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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令虞監寫《列女傳》以裝屏風,未及求本,乃暗書之,一字無失。
太宗将緻櫻桃于酅公,稱奉則以尊,言賜又以卑,乃問之虞臨。
曰:"昔梁帝遺齊巴陵王稱饷。
"遂從之。
太宗嘗出行,有司請載副書以從,上曰:"不須。
虞世南在,此行秘書也。
" 太宗稱虞監,博聞、德行、書翰、詞藻、忠直,一人而已,兼是五善。
太宗聞虞監亡,哭之恸,曰:"石渠、東觀之中,無複人矣。
" 虞公之為秘書,于省後堂集群書中事可為文用者,号為《北堂書鈔》。
今此堂猶存,而《書鈔》盛行于代。
太史令李淳風校新曆成,奏太陽合日蝕當既,于占不吉。
太宗不悅,曰:"日或不蝕,卿将何以自處"曰:"有如不蝕,則臣請死之。
"及期,帝候日于庭,謂淳風曰:"吾放汝與妻子别。
"對以尚早一刻,指表影曰:"至此蝕矣。
"如言而蝕,不差毫發。
李太史與張文收率更坐,有暴風自南而至,李以南五裡當有哭者,張以為有音樂。
左右馳馬觀之,則遇送葬者,有鼓吹焉。
潤州得玉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是晉某歲所造也。
是歲閏月,造者法月,數當十三,今缺其一。
宜于黃鐘東九尺掘,必得焉。
"敕州求之,如其言而得之。
貞觀中,景雲見,河水清,張率更以為《景雲河水清歌》,名曰燕樂,今元會第一奏是也。
太宗之平劉武周,河東士庶歌舞于道,軍人相與為《奏王破陣樂》之曲,後編樂府雲。
《破陣樂》,被甲持戟,以象戰事。
《慶善樂》,廣袖曳屣,以象文德。
鄭公見奏《破陣樂》,則俯而不視;《慶善樂》,則玩之而不厭。
太宗閱醫方,見《明堂圖》,人五髒之系,鹹附于背,乃怆然曰:"今《律》杖、笞,奈何令髀背分受"乃诏不得笞背。
貞觀中,有河内人妄為妖言,大理丞張蘊古以其素狂病,不當坐。
太宗以有情,令斬之,尋悔,以無所及。
自後每決死刑,皆令五複奏。
梁公以度支之司,天下利害,郎曹當阙,求之未得,乃自職之。
張賓客文瓘之為大理,獲罪者皆曰:"張卿所罰,不為枉也。
" 中書令馬周,始以布衣上書,太宗覽之,未及終卷,三命召之。
所陳世事,莫不施行。
舊諸街晨昏傳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門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
舊官人所服,惟黃、紫二色而已。
貞觀中,始令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以上硃,六品、七品綠,八品、九品以青焉。
貞觀中,揀材力骁捷善持射者,謂之"飛騎"。
上出
太宗将緻櫻桃于酅公,稱奉則以尊,言賜又以卑,乃問之虞臨。
曰:"昔梁帝遺齊巴陵王稱饷。
"遂從之。
太宗嘗出行,有司請載副書以從,上曰:"不須。
虞世南在,此行秘書也。
" 太宗稱虞監,博聞、德行、書翰、詞藻、忠直,一人而已,兼是五善。
太宗聞虞監亡,哭之恸,曰:"石渠、東觀之中,無複人矣。
" 虞公之為秘書,于省後堂集群書中事可為文用者,号為《北堂書鈔》。
今此堂猶存,而《書鈔》盛行于代。
太史令李淳風校新曆成,奏太陽合日蝕當既,于占不吉。
太宗不悅,曰:"日或不蝕,卿将何以自處"曰:"有如不蝕,則臣請死之。
"及期,帝候日于庭,謂淳風曰:"吾放汝與妻子别。
"對以尚早一刻,指表影曰:"至此蝕矣。
"如言而蝕,不差毫發。
李太史與張文收率更坐,有暴風自南而至,李以南五裡當有哭者,張以為有音樂。
左右馳馬觀之,則遇送葬者,有鼓吹焉。
潤州得玉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是晉某歲所造也。
是歲閏月,造者法月,數當十三,今缺其一。
宜于黃鐘東九尺掘,必得焉。
"敕州求之,如其言而得之。
貞觀中,景雲見,河水清,張率更以為《景雲河水清歌》,名曰燕樂,今元會第一奏是也。
太宗之平劉武周,河東士庶歌舞于道,軍人相與為《奏王破陣樂》之曲,後編樂府雲。
《破陣樂》,被甲持戟,以象戰事。
《慶善樂》,廣袖曳屣,以象文德。
鄭公見奏《破陣樂》,則俯而不視;《慶善樂》,則玩之而不厭。
太宗閱醫方,見《明堂圖》,人五髒之系,鹹附于背,乃怆然曰:"今《律》杖、笞,奈何令髀背分受"乃诏不得笞背。
貞觀中,有河内人妄為妖言,大理丞張蘊古以其素狂病,不當坐。
太宗以有情,令斬之,尋悔,以無所及。
自後每決死刑,皆令五複奏。
梁公以度支之司,天下利害,郎曹當阙,求之未得,乃自職之。
張賓客文瓘之為大理,獲罪者皆曰:"張卿所罰,不為枉也。
" 中書令馬周,始以布衣上書,太宗覽之,未及終卷,三命召之。
所陳世事,莫不施行。
舊諸街晨昏傳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門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
舊官人所服,惟黃、紫二色而已。
貞觀中,始令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以上硃,六品、七品綠,八品、九品以青焉。
貞觀中,揀材力骁捷善持射者,謂之"飛騎"。
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