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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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稱及歸朝官如其所欲,固無害。
犒師金币,所索太多,雖竭天下不足以充其數,況都城乎當量與之。
太原、河間、中山,國家屏蔽,号為三鎮,其實十餘郡地,塘泺險阻皆在焉。
割之,何以立國又保塞,翼、順、僖三祖陵寝所在,子孫奈何與人。
至于遣質,即宰相當往,親王不當往。
為今日計,莫若擇使,與之往返熟議,道所以可不可者。
金币之數,令有司會計所有,陸續具報。
宿留數日,大兵四集,彼以孤軍入重地,勢不能久留,雖所得不滿意,必求速歸。
然後與之盟,以重兵衛出之,彼且不敢輕視中國,其和可久也。
宰執皆不以為然。
方謂都城破在旦夕,肝腦且塗地,尚何三鎮之有而金币之數,又不足較也。
上為群議所惑,默然無所主。
凡争逾兩時,無一人助餘言者。
餘自度力不能勝衆說,因再拜求去,曰:“陛下擢臣,自庶僚不數日與大政,臣亦受之而不辭者,徒以議論或有補萬分之一。
今與宰執異議,不能有所補,願還庶僚以安愚分。
”慰谕曰:“不須如此,卿第出治兵,益固城守,恐金人款我,此徐議可也。
”餘被旨,不得不出,複前進曰:“金人所須,宰執欲一切許之,不過欲脫一時之禍,不知他日付之何人,能為陛下了此。
願更審處,後悔恐無所及。
”因出,至城北壁複回,尚冀可以力争。
而誓書已行矣,所求悉皆與之。
今上皇帝,方在康邸,俾同少宰張邦昌,為質于金人軍中,己無可奈何。
則為留三鎮诏書,戒書吏以辄發者斬!庶幾俟四方勤王之師集,以為後圖。
而宰執裒聚金銀,自乘輿服禦、宗廟供具、六宮、官府器皿皆竭取之,複索之于臣庶之家,金僅及三十萬兩,銀僅及八百萬兩。
翌日,對于福甯殿。
宰執以金銀之數少,惶恐再拜謝罪。
餘獨不謝。
于是,孝迪建議,欲盡括在京官吏、軍民金銀,以犒大金軍所遺,多揭長榜于通衢,立限俾悉輸之官。
限滿不輸者,斬之。
許奴婢及親屬人等及諸色人告,以半賞之。
都城大擾。
限既滿,得金二十餘萬兩、銀四百餘萬兩,而民間藏蓄為之一空。
餘因對于福甯殿,奏上曰:“搜括金銀限滿,民力已竭,複許告讦,恐生内變。
外有大敵,而民心内變,不可不慮。
”上曰:“卿可往收榜,毋得告讦。
”餘因巡城過榜所,令傳聖旨收榜,歸行營司,移牒孝迪照會。
人情乃安。
自十五日,四方勤王之師,漸有至者數萬人。
乃于四壁置統制之官招集之,給刍糧,授器械,踏寨地,團隊伍,皆行營主之。
晝夜竭力,無少休息。
至十七八日間,統制官馬忠以京西募兵至,遇金人于鄭州南門外,乘勢擊之,殺獲甚衆。
于是金人始懼,遊騎不敢旁出,而自京師城以南,民始獲奠居矣。
二十日,靜難軍節度使種師道、承宣使姚平仲以泾原、秦鳳路兵至。
餘奏上曰:“勤王之師,集者漸衆。
兵家忌分,節制歸一,乃克有濟。
願令師道、平仲等,聽臣節制。
”上降禦筆曰:“師道老而知兵,職位已高,與卿同官,替曹曚可也。
”蓋上意欲以師道為親征行營副使。
餘竊歎上裁處之當,而宰執間有密建白以為不可者,上入其言。
于是别置宣撫司,以師道簽書樞密院事,充河北、河東、京畿宣撫使,以平仲為宣撫司都統制,應西兵及四方勤王之師,并隸宣撫司。
又撥前、後軍之在城外者屬之。
而行營司所統者,獨左、右、中軍而已。
上屢申饬兩司,不得侵紊。
節制既分,不相統一。
宣撫所欲行者,托以機密不複關報。
餘竊憂之。
自金人議和,誓書既行之後,朝廷日運金帛之屬輸其軍中,名果、珍膳、禦醞之饷,冠蓋絡繹相望。
上又出禦府珠玉、玩好、寶帶、鞍勒以遺之,品數甚衆,其價不可勝計。
餘每争,以謂此不足以為德,适所以啟戎心。
雖上恭儉,視珠玉如糞土,然戎之生心,何厭之有。
衆方稱美上德,不以餘言為然。
金人益肆,須索無所忌憚,至求妓樂、珍禽、馴象之類,靡不從之。
及勤王之師既集,西兵将帥日至,上意方壯。
又聞金人擄掠城北,屠戮如故,而城外後妃、王子、帝姬墳墓攢殡發掘殆盡,始赫然有用兵之意。
餘贊上曰:“《易》于謙之上六,稱利用行師,征邑國。
師之上六,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蓋謙之極,非利用行師,不足以濟功;師之成,非戒用小人,不足以保治。
今陛下之于金人,屈已講好,其謙極矣。
而金人貪婪無厭,兇悖愈甚,其勢非用師不可。
