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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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作詞戲之雲:“草草山陵職事,厭厭罷相情懷。

    ”蓋謂故事當然也。

     淳熙間,高宗山陵欲差五使,王季海為首相,殊以為憂。

    尤延之時為禮官,于是授之以說雲:“今此乃攢宮耳,不當置五使。

    ”季海遂倡其說曰:“祖宗全盛,營陵西洛,乃差五使。

    今權蔔會稽,止當差總護使耳。

    且歲旱,民力何以堪之。

    ”于是止差伯圭充總護使,洪邁充橋道頓遞使。

    殊不知季海拜高宗朝宰相,本無解罷之嫌,亦一時不深考典故耳。

      ○胡明仲本末  胡緻堂寅字明仲,文定公安國之庶子也。

    将生,欲不舉。

    文定夫人夢大魚躍盆水中,急往救之,則已溺将死矣,遂抱以為己子。

    少桀黠難制,父閉之空閣中,其上有雜木,過數旬,寅盡刻為人形。

    安國曰:“當思所以移其心。

    ”遂别置書數千卷于其上,年餘,悉能成誦,不遺一卷,遂為名儒。

     及貴顯,不複為本生母持服,為右正言章夏所劾,會秦丞相亦惡之,遂谪新州安置。

    嘗于谪所著《讀史管見》數千萬言,極意譏貶秦氏。

    如論桑維翰,“雖因耶律德光而相,其意特欲興晉而已,固無挾敵以自重,劫主以盜權之意,猶足為賢”等語甚多。

    蓋此書有為而作,非徒區區評論也。

     及論漢宜帝立皇考廟曰:“既為伯父母、叔父母之後而父母亡,則當降所生父母,而伯父母、叔父母之稱,昭昭然矣。

    稱謂既如此,則三年之喪,宜降其服期,又昭昭然矣。

    稱謂既如此,服喪又如此,則情之主乎内者,隆所當隆,殺所當殺,不敢交奪于幽隐之中,又昭昭然矣。

    ” 其論哀帝議立定陶王後曰:“故為人後者,不顧私親,安而行之,猶天性也。

    當是時而責為人後者,絕私親之顧,彼反得以旁緣不孝之似而責之。

    顧私親者,至以孝自居,不顧者,反陷于罪辟。

    ”雲雲。

     其論晉出帝追封敬儒為宋王曰:“服而或加或降者,以恩屈于義也。

    屈所生之恩,以伸所厚之義,則恩輕而義重矣。

    恩輕而義重,則所生父母,固可名之曰伯父母、叔父母矣。

    為此論者,皆是欲借此以自解,然持論太過,所謂欲蓋而益彰,前輩蓋嘗評之,故今詳著始末于此,固非敢輕議先儒也。

    若夫定陶立後,敬儒封王,紛紛為是無定者,皆父子私心不能自克,互相為欺,以緻此耳。

    若昭陵立英宗為皇子诏曰:‘濮安懿王之子,猶朕之子也。

    ’思陵立壽皇為皇子诏曰:‘藝祖皇帝七世孫也。

    ’明白洞達,大哉王言,後世安得而拟議之哉?” ○詩用事 糜先生,吳之老儒也,[B12U]、?,皆其子侄行。

    記問該洽,《九經》注疏,悉能成誦,場屋之文,未嘗謄稿,為時鄉師。

    然垂老連蹇,未嘗預貢士籍。

    時吳中孚(名惟信号菊潭)客吳,能詩,善絕句,糜極稱之,以為不可及。

    一日,遇諸塗,扣以近作,吳因朗誦《傷春絕句》雲:“白發傷春又一年,閑将心事蔔金錢。

    梨花瘦盡東風懶,商略平生到杜鵑。

    ”糜老至屈膝拜之曰:“子真谪仙人也。

    老夫每欲效颦,則漢高祖、唐太宗,追逐不少置矣。

    ”蓋前輩服善若此。

     陳簡齋嘗語人以作詩之要雲:“天下書雖不可不讀,然慎不可有意于用事。

    ”正謂此也。

    今人或以用事多為博贍,誤矣。

     ○王魁傳 世俗所謂王魁之事殊不經,且不見于傳記雜說,疑無此事。

    《異聞集》雖有之,然集乃唐末陳翰所編,魁乃宋朝人,是必後人剿入耳。

     按嘉?中,進士奏名訖,未禦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不知言之所起,亦不知俊民為何人。

    及禦試,王荊公時為知制诰,與楊樂道共為詳定官。

    舊制,禦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第,複彌之以送覆考再定,乃付詳定。

    發初考所等以對,覆考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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