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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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曰:“大同城中如血海,公此行如以肉投虎口,何益之有?如是公手中事,死生以之可也,今他人壞事而公往死之,非義也。

    ”邦奇曰:“諸公終日言大同事,參議大同官,在此,于心何安?且作亂者大同一城耳,冀北十七衛所州縣豈皆作亂乎?參議出雁門,量可而進,且以系屬冀北人心。

    ”儲公曰:“如此可也。

    ” 八月,邦奇既出雁門,自度己與大同之人素無仇嫌,朝廷既有恩赦,而軍士猶不靖者,無主耳。

    乃直抵西安驿。

    西安去大同城才六十裡耳。

    大同城中大驚,探事者二人故恐邦奇,露刃而上,言大同不可入。

    邦奇曰:“汝回報大同城,我明日決進。

    ”是夜,又故放火燒參将宅,以恐邦奇。

    明日,邦奇竟入,大同亂軍嚴兵露刃城門内外,然不敢失迎接之禮。

    大同人心由是少安。

    時城中無一文職出政者,獨邦奇一人耳。

    乃約法兩條以禁軍士之暴,餘皆以無事處之。

    下令于邊關曰:“一切人等非有本道關防不得放過,有應行者皆便宜行之。

    ”初不以條格拘左右。

    或以為僭,邦奇曰:“以此得罪亦所不恤。

    ”甫兩月,地方大安,而巡撫都禦史蔡公天祐始至。

     十月,蔡公至代州,邦奇插四大營于雁門關下,親帥四守備,令盛裝戎服谒蔡公于代邸。

    蔡公驚曰:“公何為如此?”邦奇曰:“參議豈過為奉上者?大同變後,巡撫之威甚削,大同人止知有參議耳。

    不身先降禮,何以帥衆?”且言插營。

    蔡公固欲散營軍,曰:“公既出大同,又盛陳武備,大同人必疑吾與公圖彼,豈不生變?”邦奇曰:“參議已有處,谒公後即先入大同。

    邦奇既入大同,則人心安矣。

    ”蔡公曰:“善。

    ”邦奇即晝夜馳入大同。

    時有譏邦奇過于奉上者,邦奇以李愬迎裴論試應州諸生。

    蔡公既至大同,邦奇約法地方便宜二十六條上之,蔡公曰:“善,就作我巡撫條約。

    ”令大同推官馬隆榜示所屬,人心大悅。

    邦奇治大同獨尚嚴,武忠素不悅邦奇,于會中大言曰:“我輩安心樂飲,地方或再有變,自有頂綱之人。

    ”蓋謂邦奇也。

     十一月,蔡公會同桂公及邦奇、佥事因捕盜。

    桂公率遊兵擒逆軍八十人,杖殺之。

    遼陽參将李賢帥所部軍趨甘肅,過大同地方,人閉堡,不容止宿。

    參将軍罵曰:“會與延綏軍殺此反賊。

    ”戶部遣李進士枝赍接濟銀兩來,或曰,此賞征大同軍之銀。

    以此三事,奸人乘機互相恐動。

    初七日夜二鼓,變作,炮喊之聲震天。

    諸軍先趨邦奇分司,叩門呼曰:“書吏出來。

    ”書吏出,邦奇亦出,軍士曰:“參議老爹天心,地方恩府,速報左參老爹安心,還來回話。

    若驚動左參老爹,寸斬不饒。

    ”書吏曰:“左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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