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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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授廣州三水縣。
未赴任回省,委赴欽州查案。
住祝壽巷。
調署陽春縣。
赴陽春縣任。
招降巨盜李北海等。
委調鄉試同考官。
徐展雲先生病殁,聘倪玉笙先生。
存七絕十首、七律十八首、五律三首、七古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三十年甲辰(一九0四) Ⅱ五十歲 Ⅲ調署陽江軍民同知。
時土匪遍地,先生帶兵深入珠環山,剿撫兼施。
獲辦土匪數百人,殺盜魁廖倫;罪不至死者,帶回處置。
叔酉聘同年陳梧岡長女素,回廈門結婚。
Ⅰ三十一年乙巳(一九0五) Ⅱ五一歲 Ⅲ設「陽江習藝所」。
設「陽江師範傳習所」。
派學生往東洋留學。
開辦陽江巡警。
存七絕一首、五律一首、五古七首,計九首。
Ⅰ三十二年丙午(一九0六) Ⅱ五二歲 Ⅲ陽江廳逃犯,部議镌級;公罪準捐複抵銷。
卸陽江同知任。
回省,住丹桂裡。
委辦順德縣清鄉事務。
兒輩入「随宦學堂」肄業。
倪玉笙先生病殁。
聘韓貢三先生;于學堂功課外,教授兒輩經史。
Ⅰ三十三年丁未(一九0七) Ⅱ五三歲 Ⅲ移居步蟾坊。
委解京饷。
委署三水縣。
長女葵花歸同邑黃榮。
是年冬,殁于家。
叔壬入「黃埔陸軍小學」肄業。
住九如坊。
Ⅰ三十四年戊申(一九0八) Ⅱ五四歲 Ⅲ赴三水縣任。
韓貢三先生辟六榕寺内官屋數椽為兒輩學塾,顔其舍曰「和梅宿舍」。
委辦戶口,限日清查,派員守催,不發公費;先生遂自費八千餘金,辦理其事。
存七絕六首、七律六首,計十二首。
Ⅰ宣統元年己酉(一九0九) Ⅱ五五歲 Ⅲ捐廉五百金,修理三水縣署「作新堂」。
長孫作新生。
存七絕二十首、五絕八首、七律二十六首、五律二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計五十八首。
Ⅰ二年庚戌(一九一0) Ⅱ五六歲 Ⅲ叔壬往東京留學。
存七絕九首、五絕二首、七律二首、五律十七首、七古二首、五古四首,計三十六首。
Ⅰ三年辛亥(一九一一) Ⅱ五七歲 Ⅲ特授電白縣,卸三水縣事。
将就任,适革命軍興,乃回漳州,被舉為漳州民事局長。
叔壬投革命軍。
移居至福建海澄縣屬海滄墟,名其宅為「借滄海居」。
存七絕七首、五絕一首、七律二十四首、五律三首、五古一首、計三十六首。
Ⅰ民國元年壬子(一九一二) Ⅱ五八歲 Ⅲ回台南省墓,兼與諸親友叙舊。
叔酉任廈門同盟會會長。
叔午受「石美小學」之聘。
叔醜受「省立第二師範」之聘。
存七絕五十八首、五絕四首、七律五十四首、五律二十八首、七古三首、五古六首,計一百五十三首。
Ⅰ二年癸醜(一九一三) Ⅱ五九歲 Ⅲ叔未卒。
遣叔午往日本,入東京「美術學校」。
被任為龍溪縣知事。
聘衡州沈琛笙先生重修「龍溪縣志」。
叔醜至緬甸仰光當教員。
辭龍溪縣知事職,住漳州東門外管厝巷。
存七絕二十三首、七律五十五首、五律十三首、七古一首、五古三首,計九十五首。
Ⅰ三年甲寅(一九一四) Ⅱ六十歲 Ⅲ叔丁畢業廣州「光華醫學校」。
叔壬往蘇門答拉。
存七絕八首、七律二十首、五律二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四年乙卯(一九一五) Ⅱ六一歲 Ⅲ菽莊主人聘先生為鐘社詩友。
叔醜自仰光歸,與台中林季商之妹月森訂婚。
存七絕五首、七律二十三首、五律一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七言排律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五年丙辰(一九一六) Ⅱ六二歲 Ⅲ回台省墓及參觀「共進會」。
九月,菽莊主人薦先生至蘇門答拉棉蘭,為張鴻南先生編輯生平事略。
存七絕十四首、七律九十四首、五律七首、七古三首、五古一首,計一百十九首。
Ⅰ六年丁巳(一九一七) Ⅱ六三歲 Ⅲ三月,次女蟾花歸龍溪陳疇。
叔醜至北京求學。
