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杜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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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既以女字仲,仲即女夫,豈有坐視夫死而不救者乎?”沈曰:“吾以汝字之,未嘗以汝嫁之,何得以仲為夫?”芳曰:“父以女字仲,而女外視之,此為故違父命,是不孝也;既有夫婦之名,即有夫婦之義,明知其義而不為,是不義也。

    女雖女流,不為不孝不義之舉。

    ”沈曰:“汝意如何?”曰:“嫁之。

    ”沈曰:“決不由汝!”芳曰:“女亦決從父之治命,不從父之昏命!”沈大怒,囑家人勿令芳出門,蓋恐其逃歸杜仲也。

    仲母欲為仲議婚他族,仲不欲。

    俟至年馀,無耗,仲亦疑之。

    時值清明,仲祭掃歸,見二犬齧一犬,心甚憐之,遂拾石将二犬逐去。

    視之,非犬,乃小狐也。

    見其遍體塵土,将棄之而行。

    狐大号,若有求救之意。

    二犬見仲去,将複齧之。

    仲不得已,用布袱包裹,懷抱而歸,置寝室地下,轉瞬化為麗人。

    視之,乃芳卿也。

    大喜,扶卧榻上,進以米粥。

    及晚,代解其衣,擁之而卧。

    半夜,女始能言,曰:“非君救濟,命喪犬腹。

    ”仲曰:“卿欲何往?遭此大厄。

    ”女曰:“妾特來事君。

    妾父執迷,不從妾志。

    妾欲自盡以報君,妾母憐之,遣實兄送妾,緻遭此難。

    ”仲曰:“卿真節義女也!”言已,欲與歡好。

    女曰:“妾心忐忑,遍體如癱,愛妾者忍為此耶?”仲乃罷。

    晨興朝母,操作家務如村婦。

     兩月馀,沈實忽至。

    仲問其來意,曰:“家君舊病複翻,敬懇醫治。

    ”仲曰:“絕婚謀害,視若雠仇,斷不能去!”實曰:“若然,老父之命必休。

    ”仲曰:“夫也不良,今死已後。

    ”實曰:“祈念小妹,一為枉駕。

    ”仲曰:“是也。

    芳卿情意,時挂心頭;渠若親臨,仆即遄臻。

    ”實泣曰:“兩月前送妹于歸,途遇獵犬驅逐,迄今無耗,想已死于九泉之下。

    ”仲曰:“夫如是,雖秦儀複生,不能說餘往也矣!”拂袖而入。

    實含淚而去。

    仲以告芳卿,芳卿曰:“君醫之否?”仲曰:“有卿在,仆安忍坐視?卿果卒,仆欲立視其死,以解宿怨,尚能為作犬馬耶?”女曰:“忍哉夫子!”仲曰:“仆欲往視,路徑不熟,奈何?”女曰:“妾與君同往。

    ”遂就地畫符兩道,與仲各由其一而行。

    覺行之甚緩,而耳旁時聞風聲,傾刻已至。

    女先入。

    舉家方涕泣,衆見女,俱反悲為喜,少長集詢。

    女曰:“此非長言時也,貴客來矣,可速接迎之。

    ”實聞,趨出,果見仲立門外,約與共入。

    甫坐,仲曰:“适在寒舍之言,蓋戲言也,望勿介意!”實曰:“既肯光降,何幸如之!家君之疾,仍望盡心診治。

    ”女見沈,沈曰:“吾固疑汝未死。

    ”遂問脫死之詳,女曆言之。

    仲入行翁婿禮,即赴病榻細診六脈,曰:“此緣病根未除,遂緻複發。

    前此再服十馀劑,可無今日矣!”沈聞之,慚愧交集。

    仲居沈家,日為調理,一月後強健如初。

    嗣女生二子皆貴,與仲偕老,無他異。

     虛白道人曰:不能博施于天下,或可實濟于一方,此醫生常談也。

    曠觀斯世,誰是有實濟之心者?不見二百錢,辄托故力辭,志在濟人者,果如是乎?而仲獨貧不索贽,富不苛求,其得狐婦、生貴子,知亦造物報應之所緻也。

     杜仲能醫狐疾,如得其方,可補“牛經”、“馬經”、“駝經”之缺。

    馬竹吾 醫狐之方,餘亦知之。

    或問何方?曰:狐最多疑,醫之以果。

    上元李瑜謹注 筆緻體格可繼《聊齋》長亭傳之後。

    漁樵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