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樂仲
關燈
小
中
大
笑曰:“母子來大好!”即複瞑。
瓊華大驚曰:“君欲何為?”視其股上,蓮花大放。
試之,氣已絕。
即以兩手撚合其花,且祝曰:“妾千裡從君,大非容易。
為君教子訓婦,亦有微勞。
即差二三年,何不一少待也?”移時,仲忽開眸笑曰:“卿自有卿事,何必又牽一人作伴也?無已,姑為卿留。
”瓊華釋手,則花已複合。
于是言笑如初。
積三年餘,瓊華年近四旬,猶如二十許人。
忽謂仲曰: “凡人死後,被人捉頭舁足,殊不雅潔。
”遂命工治雙槥。
辛駭問之,答雲:“非汝所知。
”工既竣,沐浴妝竟,命子及婦曰:“我将死矣。
”辛泣曰:“數年賴母經紀,始不凍餒。
母尚未得一享安逸,何遂舍兒而去?”曰:“父種福而子享,奴婢牛馬,皆騙債者填償爾父,我無功焉。
我本散花天女,偶涉凡念,遂谪人間三十餘年,今限已滿。
”遂登木自入。
再呼之,雙目已含。
辛哭告父,父不知何時已僵,衣冠俨然。
号恸欲絕。
入棺,并停堂中,數日未殓,冀其複返。
光明生于股際,照徹四壁。
瓊華棺内則香霧噴溢,近舍皆聞。
棺既合,香光遂漸減。
既殡,樂氏諸子弟觊觎其有,共謀逐辛,訟諸官。
官莫能辨,拟以田産半給諸樂。
辛不服,以詞質郡,久不決。
初,顧嫁女于雍,經年餘,雍流寓于閩,音耗遂絕。
顧老無子,苦憶女,詣婿,則女死甥逐。
告官。
雍懼,賂顧,不受,必欲得甥。
窮覓不得。
一日顧偶于途中,見彩輿過,避道左。
輿中一美人呼曰:“若非顧翁耶?”顧諾。
女子曰:“汝甥即吾子,現在樂家,勿訟也。
甥方有難,宜急往。
”顧欲詳诘,輿已去遠。
顧乃受賂入西安。
至,則訟方沸騰。
顧自投官,言女大歸日、再醮日,及生子年月,曆曆甚悉。
諸樂皆被杖逐,案遂結。
及歸,述其見美人之日,即瓊華沒日也。
辛為顧移家,授廬贈婢。
六十餘生一子,辛顧恤之。
異史氏曰:“斷葷遠室,佛之似也。
爛熳天真,佛之真也。
樂仲對麗人,直視之為香潔道伴,不作溫柔鄉觀也。
寝處三十年,若有情,若無情,此為菩薩真面目,世中人烏得而測之哉!”譯文 樂仲,是西安人,還沒出生時父親就去世了,是遺腹子。
母親信佛,一輩子不吃葷酒。
樂仲長大後,能吃好喝,嘴上雖不敢說,心裡卻譏笑母親太愚,常常拿甘甜肥美的東西勸母親享用,總遭母親呵斥、拒絕。
後來,母親一病不起,彌留之際,忽然苦苦想肉吃。
樂仲急切間找不到,便從自己左腿上割下塊肉獻給了母親。
母親吃了後,病稍好了點,卻又後悔破了戒,競不吃不喝,絕食而死。
樂仲痛不欲生,心想母親是吃了自己的肉才悔恨死的,不禁氣憤地用刀猛刺自己的右腿,以至于露出了骨頭。
家裡的人急忙将他救下。
又敷藥包皮紮起來,所幸不長時間便好了。
心裡惦念着母親一輩子守節受苦,又哀痛母親太愚,一氣之下,燒了母親生前供奉的佛象,立起母親的牌位,早晚祭祀。
常常是酒醉後,便對着牌位痛哭上一場。
後來,樂仲長到二十歲,結婚娶妻,此時還是個童男。
婚後三天,便對人說:“男女共居一室,真是天下最污穢的事情!我實在沒感到有什麼快樂的!”将妻子休回了娘家。
嶽父顧文淵,央求親戚講情,跑了三四趟,樂仲執意不允。
延遲了半年,顧文淵隻得讓女兒改嫁。
樂仲打了二十年光棍,行為更加狂蕩不羁。
不管是奴仆皂隸,還是戲子樂工,他都願和他們一塊喝酒。
親戚鄰居上門求借,他毫不吝惜。
有個人說嫁女兒還缺口鐵鍋,他便從自家竈上揭下鍋奉送,自己此後隻得借鄰居家的鍋做飯。
那些無賴之徒摸準了他的性情,經常來騙他的東西。
有個賭徒,賭博沒有本錢,便跑去對着他擠下幾滴眼淚,說家裡沒錢交稅,官府催逼又緊,沒辦法打算将兒子賣了。
樂仲聽說,果然傾囊出資,将“稅金”如數送給了他。
等到官役催稅到了自己家門,便隻好典賣家産籌辦了。
因此,樂仲日益窮困下來。
