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黑白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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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他在裡面哼唧呢。
他非高興的時候不哼唧着玩。
可是他平日哼唧,不是詩便是那句代表一切歌曲的“深閨内,端的是玉無瑕”,這次的哼唧不是這些。
我細聽了聽,他是練習聖詩呢。
他沒有音樂的耳朵,無論什麼,到他耳中都是一個調兒。
他唱出的時候,自然也還是一個調兒。
無論怎樣吧,反正我知道他現在是很高興。
為什麼事高興呢? 我進到屋中,他趕緊放下手中的聖詩集,非常的快活:“來得正好,正想找你去呢!老四剛走。
跟我要了一千塊錢去。
沒提分家的事,沒提!” 顯然他是沒問過弟弟,那筆錢是幹什麼用的。
要不然他不能這麼痛快。
他必是隻求弟弟和他同居,不再管弟弟的行動;好象即使弟弟有帶危險性的計劃,隻要不分家,便也沒什麼可怕的了。
我看明白了這點。
“禱告确是有效,”他鄭重地說。
“這幾天我天天禱告,果然老四就不提那回事了。
即使他把錢都扔了,反正我還落下個弟弟!” 我提議喝我們照例的一壺蓮花白。
他笑着搖搖頭:“你喝吧,我陪着吃菜,我戒了酒。
” 我也就沒喝,也沒敢告訴他,我怎麼各處去找老四。
老四既然回來了,何必再說?可是我又提起“她”來。
他連接碴兒也沒接,隻笑了笑。
對于老四和“她”,似乎全沒有什麼可說的了。
他給我講了些《聖經》上的故事。
我一面聽着,一面心中嘀咕——老李對弟弟與愛人所取的态度似乎有點不大對;可是我說不出所以然來。
我心中不十分安定,一直到回在家中還是這樣。
又過了四五天,這點事還在我心中懸着。
有一天晚上,王五來了。
他是在李家拉車,已經有四年了。
王五是個誠實可靠的人,三十多歲,頭上有塊疤——據說是小時候被驢給啃了一口。
除了有時候愛喝口酒,他沒有别的毛病。
他又喝多了點,頭上的疤都有點發紅。
“幹嗎來了,王五?”我和他的交情不錯,每逢我由李家回來得晚些,他總張羅把我拉回來,我自然也老給他點“酒錢”。
“來看看你,”說着便坐下了。
我知道他是來告訴我點什麼。
“剛沏上的茶,來碗?”“那敢情好;我自己倒;還真有點渴。
” 我給了他支煙卷,給他提了個頭兒:“有什麼事吧?”“哼,又喝了兩壺,心裡癢癢;本來是不應當說的事!”他用力吸了口煙。
“要是李家的事,你對我說了準保沒錯。
” “我也這麼想,”他又停頓了會兒,可是被酒氣催着,似乎不能不說:“我在李家四年零三十五天了!現在叫我很為難。
二爺待我不錯,四爺呢,簡直是我的朋友。
所以不好辦。
四爺的事,不準告訴二爺;二爺又是那麼傻好的人。
對二爺說吧,又對不起四爺——我的朋友。
心裡别提多麼為難了!論理說呢,我應當向着四爺。
二爺是個好人,不錯;可究竟是個主人。
多麼好的主人也還是主人,不能肩膀齊為弟兄。
他真待我不錯,比如說吧,在這老熱天,我拉二爺出去,他總設法在半道上耽擱會兒,什麼買包洋火呀,什麼看看書攤呀,為什麼?為是叫我歇歇,喘喘氣。
要不,怎說他是好主人呢。
他好,咱也得敬重他,這叫作以好換好。
久在街上混,還能不懂這個?” 我又讓了他碗茶,顯出我不是不懂“外面”的人。
他喝完,用煙卷指着胸口說:“這兒,咱這兒可是愛四爺。
怎麼呢?四爺年青,不拿我當個拉車的看。
他們哥兒倆的勁兒——心裡的勁兒——不一樣。
二爺吧,一看天氣熱就多叫我歇會兒,四爺就不管這一套,多麼熱的天也得拉着他飛跑。
可是四爺和我聊起來的時候,他就說,憑什麼人應當拉着人呢?他是為我們拉車的——天下的拉車的都算在一塊兒——抱不平。
二爺對‘我’不錯,可想不到大家夥兒。
所以你看,二爺來的小,四爺來的大。
四爺不管我的腿,可是管我的心;二爺是家長裡短,可憐我的腿,可不管這兒。
”他又指了指心口。
我曉得他還有話呢,直怕他的酒氣教酽茶給解去,所以又緊了他一闆:“往下說呀,王五!都說了吧,反正我還能拉老婆舌頭?” 他摸了摸頭上的疤,低頭想了會兒。
然後把椅子往前拉了拉,聲音放得很低:“你知道,電車道快修完了?電車一開,我們拉車的全玩完!這可不是為我自個兒發愁,是為大家夥兒。
”他看了我一眼。
我點了點頭。
“四爺明白這個;要不怎麼我倆是朋友呢。
