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九回 問典刑法場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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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君子小人有兩途,為非作惡不勝誅。

     科名捷取終何用,孤負芸窗愧讀書。

     話說葉蔭芝定成死罪,在牢中監禁,經過秋審,一日部複轉回。

    奉上谕:嗣後辦理,各省秋審犯勾到時,着大學士、刑部将各犯應勾、應緩情節摘叙數語,奏後行各省督撫處決,以昭儆戒。

    欽此,葉蔭芝因聞黃成通人愚懦,囑其分居胞叔将黃成通勒詐分肥,僞寫按契,向黃成通勒贖銀兩,不允,将黃成通鋪屋封閉,并将其園樹砍伐,後割田禾、鴨隻,一搶桃回,黃成通被其欺擾忿氣難堪,乘間自缢殒命;又拐張氏為次妻,後張氏畏罪自盡,并掘骨骸墳墓等情,仗官倚勢,平空訛詐。

    是以勾決,法無可寬。

    欽此。

    部文一到,當即饬司行府仰縣移會武菅,監吊蔭芝解赴撫院衙門,聽候會審,炮響三聲,請出王令,委縣撥兵将葉蔭芝押出市曹絞決。

    其妾伊氏,是日聞知備辦酒食,攜同兒子先往等候祭奠。

    不多一會,葉蔭芝已抵法場,其妾與子見了,凄然不堪,連忙上前跪下叩頭,将酒滿注,親手遞到唇邊,此時蔭芝魂不附體,哪裡還食得酒來,喉頭哽咽,勉強飲了一杯。

    伊氏口稱家主者:“癸妾辱家恩寵幸已有年,滿拟常叨澤蔭,左右追随,不意福薄生災,至于如此。

    天實為之,謂之何哉?惟願早登仙界,免堕豐都,主之幸亦妾之幸也。

    ”言罷,淚如泉湧,猶如利劍剖心。

    蔭芝帶淚叫聲:“愛姬,不必傷心,事已至此,有何可言。

    ”轉聲便叫:“孩兒上來。

    ”吩咐:“自怨你父生平任性,恃勢橫行,交結往來盡是無廉之輩,當日若得良友箴規,何至今時有殺身之禍?前車覆,後車鑒。

    兒呀,自今以後,必須擇友,切切不可濫交,再者,回家務要循規蹈矩,事母理當竭力,無使忤觸親心,你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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