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林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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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将軍,四川人,談者忘其官諱,蓋武弁裔而淩夷者也。
性直爽而嗜賭。
凡事亦知禮節,但一遇樗蒲,諸務悉廢。
适逢年兇,雙親同日殂謝,棺木無出,痛恨實深,乃祈赙于舅氏。
彭有母舅某孝廉,富室也,素常周恤其家,今值甥有大故,至即以錢缗付之。
彭負錢歸,時已黃昏。
鄰有賭局,因牆傾,往常聚賭其家。
忽鬥聲聒耳,竊聽之,即素相識之博友,急赴排解,勸各入局複賭。
見賭者錢注豐美,技癢欲入局,恐親死未殓,招人非議。
既歸室,心怔忡不寐。
時妻陳氏已寐,潛起持錢欲往,回顧靈床,旋複置之。
既而興發不能忍,攜錢徑去,未幾全輸。
潛回再取錢去,又輸。
思欲罄資以賭,冀得珠還合浦,比回,而妻已醒。
彭将攜資複往,妻阻之,且力勸曰:“錢文已負多半,不惟無顔見阿舅,使二親以土蒙面,于汝心安乎?”彭俯首邑邑,追悔無及,而所剩之錢,實不足以市桐棺,遂乘夜藁葬,慚愧不勝,棄妻出亡。
孝廉某,謹具庶馐楮帛緻祭亡姊,至則靈已殡,甥已外出,乃令彭妻引至葬所祭之。
祭畢四望,大喜曰:“此墓龍真穴的,祿馬得位,旗疊火星,必立勳疆場。
但棺木雖薄,亦遲六七年,惟藁葬焉發貴始速。
”言已,以金贈彭妻而去。
彭某之出亡也,本無定方,聞漢中年豐,欲謀食于彼。
至甯羌,遇一人,亦以事故逃亡者,同病相恤,因共栖止,而所有資斧,悉為其人乘間竊去,遂丐食于道路。
會有甘肅行客,恐路有不測,欲傭一人作伴,見彭身軀雄偉,大喜,告以己意。
彭亦喜,不索值,客飲食與俱。
彭乍得飽食,不啻離幽獄而登天堂。
至,客格外厚酬之。
彭囊資少裕,欲旋裡,而囊資又複遺失,歎曰:“吾必為他鄉餓鬼。
”複事乞丐。
一日途中拾一包裹,内皆細軟,心竊喜,以為天賜。
遇縣群捕,疑其為偷,将彭至一莊首廟中問之,彭答以路拾。
更疊盤诘,彭無異詞。
衆捕怒,裸其衣,縛而拷問。
彭百口不能辨,撻楚甚苦,唯求速死。
彭所拾物,即是莊林員外長女所遺,且悉姑家物,忽然遺失,舉家為之惶恐。
忽家人報曰:“所遺包裹,乞人拾之,捕役謂其為偷,現在廟中拷問,已濱死。
”林公聞之,率家人急赴廟。
廟門緊閉,捶楚之聲慘不可聞。
公令家人逾垣開門。
公曰:“誣良為盜,私行拷問,王法不容。
”役不服,公曰:“吾先言渠所拾之物,如不對則真為賊。
”遂曆言之。
役僞曰不是。
公令家人搜視之,一一不爽,役始懼而散。
彭傷重不能步,公令人舁于其家養之。
傷愈為公服役。
公第三女極美,及笄未字。
一日晝寝,夢樓後有黑虎卧樹下。
驚醒異之,因啟樓門下視,所夢之虎,仍卧原處,大驚,細審多時,乃彭某也。
女心知彭福命不可量,欲嫁之以托終身,又恐斯願難遂,躊躇者久之,乃取素紙一方,上書數字。
書畢毀之,複書複毀,凡四五次。
後書畢,包以重物,執倚樓門,以俟彭醒。
彭方起身坐地,女故咳一聲,彭擡首見女笑容可掬,疑睡眼朦胧所緻。
欻女擲一物于面前,拾視之,紙包同心戒指一付,紙上書“二漏後以花梯上樓”八字,大喜仰視,樓門已閉。
及二更,果樓門大開。
彭急移花梯上樓,見女手托香腮,若有所思。
彭将近女狎抱之,女以纖手推之,厲色微言曰:“那邊坐。
”彭如命。
對坐良久,女不語。
彭微動,女曰:“起身何為?妾非淫奔者流。
妾相君非貪賤中人,故欲委身奉事,藉圖封贈,但私合如是,非禮已極,恐君得志後,棄予如遺。
”彭曰:“少有進步,必先媒定。
”女不語。
彭請誓以神明,女從之。