先前,樂仲還很富裕的時候,同族子弟們都争着侍奉
瓊華大驚曰:“君欲何為?”視其股上,蓮花大放。
試之,氣已絕。
即以兩手撚合其花,且祝曰:“妾千裡從君,大非容易。
為君教子訓婦,亦有微勞。
即差二三年,何不一少待也?”移時,仲忽開眸笑曰:“卿自有卿事,何必又牽一人作伴也?無已,姑為卿留。
”瓊華釋手,則花已複合。
于是言笑如初。
積三年餘,瓊華年近四旬,猶如二十許人。
忽謂仲曰: “凡人死後,被人捉頭舁足,殊不雅潔。
”遂命工治雙槥。
辛駭問之,答雲:“非汝所知。
”工既竣,沐浴妝竟,命子及婦曰:“我将死矣。
”辛泣曰:“數年賴母經紀,始不凍餒。
母尚未得一享安逸,何遂舍兒而去?”曰:“父種福而子享,奴婢牛馬,皆騙債者填償爾父,我無功焉。
我本散花天女,偶涉凡念,遂谪人間三十餘年,今限已滿。
”遂登木自入。
再呼之,雙目已含。
辛哭告父,父不知何時已僵,衣冠俨然。
号恸欲絕。
入棺,并停堂中,數日未殓,冀其複返。
光明生于股際,照徹四壁。
瓊華棺内則香霧噴溢,近舍皆聞。
棺既合,香光遂漸減。
既殡,樂氏諸子弟觊觎其有,共謀逐辛,訟諸官。
官莫能辨,拟以田産半給諸樂。
辛不服,以詞質郡,久不決。
初,顧嫁女于雍,經年餘,雍流寓于閩,音耗遂絕。
顧老無子,苦憶女,詣婿,則女死甥逐。
告官。
雍懼,賂顧,不受,必欲得甥。
窮覓不得。
一日顧偶于途中,見彩輿過,避道左。
輿中一美人呼曰:“若非顧翁耶?”顧諾。
女子曰:“汝甥即吾子,現在樂家,勿訟也。
甥方有難,宜急往。
”顧欲詳诘,輿已去遠。
顧乃受賂入西安。
至,則訟方沸騰。
顧自投官,言女大歸日、再醮日,及生子年月,曆曆甚悉。
諸樂皆被杖逐,案遂結。
及歸,述其見美人之日,即瓊華沒日也。
辛為顧移家,授廬贈婢。
六十餘生一子,辛顧恤之。
異史氏曰:“斷葷遠室,佛之似也。
爛熳天真,佛之真也。
樂仲對麗人,直視之為香潔道伴,不作溫柔鄉觀也。
寝處三十年,若有情,若無情,此為菩薩真面目,世中人烏得而測之哉!”
母親信佛,一輩子不吃葷酒。
樂仲長大後,能吃好喝,嘴上雖不敢說,心裡卻譏笑母親太愚,常常拿甘甜肥美的東西勸母親享用,總遭母親呵斥、拒絕。
後來,母親一病不起,彌留之際,忽然苦苦想肉吃。
樂仲急切間找不到,便從自己左腿上割下塊肉獻給了母親。
母親吃了後,病稍好了點,卻又後悔破了戒,競不吃不喝,絕食而死。
樂仲痛不欲生,心想母親是吃了自己的肉才悔恨死的,不禁氣憤地用刀猛刺自己的右腿,以至于露出了骨頭。
家裡的人急忙将他救下。
又敷藥包皮紮起來,所幸不長時間便好了。
心裡惦念着母親一輩子守節受苦,又哀痛母親太愚,一氣之下,燒了母親生前供奉的佛象,立起母親的牌位,早晚祭祀。
常常是酒醉後,便對着牌位痛哭上一場。
後來,樂仲長到二十歲,結婚娶妻,此時還是個童男。
婚後三天,便對人說:“男女共居一室,真是天下最污穢的事情!我實在沒感到有什麼快樂的!”将妻子休回了娘家。
嶽父顧文淵,央求親戚講情,跑了三四趟,樂仲執意不允。
延遲了半年,顧文淵隻得讓女兒改嫁。
樂仲打了二十年光棍,行為更加狂蕩不羁。
不管是奴仆皂隸,還是戲子樂工,他都願和他們一塊喝酒。
親戚鄰居上門求借,他毫不吝惜。
有個人說嫁女兒還缺口鐵鍋,他便從自家竈上揭下鍋奉送,自己此後隻得借鄰居家的鍋做飯。
那些無賴之徒摸準了他的性情,經常來騙他的東西。
有個賭徒,賭博沒有本錢,便跑去對着他擠下幾滴眼淚,說家裡沒錢交稅,官府催逼又緊,沒辦法打算将兒子賣了。
樂仲聽說,果然傾囊出資,将“稅金”如數送給了他。
等到官役催稅到了自己家門,便隻好典賣家産籌辦了。
因此,樂仲日益窮困下來。
先前,樂仲還很富裕的時候,同族子弟們都争着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