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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蚋,人以為井市燈火之盛故也。
吳興獨江子彙無蚊,舊傳馬自然嘗泊舟于此所緻。
故錢信《平望蚊》詩雲:“安得神仙術,試為施康濟,使此平望村,如吾江子彙。
”然餘有小樓在臨安軍将橋,面臨官河,污穢特甚。
自暑徂秋,每夕露眠,寂無一蚊,過此僅數百步,則不然矣,此亦物理之不可曉者。
渡淮蚊蚋尤盛,高郵露筋廟是也。
孫公《談圃》雲:“泰州西洋多蚊,使者按行,以艾煙薰之,方少退。
有一廳吏醉仆,為蚊所??而死。
世傳範文正詩雲:“飽似櫻桃重,饑如柳絮輕,但知從此去,不要問前程。
”即其地也。
聞大河以北,河水一解,如雲如煙。
若信、安、滄、景之間,夏月牛馬皆塗之以泥,否則必為所斃。
按《爾雅》:“真?、[B177]母,一名蚊母,相傳此鳥能吐蚊。
”陳藏器雲:“其聲如人嘔吐,每吐辄出蚊一二升。
”李肇《唐史補》稱:“江東有蚊母鳥,亦謂之吐蚊鳥。
夏夜則鳴吐蚊于叢葦間,湖州尤甚。
”又曰:“端新州有鳥,類青?而嘴大。
常于池塘捕魚,每一鳴,則蚊群出其口,亦謂之吐蚊鳥,又謂之真?;然以其羽為扇,卻可辟蚊。
嶺南又有蚊子木,實如枇杷,熟則自裂,蚊盡出而實空。
塞北又有蚊母草者,其說亦然。
”《淮南子》曰:“水虿為?兼,孑分為[B177],兔?為能。
物之所為,出于不意,弗知者驚,知者不怪。
” 今孑分,污水中無足蟲也,好自伸屈于水上,見人辄沉,久則蛻而為蚊,蓋水蟲之所變明矣。
東方朔隐語雲:“長喙細身,晝亡夜存,嗜肉惡煙,為指掌所扪。
”若生草中者,吻尤利,而足有文彩,号為豹腳。
又其字或從昏,志其時也,又為閩,以蟲之在門中也。
《說文》曰:“秦謂之蚋,楚謂之蚊。
”《夏小正》雲:“丹鳥,螢也。
羞白鳥,謂螢以蚊為糧雲。
” 然則育蚊者非一端,固不可專歸罪于水也。
因萃數說,戲為吾鄉解嘲。
(孑,俱折反;分,勿二反) ○俞侍郎執法 吾鄉前輩俞且軒侍郎,善墨戲竹石,蓋源流射澤而自成一家,逮今為人寶重。
然人知其能畫,而不知其為人,因書其概于此。
侍郎名澄字子清,用伯祖閣學俟(宇居易)恩入仕,中刑法科。
短小精悍,清談簡約,樂易無涯岸,而居官守正不阿。
其為福建檢法,陳應澄丞相帥三山,治盜過嚴,一日,驅數十囚欲投諸海。
澄白其長曰:“朝廷有憲部而郡國無憲台,可乎?”力争之,因命閱實。
遂為區别戮者、黥者各若幹。
陳始怒而後喜其有守,悉從之,且薦以京削。
為刑部郎日,有鄉豪素以俠稱,為時所畏。
殺人诿罪其奴。
獄上,駁之,請自鞫豪,因得其直。
光宗壯之,即日除大理少卿,然竟為豪擠去。
又常德有舟艄程亮,殺巡檢宋正國一家十二口,累歲始獲,乃在甯廟登極赦前,吏受其賂,欲出之。
澄奏援太祖朝戮範義超故事,以為殺人于異代,既更開國大霈,猶所不赦,況亮乎?于是遂正典刑,他可紀者尚多。
後權刑部侍郎,以侍制緻仕,家居十年乃終,年七十八。
且軒,其自号也。
俞氏自退翁起家,未七十而納祿者,至澄凡五人。
且皆享高年,有園池、琴書、歌舞之樂,鄉曲榮之。
後餘得竹石二紙于故家,葉如黍米,石亦奇潤,自成一家。
上題印曰“居易戲作”,蓋閣學俟所為也。
因知子清戲墨有所來,此亦人所未知者,因并表而出之。
○尹惟曉詞 梅津尹渙惟曉未第時,嘗薄遊苕溪籍中,适有所盼。
後十年,自吳來?,舣舟碧瀾,問訊舊遊,則久為一宗子所據,已育子,而猶挂名籍中。
于是假之郡将,久而始來。
顔色瘁赧,不足膏沐,相對若不勝情。
梅津為賦《唐多令》雲:“蓣末轉清商,溪聲供夕涼。
緩傳杯,催喚紅妝。
煥绾烏雲新浴罷,拂地水沉香。
歌短舊情長,重來驚鬓霜。
怅綠陰,青子成雙。
說着前歡佯不采;?蓮子,打鴛鴦。
”數百載而下,真可與杜牧之“尋芳較晚”之為偶也。
○都廁 《劉安别傳》雲:“安既上天,坐起不恭。
仙伯主者,奏安不敬,應斥。
八公為安謝過,乃赦之,谪守都廁三年。
”半山詩雲:“身與仙人守都廁,可能雞犬得長生?”然則都廁者,得非今世俗所謂都坑乎? 然廁字亦有數義。