然功成之後,願陛下以用小人為戒而已,使金人有所懲創,不敢有窺中國之心,當數十年無夷狄之禍。
不然,一日縱敵,數世之憂患未艾也。
”
犒師金币,所索太多,雖竭天下不足以充其數,況都城乎當量與之。
太原、河間、中山,國家屏蔽,号為三鎮,其實十餘郡地,塘泺險阻皆在焉。
割之,何以立國又保塞,翼、順、僖三祖陵寝所在,子孫奈何與人。
至于遣質,即宰相當往,親王不當往。
為今日計,莫若擇使,與之往返熟議,道所以可不可者。
金币之數,令有司會計所有,陸續具報。
宿留數日,大兵四集,彼以孤軍入重地,勢不能久留,雖所得不滿意,必求速歸。
然後與之盟,以重兵衛出之,彼且不敢輕視中國,其和可久也。
宰執皆不以為然。
方謂都城破在旦夕,肝腦且塗地,尚何三鎮之有而金币之數,又不足較也。
上為群議所惑,默然無所主。
凡争逾兩時,無一人助餘言者。
餘自度力不能勝衆說,因再拜求去,曰:“陛下擢臣,自庶僚不數日與大政,臣亦受之而不辭者,徒以議論或有補萬分之一。
今與宰執異議,不能有所補,願還庶僚以安愚分。
”慰谕曰:“不須如此,卿第出治兵,益固城守,恐金人款我,此徐議可也。
”餘被旨,不得不出,複前進曰:“金人所須,宰執欲一切許之,不過欲脫一時之禍,不知他日付之何人,能為陛下了此。
願更審處,後悔恐無所及。
”因出,至城北壁複回,尚冀可以力争。
而誓書已行矣,所求悉皆與之。
今上皇帝,方在康邸,俾同少宰張邦昌,為質于金人軍中,己無可奈何。
則為留三鎮诏書,戒書吏以辄發者斬!庶幾俟四方勤王之師集,以為後圖。
而宰執裒聚金銀,自乘輿服禦、宗廟供具、六宮、官府器皿皆竭取之,複索之于臣庶之家,金僅及三十萬兩,銀僅及八百萬兩。
翌日,對于福甯殿。
宰執以金銀之數少,惶恐再拜謝罪。
餘獨不謝。
于是,孝迪建議,欲盡括在京官吏、軍民金銀,以犒大金軍所遺,多揭長榜于通衢,立限俾悉輸之官。
限滿不輸者,斬之。
許奴婢及親屬人等及諸色人告,以半賞之。
都城大擾。
限既滿,得金二十餘萬兩、銀四百餘萬兩,而民間藏蓄為之一空。
餘因對于福甯殿,奏上曰:“搜括金銀限滿,民力已竭,複許告讦,恐生内變。
外有大敵,而民心内變,不可不慮。
”上曰:“卿可往收榜,毋得告讦。
”餘因巡城過榜所,令傳聖旨收榜,歸行營司,移牒孝迪照會。
人情乃安。
自十五日,四方勤王之師,漸有至者數萬人。
乃于四壁置統制之官招集之,給刍糧,授器械,踏寨地,團隊伍,皆行營主之。
晝夜竭力,無少休息。
至十七八日間,統制官馬忠以京西募兵至,遇金人于鄭州南門外,乘勢擊之,殺獲甚衆。
于是金人始懼,遊騎不敢旁出,而自京師城以南,民始獲奠居矣。
二十日,靜難軍節度使種師道、承宣使姚平仲以泾原、秦鳳路兵至。
餘奏上曰:“勤王之師,集者漸衆。
兵家忌分,節制歸一,乃克有濟。
願令師道、平仲等,聽臣節制。
”上降禦筆曰:“師道老而知兵,職位已高,與卿同官,替曹曚可也。
”蓋上意欲以師道為親征行營副使。
餘竊歎上裁處之當,而宰執間有密建白以為不可者,上入其言。
于是别置宣撫司,以師道簽書樞密院事,充河北、河東、京畿宣撫使,以平仲為宣撫司都統制,應西兵及四方勤王之師,并隸宣撫司。
又撥前、後軍之在城外者屬之。
而行營司所統者,獨左、右、中軍而已。
上屢申饬兩司,不得侵紊。
節制既分,不相統一。
宣撫所欲行者,托以機密不複關報。
餘竊憂之。
自金人議和,誓書既行之後,朝廷日運金帛之屬輸其軍中,名果、珍膳、禦醞之饷,冠蓋絡繹相望。
上又出禦府珠玉、玩好、寶帶、鞍勒以遺之,品數甚衆,其價不可勝計。
餘每争,以謂此不足以為德,适所以啟戎心。
雖上恭儉,視珠玉如糞土,然戎之生心,何厭之有。
衆方稱美上德,不以餘言為然。
金人益肆,須索無所忌憚,至求妓樂、珍禽、馴象之類,靡不從之。
及勤王之師既集,西兵将帥日至,上意方壯。
又聞金人擄掠城北,屠戮如故,而城外後妃、王子、帝姬墳墓攢殡發掘殆盡,始赫然有用兵之意。
餘贊上曰:“《易》于謙之上六,稱利用行師,征邑國。
師之上六,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蓋謙之極,非利用行師,不足以濟功;師之成,非戒用小人,不足以保治。
今陛下之于金人,屈已講好,其謙極矣。
而金人貪婪無厭,兇悖愈甚,其勢非用師不可。
然功成之後,願陛下以用小人為戒而已,使金人有所懲創,不敢有窺中國之心,當數十年無夷狄之禍。
不然,一日縱敵,數世之憂患未艾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