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征錄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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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太上挈帶北行,臣民庶不恥笑?”餘無他議。

     十五日,令少帝及從臣至劉家寺觀燈,真珠大王設也馬、寶山大王爵保率鐵騎夾護至寺。

    寺内設燈二萬丸,露台陳教坊樂。

    堂上三席,堂下六席[缺十六字]日入放燈,一時許,撤席散歸。

    少帝屢顧二帥,欲有所陳,二帥不顧。

    司馬樸雲:“皇子謂國相決意廢立,禍恐不測。

    ” 十七日,蕭慶雲:“二帥俟金銀交足,請帝擊球,宴後,送駕入城,可請催括金銀。

    ” 二十二日,蕭慶奉二帥命,與宋臣吳開、莫俦等議定事目,令少帝手押為據: 一,準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為質。

    應以宋宮廷器物充貢。

     一,準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兩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宮女一千五百人,女樂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藝三千人,每歲增銀絹五百萬兩匹貢大金。

     一,原定親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屬,全速遣送,準俟交割後放還。

     一,原定犒軍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須于十日内輸解無缺。

    如不敷數,以帝姬、王妃一人準金一千錠,宗姬一人準金五百錠,族姬一人準金二百錠,宗婦一人準銀五百錠,族婦一人準銀二百錠,貴戚女一人準銀一百錠,任聽帥府選擇。

     宋主出降時,帥府即議廢立。

    國相意決,皇子持兩端。

    比以康王起天下兵,皇子議挾宋主以令天下,不使康王逞志;國相見人心未去,遂表達北朝封宋主為藩輔。

     二十三日,少帝诏徐秉哲雲:“身睡土床已及兩旬,所需望竭力應付。

    ” 二十五日,二帥遣蕭慶及歸降内侍承宣使鄧珪持宋主手诏入城,催發人、物。

    二十六日,宋主遣何入城,平粜安民,并诏徐秉哲津運各項事物、丁口至南薰門、朝天門交納,更令面奏太上,委曲和親。

     割地使劉韬自缢劉家寺寨。

     二十八日,開封府饋二帥蔡京、童貫、王黼家歌妓各二十四人,雜入福金帝姬,送皇子寨。

    姬初受绐于開封府,及見皇子,戰栗無人色,皇子令其婢李氏慰而醉之。

    自正月二十五日,開封府津送人、物絡繹入寨,婦女上自嫔禦,下及樂戶,數逾五千,皆選擇盛裝而出。

    選收處女三千,餘汰入城。

    國相自取數十人,諸将自謀克以上各賜數人,謀克以下間賜一二人。

    因病汰還千餘,仍令少主傳谕城内補送[缺十九字]定。

    初五日,送還少主。

    初七日,國相回軍,且催騾馬、戒行裝,四壁官亦申報金銀淨盡,任聽皇子駐軍守索外郡續納。

    忽初四日,宋鄧珪以皇子私納帝姬事漏言,國相知皇子有私意,不欲議和。

    宋内官藍?、醫官周道隆、樂官孟子書輸誠國相,請發窖藏,國相遂大怒,不令少帝歸。

     初五日,二帥請少主赴打球會,随行者何、馮澥、曹輔、郭仲荀四人。

    入幕,少主西向坐,二帥東向執禮甚恭。

    酒數行,皇子躬下球場,忽蒲蘆虎大王持诏至,即撤席。

    少主乞回宮,國相呵之雲:“尚欲何往?”皇子送少主入齋宮,密語廢立事。

    吳開、莫俦跪求雲:“倘蒙再造,俟國相回軍後,無論何人何物,惟皇子命。

    ”遂指索帝姬三人、王妃、嫔禦七人。

    吳開等力請少主手押為信。

    皇子至國相寨雲:“明诏雖允廢立,密诏自許便宜行事,況已表請立藩,豈容中變?”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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