《說文》雲:“恽、廁也,圊也。
”《莊子·庚桑楚篇》:“适
吳興獨江子彙無蚊,舊傳馬自然嘗泊舟于此所緻。
故錢信《平望蚊》詩雲:“安得神仙術,試為施康濟,使此平望村,如吾江子彙。
”然餘有小樓在臨安軍将橋,面臨官河,污穢特甚。
自暑徂秋,每夕露眠,寂無一蚊,過此僅數百步,則不然矣,此亦物理之不可曉者。
渡淮蚊蚋尤盛,高郵露筋廟是也。
孫公《談圃》雲:“泰州西洋多蚊,使者按行,以艾煙薰之,方少退。
有一廳吏醉仆,為蚊所??而死。
世傳範文正詩雲:“飽似櫻桃重,饑如柳絮輕,但知從此去,不要問前程。
”即其地也。
聞大河以北,河水一解,如雲如煙。
若信、安、滄、景之間,夏月牛馬皆塗之以泥,否則必為所斃。
按《爾雅》:“真?、[B177]母,一名蚊母,相傳此鳥能吐蚊。
”陳藏器雲:“其聲如人嘔吐,每吐辄出蚊一二升。
”李肇《唐史補》稱:“江東有蚊母鳥,亦謂之吐蚊鳥。
夏夜則鳴吐蚊于叢葦間,湖州尤甚。
”又曰:“端新州有鳥,類青?而嘴大。
常于池塘捕魚,每一鳴,則蚊群出其口,亦謂之吐蚊鳥,又謂之真?;然以其羽為扇,卻可辟蚊。
嶺南又有蚊子木,實如枇杷,熟則自裂,蚊盡出而實空。
塞北又有蚊母草者,其說亦然。
”《淮南子》曰:“水虿為?兼,孑分為[B177],兔?為能。
物之所為,出于不意,弗知者驚,知者不怪。
” 今孑分,污水中無足蟲也,好自伸屈于水上,見人辄沉,久則蛻而為蚊,蓋水蟲之所變明矣。
東方朔隐語雲:“長喙細身,晝亡夜存,嗜肉惡煙,為指掌所扪。
”若生草中者,吻尤利,而足有文彩,号為豹腳。
又其字或從昏,志其時也,又為閩,以蟲之在門中也。
《說文》曰:“秦謂之蚋,楚謂之蚊。
”《夏小正》雲:“丹鳥,螢也。
羞白鳥,謂螢以蚊為糧雲。
” 然則育蚊者非一端,固不可專歸罪于水也。
因萃數說,戲為吾鄉解嘲。
(孑,俱折反;分,勿二反) ○俞侍郎執法 吾鄉前輩俞且軒侍郎,善墨戲竹石,蓋源流射澤而自成一家,逮今為人寶重。
然人知其能畫,而不知其為人,因書其概于此。
侍郎名澄字子清,用伯祖閣學俟(宇居易)恩入仕,中刑法科。
短小精悍,清談簡約,樂易無涯岸,而居官守正不阿。
其為福建檢法,陳應澄丞相帥三山,治盜過嚴,一日,驅數十囚欲投諸海。
澄白其長曰:“朝廷有憲部而郡國無憲台,可乎?”力争之,因命閱實。
遂為區别戮者、黥者各若幹。
陳始怒而後喜其有守,悉從之,且薦以京削。
為刑部郎日,有鄉豪素以俠稱,為時所畏。
殺人诿罪其奴。
獄上,駁之,請自鞫豪,因得其直。
光宗壯之,即日除大理少卿,然竟為豪擠去。
又常德有舟艄程亮,殺巡檢宋正國一家十二口,累歲始獲,乃在甯廟登極赦前,吏受其賂,欲出之。
澄奏援太祖朝戮範義超故事,以為殺人于異代,既更開國大霈,猶所不赦,況亮乎?于是遂正典刑,他可紀者尚多。
後權刑部侍郎,以侍制緻仕,家居十年乃終,年七十八。
且軒,其自号也。
俞氏自退翁起家,未七十而納祿者,至澄凡五人。
且皆享高年,有園池、琴書、歌舞之樂,鄉曲榮之。
後餘得竹石二紙于故家,葉如黍米,石亦奇潤,自成一家。
上題印曰“居易戲作”,蓋閣學俟所為也。
因知子清戲墨有所來,此亦人所未知者,因并表而出之。
○尹惟曉詞 梅津尹渙惟曉未第時,嘗薄遊苕溪籍中,适有所盼。
後十年,自吳來?,舣舟碧瀾,問訊舊遊,則久為一宗子所據,已育子,而猶挂名籍中。
于是假之郡将,久而始來。
顔色瘁赧,不足膏沐,相對若不勝情。
梅津為賦《唐多令》雲:“蓣末轉清商,溪聲供夕涼。
緩傳杯,催喚紅妝。
煥绾烏雲新浴罷,拂地水沉香。
歌短舊情長,重來驚鬓霜。
怅綠陰,青子成雙。
說着前歡佯不采;?蓮子,打鴛鴦。
”數百載而下,真可與杜牧之“尋芳較晚”之為偶也。
○都廁 《劉安别傳》雲:“安既上天,坐起不恭。
仙伯主者,奏安不敬,應斥。
八公為安謝過,乃赦之,谪守都廁三年。
”半山詩雲:“身與仙人守都廁,可能雞犬得長生?”然則都廁者,得非今世俗所謂都坑乎? 然廁字亦有數義。
《說文》雲:“恽、廁也,圊也。
”《莊子·庚桑楚篇》:“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