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回 金友誼代作呈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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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最苦人生死别離,交遊莫逆不勝悲。

     堪誇七寸中書管,寫出含冤負屈詞。

     話說黎爺在黃家吊祭歸來,心中抱恨葉蔭芝為富不仁,叔侄同謀将黃成通田畝霸占,毀拆園房,威逼斃命。

    細想黃成通素行仁義,情性溫和,出入友恭,人所欽仰。

    與我交好多年,頗稱莫逆,今一旦含冤歸世,遺下老母少妻,我心甚屬不忍。

    日前吊祭由曾說過代他伸冤雪恨,丈夫一言說出,驷馬難追,況我生平賦性耿介,見有不平之事,無不代為排解,今日知交受屈,斷不束手旁觀。

    正在行思坐想,其母開聲問曰:“我兒,你到黃家吊紙,可知成通身死緣由,不妨說我知曉。

    ”黎爺見問,将情一一告知,衆人無不歎惜,可恨蔭芝恃勢稱強,多行不義,其母命曰:“我兒,你既與黃成通交好有年,他今受此盆冤,無由得洩,我兒何不代他一伸,俾得九泉瞑目。

    ”黎爺叫句:“母親,孩兒久有此意,我若不與他伸雪,更有何人舉行?況且日前兒在黃家也曾說過,斷無爽卻前言。

    ”其母不勝喜說,說道:“與人扯住解紛最為美事,但須作速為之,不可遲延阻滞。

    ” 黎爺答說:“孩兒領命。

    ”别母步入書房,坐下凝思構想一回,濃磨香墨,執筆作成狀詞一紙,句句言來俱是情真理确,一自作來,淚随筆下,種種冤情來曆盡行訴得明明白白,乞請憲台明鑒,不獨生者活恩,而死者亦瞑目泉下矣。

     呈首系伊母葉氏,具詞伊妻陳氏報告。

    寫完細細從頭一看,黎爺對母說道:“此張狀詞若在縣官控告,空勞紙筆,白費錢文,無濟于事,必要上省往大憲控告其冤,方可得伸。

    孩兒今欲前往黃家,一一說知葉氏伯母,令他攜同媳婦往省鳴冤,以免成通九泉抱恨。

    ”說畢,便即穿衣出門而去,步到黃家,相逢葉氏,口稱:“伯母,小侄到來并無他事,隻因呈詞業已做就,特請尊目一觀,看其可否合當。

    ”葉氏說道:“難為賢侄費心。

    ” 雙手接過狀詞,從頭至尾仔細看了一遍,連聲稱羨:“委實情詞懇切,句語詳明,大憲見之自然準理。

    ”黎爺說:“事不宜遲,請伯母早為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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