(舊曆十一月十一日醜時,先生因痢疾殁于棉蘭)。
存七絕八首、五絕四首、七律四十三首、五律十一首、七古二首、五古二首,計七十首。
特授廣州三水縣。
未赴任回省,委赴欽州查案。
住祝壽巷。
調署陽春縣。
赴陽春縣任。
招降巨盜李北海等。
委調鄉試同考官。
徐展雲先生病殁,聘倪玉笙先生。
存七絕十首、七律十八首、五律三首、七古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三十年甲辰(一九0四) Ⅱ五十歲 Ⅲ調署陽江軍民同知。
時土匪遍地,先生帶兵深入珠環山,剿撫兼施。
獲辦土匪數百人,殺盜魁廖倫;罪不至死者,帶回處置。
叔酉聘同年陳梧岡長女素,回廈門結婚。
Ⅰ三十一年乙巳(一九0五) Ⅱ五一歲 Ⅲ設「陽江習藝所」。
設「陽江師範傳習所」。
派學生往東洋留學。
開辦陽江巡警。
存七絕一首、五律一首、五古七首,計九首。
Ⅰ三十二年丙午(一九0六) Ⅱ五二歲 Ⅲ陽江廳逃犯,部議镌級;公罪準捐複抵銷。
卸陽江同知任。
回省,住丹桂裡。
委辦順德縣清鄉事務。
兒輩入「随宦學堂」肄業。
倪玉笙先生病殁。
聘韓貢三先生;于學堂功課外,教授兒輩經史。
Ⅰ三十三年丁未(一九0七) Ⅱ五三歲 Ⅲ移居步蟾坊。
委解京饷。
委署三水縣。
長女葵花歸同邑黃榮。
是年冬,殁于家。
叔壬入「黃埔陸軍小學」肄業。
住九如坊。
Ⅰ三十四年戊申(一九0八) Ⅱ五四歲 Ⅲ赴三水縣任。
韓貢三先生辟六榕寺内官屋數椽為兒輩學塾,顔其舍曰「和梅宿舍」。
委辦戶口,限日清查,派員守催,不發公費;先生遂自費八千餘金,辦理其事。
存七絕六首、七律六首,計十二首。
Ⅰ宣統元年己酉(一九0九) Ⅱ五五歲 Ⅲ捐廉五百金,修理三水縣署「作新堂」。
長孫作新生。
存七絕二十首、五絕八首、七律二十六首、五律二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計五十八首。
Ⅰ二年庚戌(一九一0) Ⅱ五六歲 Ⅲ叔壬往東京留學。
存七絕九首、五絕二首、七律二首、五律十七首、七古二首、五古四首,計三十六首。
Ⅰ三年辛亥(一九一一) Ⅱ五七歲 Ⅲ特授電白縣,卸三水縣事。
将就任,适革命軍興,乃回漳州,被舉為漳州民事局長。
叔壬投革命軍。
移居至福建海澄縣屬海滄墟,名其宅為「借滄海居」。
存七絕七首、五絕一首、七律二十四首、五律三首、五古一首、計三十六首。
Ⅰ民國元年壬子(一九一二) Ⅱ五八歲 Ⅲ回台南省墓,兼與諸親友叙舊。
叔酉任廈門同盟會會長。
叔午受「石美小學」之聘。
叔醜受「省立第二師範」之聘。
存七絕五十八首、五絕四首、七律五十四首、五律二十八首、七古三首、五古六首,計一百五十三首。
Ⅰ二年癸醜(一九一三) Ⅱ五九歲 Ⅲ叔未卒。
遣叔午往日本,入東京「美術學校」。
被任為龍溪縣知事。
聘衡州沈琛笙先生重修「龍溪縣志」。
叔醜至緬甸仰光當教員。
辭龍溪縣知事職,住漳州東門外管厝巷。
存七絕二十三首、七律五十五首、五律十三首、七古一首、五古三首,計九十五首。
Ⅰ三年甲寅(一九一四) Ⅱ六十歲 Ⅲ叔丁畢業廣州「光華醫學校」。
叔壬往蘇門答拉。
存七絕八首、七律二十首、五律二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四年乙卯(一九一五) Ⅱ六一歲 Ⅲ菽莊主人聘先生為鐘社詩友。
叔醜自仰光歸,與台中林季商之妹月森訂婚。
存七絕五首、七律二十三首、五律一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七言排律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五年丙辰(一九一六) Ⅱ六二歲 Ⅲ回台省墓及參觀「共進會」。
九月,菽莊主人薦先生至蘇門答拉棉蘭,為張鴻南先生編輯生平事略。
存七絕十四首、七律九十四首、五律七首、七古三首、五古一首,計一百十九首。
Ⅰ六年丁巳(一九一七) Ⅱ六三歲 Ⅲ三月,次女蟾花歸龍溪陳疇。
叔醜至北京求學。
(舊曆十一月十一日醜時,先生因痢疾殁于棉蘭)。
存七絕八首、五絕四首、七律四十三首、五律十一首、七古二首、五古二首,計七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