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七回 因貪财橫死奸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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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雷太爺審明兩案人命,叫人開庫換出寶劍,仍回書房。

     初更時分,馬俊前來,太爺連說道:“壯士,果是信人。

    ”馬俊道:“小弟怎敢失信。

    ”兩下分賓而坐,馬俊道:“太爺可曾拿着武志?”太爺道:“深感俠士指教,方能審出真情,已把武志問成死罪。

    ”馬俊道:“寶劍可曾換出?”太爺道:“俠士仗義之人,豈有失還之理。

    ”便在青架上将劍雙手遞與馬俊,馬俊接來制出一看,毫無差錯,就拉在腰間。

    有了此劍,就要告别而回,另日再謝。

    太爺道:“俠士少坐,還有小酌相酬。

    ”馬俊恐有擒拿之意,便起道:“已承賜劍,感之不盡,豈有貪杯之理。

    隻還有一件,小人讨個情面,那牢内羅輝庵實是無辜,求太爺釋放了,俺馬俊日後自當重報。

    ”言畢上屋去了。

    太爺想了半會,他要放了羅輝庵,我這且自有道理。

    再說莫上天父子,因在揚州同張三、李四、媽兒接鳳小姐來至半路,便将鳳姐姐賣與個卿宦人家去了。

    張、李、莫三人同商議道:“我們雖是将風小姐拐賣,價銀不多,有媽兒一份,越發少了,不若将媽兒丢下河去,傷了性命,不但銀子少分一份,還得他銀錢衣服。

    ”所以半途将媽兒淹死。

    媽兒帶來的衣服對象,賣小姐的銀子,被莫上天用了些,那張三、李四都要到他家來住,住下分了銀、衣服。

    莫上天同張三在房内,李四在天井裡閑走想主意,張三開口說道:“今日事已完全,前日曾許下的願該還,今日我們買牲醴還願,再講吃酒分贓。

    ”各人回去。

    李四道:“這個甚是。

    ”莫上天就扯張三到僻靜處呼哧哧說道:“我與你為這件事情,費了多少的心機,方能到得手,那李四作過大官,今日要份,我想這些銀子若分三份,你我就少了,你買牲醴回來,叫李四先拜神聖,待我取塊石頭把他打死,豈不是你我兩個人均分了,也做得着本錢?”張三道:“好計策。

    ”李四又想道:這兩個狗頭,不知是講什麼話。

    我身在異鄉,又無人知道。

    待張三上街我暗自買砒霜放在鍋内,連那莫老兒一齊毒死,我隻推腹内疼不吃,等他毒死,我得了銀子、衣服連夜走去,豈不是妙?主意已定,張三叫莫上天拿出銀子來,叫李四一同上街,到了熱鬧處,正走之間,李四忽然叫“哎喲,肚子好疼,你二人先去買罷,我要去出恭。

    ”張三道:“你可就回來。

    ”李四滾了下來,莫上天同張三買了牲醴回。

     且說李四一人腰内取出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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