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回 投古廟神祇指示 遇故人英雄結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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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投此山,已有兩載。

    在關中滿載糧草,并馬匹數百,貯頓于此。

    惟今怎生打劫地頭,方有長久之計?”公子曰:“此言非也。

    吾今暫借此山,不過聚集多些軍馬,好知會潼關高姐丈,一齊興兵,方得有濟。

    豈可效着草寇盜賊行為,打劫村莊,擾害良民?待明日小弟出下規條,以免妄作行為。

    ”王昭曰:“國舅高見,言之有理。

    ”張夢虎曰:“愚兄一介武夫,高見不及賢弟。

    明日賢弟出令,以便依行。

    ”是夜三人吃酒至更深,方終進膳不表。

    至次日,公子出令,在山前搭一廠,立起招軍大纛旗。

    從此不許私下山林打劫村民。

    如違令搶劫民間金帛,不拘多寡,重打六十棍;捉獲婦女奸淫帶回該地,剝皮示衆;放火燒毀屋宇、殘踏、壞民祖墳,傷伐人風水樹木,一例絞死,決不姑寬。

    凡有民糧谷舟十取其二,不許過取。

    如違令多取,重則斬首,輕則打八十棍。

    如有龐家人,不論水陸經投此處,定必搶拿審問,有賞。

    令一出衆兵遵從。

    是日修書一封,命小軍二人下山,假稱潼關到來浙江甯波府至相府投遞母親。

    用調虎離山之計,詐說在潼關姐弟同聚,誠恐老夫人被奸相假傳聖旨,陷害家屬未可知。

    “一得母親到山,吾無憂矣。

    ”是日小軍兩名,領了路費,不分日夜趕趱程途。

    非止一日到得浙省。

    再說趙氏太夫人,隻因打發兒子回京省親,去後不滿三月接得兇信:老丞相毆奸被殺,女兒身居王後被幽貶外宮。

    一聞此報,幾番氣死。

    年老太夫人終天哀哀哭泣,又不見兒子回來,不知逃遁何方。

    正在天天盼望,意亂心煩。

    是日一接得孩兒有書投遞,即忙拆開,一一看明。

    心頭略略放還。

    “幸得這忤逆畜生得逃性命。

    書上隻言得包爺放脫他,反害卻包爺一命。

    罪由畜生不肖,弄得事如天大。

    夫亡、女逐、老身何所為依?不免依着不肖之書,且到次女兒關中,子母仍得叙會。

    又果憂這老奸臣抄押家屬。

    那時逃遁危矣。

    ”想罷即分付一衆使女、家人、收拾金钿珠寶什物貴品東西之類。

    所剩下些賤物難移動者不帶,悉封固府第。

    一同悄悄下了大舟,不許張聲,揚帆而去。

    程途非止一天,一日到了山寨。

    太夫人方知孩兒用計賺他上山。

    陸公子自然請罪。

    母子說起前情,不勝悲淚。

    有張、王二人多言勸解。

    趙太夫人隻得将家私什物貯頓此山,權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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