彭跪而言曰:“吾彭某若以貴賤異心,所不與林氏……請問芳名?”女答以閨英。
彭複曰:“所不與林氏閨英偕老者……”女遽以手掩其口。
彭即執女手而起,乘勢擁女于懷。
女曰:“勿爾。
茲雖苟合,亦不可過于了草,可
性直爽而嗜賭。
凡事亦知禮節,但一遇樗蒲,諸務悉廢。
适逢年兇,雙親同日殂謝,棺木無出,痛恨實深,乃祈赙于舅氏。
彭有母舅某孝廉,富室也,素常周恤其家,今值甥有大故,至即以錢缗付之。
彭負錢歸,時已黃昏。
鄰有賭局,因牆傾,往常聚賭其家。
忽鬥聲聒耳,竊聽之,即素相識之博友,急赴排解,勸各入局複賭。
見賭者錢注豐美,技癢欲入局,恐親死未殓,招人非議。
既歸室,心怔忡不寐。
時妻陳氏已寐,潛起持錢欲往,回顧靈床,旋複置之。
既而興發不能忍,攜錢徑去,未幾全輸。
潛回再取錢去,又輸。
思欲罄資以賭,冀得珠還合浦,比回,而妻已醒。
彭将攜資複往,妻阻之,且力勸曰:“錢文已負多半,不惟無顔見阿舅,使二親以土蒙面,于汝心安乎?”彭俯首邑邑,追悔無及,而所剩之錢,實不足以市桐棺,遂乘夜藁葬,慚愧不勝,棄妻出亡。
孝廉某,謹具庶馐楮帛緻祭亡姊,至則靈已殡,甥已外出,乃令彭妻引至葬所祭之。
祭畢四望,大喜曰:“此墓龍真穴的,祿馬得位,旗疊火星,必立勳疆場。
但棺木雖薄,亦遲六七年,惟藁葬焉發貴始速。
”言已,以金贈彭妻而去。
彭某之出亡也,本無定方,聞漢中年豐,欲謀食于彼。
至甯羌,遇一人,亦以事故逃亡者,同病相恤,因共栖止,而所有資斧,悉為其人乘間竊去,遂丐食于道路。
會有甘肅行客,恐路有不測,欲傭一人作伴,見彭身軀雄偉,大喜,告以己意。
彭亦喜,不索值,客飲食與俱。
彭乍得飽食,不啻離幽獄而登天堂。
至,客格外厚酬之。
彭囊資少裕,欲旋裡,而囊資又複遺失,歎曰:“吾必為他鄉餓鬼。
”複事乞丐。
一日途中拾一包裹,内皆細軟,心竊喜,以為天賜。
遇縣群捕,疑其為偷,将彭至一莊首廟中問之,彭答以路拾。
更疊盤诘,彭無異詞。
衆捕怒,裸其衣,縛而拷問。
彭百口不能辨,撻楚甚苦,唯求速死。
彭所拾物,即是莊林員外長女所遺,且悉姑家物,忽然遺失,舉家為之惶恐。
忽家人報曰:“所遺包裹,乞人拾之,捕役謂其為偷,現在廟中拷問,已濱死。
”林公聞之,率家人急赴廟。
廟門緊閉,捶楚之聲慘不可聞。
公令家人逾垣開門。
公曰:“誣良為盜,私行拷問,王法不容。
”役不服,公曰:“吾先言渠所拾之物,如不對則真為賊。
”遂曆言之。
役僞曰不是。
公令家人搜視之,一一不爽,役始懼而散。
彭傷重不能步,公令人舁于其家養之。
傷愈為公服役。
公第三女極美,及笄未字。
一日晝寝,夢樓後有黑虎卧樹下。
驚醒異之,因啟樓門下視,所夢之虎,仍卧原處,大驚,細審多時,乃彭某也。
女心知彭福命不可量,欲嫁之以托終身,又恐斯願難遂,躊躇者久之,乃取素紙一方,上書數字。
書畢毀之,複書複毀,凡四五次。
後書畢,包以重物,執倚樓門,以俟彭醒。
彭方起身坐地,女故咳一聲,彭擡首見女笑容可掬,疑睡眼朦胧所緻。
欻女擲一物于面前,拾視之,紙包同心戒指一付,紙上書“二漏後以花梯上樓”八字,大喜仰視,樓門已閉。
及二更,果樓門大開。
彭急移花梯上樓,見女手托香腮,若有所思。
彭将近女狎抱之,女以纖手推之,厲色微言曰:“那邊坐。
”彭如命。
對坐良久,女不語。
彭微動,女曰:“起身何為?妾非淫奔者流。
妾相君非貪賤中人,故欲委身奉事,藉圖封贈,但私合如是,非禮已極,恐君得志後,棄予如遺。
”彭曰:“少有進步,必先媒定。
”女不語。
彭請誓以神明,女從之。
彭跪而言曰:“吾彭某若以貴賤異心,所不與林氏……請問芳名?”女答以閨英。
彭複曰:“所不與林氏閨英偕老者……”女遽以手掩其口。
彭即執女手而起,乘勢擁女于懷。
女曰:“勿爾。
茲雖苟合,亦不可過于了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