四兩銀子,同咱把一個打死少年納入棺中,放到荒地上,倒不如去把那個屍體移來補缺。

    于是就趕回家中,拿了利斧,奔到荒地上,劈開棺蓋,便将那少年屍首,拖到屍場,其時已經東方發白。

    隔了一會,縣太爺親來驗,咱還恐怕洩露,幸而縣太爺并未深究,含混過去。

    倒是老爺冤枉咱偷了那匹騾子,因為那匹騾子也同時不知去向了。

     現在想來,或者騾夫死而複活,恐怕别生枝節,故帶着騾子走了。

    ”林公暗想:騾夫的事不妨暫時擱過,這個少年男屍,案關人命,也需查個水落石出,即向朱四問道:“李根壽家住哪裡?靠什麼生活的?”朱四答道:“他向在賴英大爺别墅充當保家。

    ”林公又問:“别墅在哪裡?”朱四答道:“金雞湖邊,門牆上有湖濱别墅四個金字的便是。

    ”林公吩咐将朱四收監,何二釋放,并掣簽拘提李根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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