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九回 移政府北京城袁公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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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諒後來南京地方必有一番佳境。

    然我雖辭職,也是國民一分子,自當竭盡愚誠,為新政府效勞一周。

    祈諸公矢志存誠,鑒我此心可也。

    ”孫總統說畢,大衆歡呼擊掌,震得耳鳴。

    複奏樂數通,響徹雲中。

    禮成,大衆又三呼:“民國萬歲萬萬歲!”方才散去。

     當日下午,參議院即開會選舉總統。

    彼時在者,共有十七省議員,各投一票,計十七票。

    投票已過,揭開一看,統是“袁世凱”三字,通場一緻,遂選袁世凱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

     衆議員即電達北京,請袁世凱來甯就職。

    孫總統亦以個人名義,電達北京,略謂:“臨時政府已報告參議院,提出辭職書,并推薦袁世凱為總統。

    請袁速來甯共和政府就任,不得聽清帝自由委任組織,破壞共和政府憲治。

    若為北方未定,亦須薦引人材鎮撫。

    ”袁接電後,心想:“我的勢力全在北方,倘往南方就職,羽翼全無,若再被他們束縛,豈不為他傀儡麼。

    ”遂随機應變,複一電文,并請唐君紹儀赴甯,協商此意。

     孫總統接電後,再赴參議院核定可否。

    有全院委員長李肇甫、直隸議員谷鐘秀等,言臨時政府地點不如改設北京:一者可以統馭全國,能使全國鞏固,且能維系四萬萬人心;二者我民國五大族,從此可以聯合,以後就成了一個大中華民國;三者前日由各省代表,指定南京為臨時政府地點,彼時皆因大江以北為清軍所轄,不得不将就辦理。

    今既以南北統一,不如仍設北方為宜。

    哪知此論一出,很有些議員反對,有的說還是南京好,有的說不可設在北方,議論紛紛,争執不決,彼此無法,遂用投票法解決。

    投票後,見主張北京的二十票,主張南京的隻有八票,即從多數咨複孫總統。

    怎奈孫總統意見乃以南京為是。

    遂授照臨時政府組織條例,再交參議院複議(原來臨時政府大綱中,有臨時大總統對于參議院議決事件,如以為未然,得于具報後十日内聲明理由,交院複議雲雲)。

    參議院接收後,再開會議,此時又大不同了,均贊成南京,不贊成北京,彼此又争論起來。

    經中立派兩方調和,再用投票數解決。

    投票後主張南京者占多數,咨複孫總統,孫總統接到議決文,即電達北京,請袁世凱急速來甯,并派專使北上,以表歡迎。

    袁接電後,即電緻參議院辭職。

    又臨時副總統,也有電緻南京參議院辭副總統職,參議院又開臨時副總統選舉會,投票解決,仍是黎當選。

    全院一緻,黎以院決議,不能力辭,隻得承認。

    當下,南京臨時政府遂派教育總長蔡元培為專使,并副以汪兆銘、宋教仁等,同往北京。

    方起行,正值唐紹儀來甯,彼此緻敬一回。

     唐想事已如此,無可協商,也未入城,遂願同專使北上。

    起程時,即先電告北京,遙與接洽。

    于二月二十二日,遂同蔡、汪、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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