四爺說:王五,想個辦法呀!我說:四爺,我就有一個主意,揍!四爺說:王五,這就對了!揍!一來二去,我們可就商量好了。
這我不能告訴你。
我要說的是這個,”他把
他非高興的時候不哼唧着玩。
可是他平日哼唧,不是詩便是那句代表一切歌曲的“深閨内,端的是玉無瑕”,這次的哼唧不是這些。
我細聽了聽,他是練習聖詩呢。
他沒有音樂的耳朵,無論什麼,到他耳中都是一個調兒。
他唱出的時候,自然也還是一個調兒。
無論怎樣吧,反正我知道他現在是很高興。
為什麼事高興呢? 我進到屋中,他趕緊放下手中的聖詩集,非常的快活:“來得正好,正想找你去呢!老四剛走。
跟我要了一千塊錢去。
沒提分家的事,沒提!” 顯然他是沒問過弟弟,那筆錢是幹什麼用的。
要不然他不能這麼痛快。
他必是隻求弟弟和他同居,不再管弟弟的行動;好象即使弟弟有帶危險性的計劃,隻要不分家,便也沒什麼可怕的了。
我看明白了這點。
“禱告确是有效,”他鄭重地說。
“這幾天我天天禱告,果然老四就不提那回事了。
即使他把錢都扔了,反正我還落下個弟弟!” 我提議喝我們照例的一壺蓮花白。
他笑着搖搖頭:“你喝吧,我陪着吃菜,我戒了酒。
” 我也就沒喝,也沒敢告訴他,我怎麼各處去找老四。
老四既然回來了,何必再說?可是我又提起“她”來。
他連接碴兒也沒接,隻笑了笑。
對于老四和“她”,似乎全沒有什麼可說的了。
他給我講了些《聖經》上的故事。
我一面聽着,一面心中嘀咕——老李對弟弟與愛人所取的态度似乎有點不大對;可是我說不出所以然來。
我心中不十分安定,一直到回在家中還是這樣。
又過了四五天,這點事還在我心中懸着。
有一天晚上,王五來了。
他是在李家拉車,已經有四年了。
王五是個誠實可靠的人,三十多歲,頭上有塊疤——據說是小時候被驢給啃了一口。
除了有時候愛喝口酒,他沒有别的毛病。
他又喝多了點,頭上的疤都有點發紅。
“幹嗎來了,王五?”我和他的交情不錯,每逢我由李家回來得晚些,他總張羅把我拉回來,我自然也老給他點“酒錢”。
“來看看你,”說着便坐下了。
我知道他是來告訴我點什麼。
“剛沏上的茶,來碗?”“那敢情好;我自己倒;還真有點渴。
” 我給了他支煙卷,給他提了個頭兒:“有什麼事吧?”“哼,又喝了兩壺,心裡癢癢;本來是不應當說的事!”他用力吸了口煙。
“要是李家的事,你對我說了準保沒錯。
” “我也這麼想,”他又停頓了會兒,可是被酒氣催着,似乎不能不說:“我在李家四年零三十五天了!現在叫我很為難。
二爺待我不錯,四爺呢,簡直是我的朋友。
所以不好辦。
四爺的事,不準告訴二爺;二爺又是那麼傻好的人。
對二爺說吧,又對不起四爺——我的朋友。
心裡别提多麼為難了!論理說呢,我應當向着四爺。
二爺是個好人,不錯;可究竟是個主人。
多麼好的主人也還是主人,不能肩膀齊為弟兄。
他真待我不錯,比如說吧,在這老熱天,我拉二爺出去,他總設法在半道上耽擱會兒,什麼買包洋火呀,什麼看看書攤呀,為什麼?為是叫我歇歇,喘喘氣。
要不,怎說他是好主人呢。
他好,咱也得敬重他,這叫作以好換好。
久在街上混,還能不懂這個?” 我又讓了他碗茶,顯出我不是不懂“外面”的人。
他喝完,用煙卷指着胸口說:“這兒,咱這兒可是愛四爺。
怎麼呢?四爺年青,不拿我當個拉車的看。
他們哥兒倆的勁兒——心裡的勁兒——不一樣。
二爺吧,一看天氣熱就多叫我歇會兒,四爺就不管這一套,多麼熱的天也得拉着他飛跑。
可是四爺和我聊起來的時候,他就說,憑什麼人應當拉着人呢?他是為我們拉車的——天下的拉車的都算在一塊兒——抱不平。
二爺對‘我’不錯,可想不到大家夥兒。
所以你看,二爺來的小,四爺來的大。
四爺不管我的腿,可是管我的心;二爺是家長裡短,可憐我的腿,可不管這兒。
”他又指了指心口。
我曉得他還有話呢,直怕他的酒氣教酽茶給解去,所以又緊了他一闆:“往下說呀,王五!都說了吧,反正我還能拉老婆舌頭?” 他摸了摸頭上的疤,低頭想了會兒。
然後把椅子往前拉了拉,聲音放得很低:“你知道,電車道快修完了?電車一開,我們拉車的全玩完!這可不是為我自個兒發愁,是為大家夥兒。
”他看了我一眼。
我點了點頭。
“四爺明白這個;要不怎麼我倆是朋友呢。
四爺說:王五,想個辦法呀!我說:四爺,我就有一個主意,揍!四爺說:王五,這就對了!揍!一來二去,我們可就商量好了。
這我不能告訴你。
我要說的是這個,”他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