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二回 二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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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山東唐州民婦房瑞鸾,一十六歲嫁夫周大受,至二十二歲而夫故,生男可立僅周歲,苦節守寡,辛勤撫養兒子,可立已長成十八歲,能任薪水,耕農供母,甚是孝敬,鄉裡稱服。

    房氏自思:子已長成,奈家貧不能為之娶妻,傭工所得之銀,但足供我一人。

    若如此終身,我雖能為夫守節,而夫終歸無後,反為不孝之大。

    乃焚香告夫道:“我守節十七年,心可對鬼神,并無變志。

    今夫若許我守節終身,随賜聖陽二;若許我改嫁以身資銀代兒娶婦,為夫繼後,可賜陰。

    ”擲下去果是陰。

    又祝道:“本非陰則陽,吾未敢信。

    夫故有靈,謂存後為大,許我改嫁,可再得一陰。

    ”又連丢二陰。

    房氏乃托人議婚,子可立泣阻道:“母親若嫁,當在早年,乃守兒到今,年老改嫁,空勞前功。

    必是我為兒不孝,有供養不周處,憑母親責罰,兒知改過。

    ”房氏道:“我定要嫁,你阻不得我。

    ” 上村有一富民衛思賢,年五十歲喪室,素聞房氏賢德,知甚改嫁,即托媒來說合,以禮銀三十兩來交過。

    房氏對子道:“此銀我用木匣封鎖了與我帶去,鎖匙交與你,我過六十日來看你。

    ”可立道:“兒不能備衣妝與母,豈敢要母銀?母親帶去,兒不敢受鎖匙。

    ”母子相泣而别。

    房氏到衛門兩月後,乃對夫道:“我意本不嫁,奈家貧,欲得此銀代兒娶婦,故緻夫節。

    今我将銀交與兒,為他娶了婦,便複來也。

    ”思賢道:“你有此意,我前村佃戶呂進祿是個樸實人,有女月娥,生得莊重,有福之相,今年十八,與你兒同年,我便為媒去說之。

    ”房氏回兒家謂可立道:“前銀恐浪費,我故帶去。

    今聞呂進祿有女與你同年,可将此銀去娶之。

    ”可立依允,娶得月娥入家,果然好個莊重女子。

    房氏見之歡喜,看兒成親之後,複往衛門去。

     誰料周可立是個孝道執方人,雖然甚愛月娥,笑容款洽,卻不與她交合,夜則帶衣而寝。

    月娥已年長知事,見如此将近一年,不得已乃言道:“我看你待我又是十分相愛,我謂你不知事,你又長大,說來你又百事曉得,如何舊年四月成親到今正月将滿一年,全不行夫婦之情。

    你先不與我交合,我今要強你交媾,雲雨歡合,不由你假至誠也。

    ”可立道:“我豈不知少年夫婦意樂情濃,奈娶你的銀子的是嫁母的,我不忍以賣身之銀娶妻奉衾枕也。

    今要積得三十兩銀還母,方與你交合。

    ”呂氏道:“你我空手作家,隻足度日,何時積得許多銀?豈不終身鳏寡。

    ”可立道:“終身還不得,誓終身不交,你若恐誤青春,憑你另行改嫁别處歡樂。

    ”呂氏道:“夫婦不和而嫁,亦是不得已;若因不得情欲而嫁,是狗彘之行也,豈忍為之。

    不如我回娘家與你力作,将銀還了,然後來完娶;若供了我,銀越難積。

    ”可立道:“如此甚好。

    ”将月娥送至嶽丈家去。

     至年冬,呂進祿将女送回夫家,月娥再三推托不去,父怒遣之,月娥乃與母言其故。

    進祿不信,與兄進壽叙之,進壽道:“真也。

    日前我在侄婿左鄰王文家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