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三回 狠上狠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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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半言半語,終為後患,我如今不免除他。

    主意已定,看趙大低頭扒土,便提鋤來照頭一下,倒在坑中,兩腳下一叉,死于非命。

    即即此時跳下坑,把他身上二兩銀子摸出,将家夥一齊放在坑内,兩個人頭一個屍首,都用土蓋好了,獨自一人回進城來不提。

    且說居老兒清早起來開了門,又到後邊天井來,見地下有幾點血,便驚叫,想是昨夜不曾照得門,隻躲進賊來,又見梯子下一把劍,居老忙叫二姑起來,見房内不答,連叫幾聲,隻聽得廚房答應出來,居老着急:“你何不在房裡睡,卻在廚下?”二姑說我姐夫在内,走到房前叫了大姑,不見做聲,居老兒撿起劍來拔出一看,血淋淋的。

    推門進房來到牀前,吓了半晌,才喊道:“不好了,殺了人了!”驚得二姑與老婦人忙來房前,好不駭怕,大家哭個不止,二姑想道:怎的好好他二人,睡在我房中就被人殺了,連頭也不見,好不蹊跷。

    又想道:昨日李客來看姐姐姐夫睡在一處,他想我與别人睡了,所以殺了,不料此人這般兇惡。

    起初時來吓我,就是這劍,這必是他無疑。

     隻怕要連累我。

    想到此間,越發傷心。

    且表那居老慌忙寫了賊殺人命狀子,又知會了保甲與四鄰,又着人到金家送信,那詳符揚新官未到,還是雷太爺代理。

    正坐早堂,見有盜殺人命,吃了一驚。

    前日馬俊殺了米斌儀,尚未結案,今日又是黑夜殺人,首級又不見,真無頭事情,又見金家告居家謀殺子媳人命狀子,太爺隻得偕忤,打道來至居家。

    将作驗明,二人睡在一處,身上并無傷痕,實系殺傷無頭。

     居老将那劍呈上,禀恩主太老爺:“不知何人殺死小的女婿女兒,将頭偷去,卻把這兇器丢下,求太爺作主。

    ”那金老兒跪下禀道:“太老爺,不可聽他一面之詞,這居奉玉久已嫌小的兒子醜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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