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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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祖臨殁時,受顧命,與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同為輔政大臣。
于任事之初,先宣誓曰:“不私親戚,不計仇怨,不聽旁人及兄弟子侄教唆之言。
不求無義之富貴,不私往來諸王貝勒等府,受其饋遺。
不結黨羽,不受賄賂,惟以忠心仰報先皇帝大恩。
若複各為身謀,有違斯誓,上天殛罰,奪算兇誅。
”聽其言,真若可信。
然究其宣誓之由,實以異姓之臣,忽受顧命,為清初之創舉。
而同姓之臣,因事構讒,則己之身家性命殆矣。
故藉此以為欺飾他人耳目計。
迨康熙六年,索尼疾卒。
鳌拜以聖祖幼沖,遂專權恣肆。
惡蘇克薩哈與己争論是非,遂與其黨班布爾善等,構成二十四罪款,将置之極刑。
聖祖不允所請。
鳌拜攘臂争之,卒坐蘇克薩哈罪。
又以戶部
中外為之側目。
積此二因,鳌拜之顯背誓言,聖祖已知之。
迨康熙八年,遂命康親王傑書等,勘問其罪,得三十款。
論死。
尋念其效力多年,不加誅,僅以革職籍沒,與子那摩佛同處锢禁。
○遏必隆 遏必隆,姓鈕祿祜氏,額亦都之第十六子也。
滿清未入關時,遏必隆于松山之役曾築長圍,以困明總兵曹變蛟。
變蛟率兵攻太宗營,諸将未及赴,營中大驚擾,遏必隆與侍衛巴什塔及内大臣錫翰等,堅守後營門,擊退變蛟,遂為太宗所嘉賞。
順治二年,流寇李自成餘黨郝搖旗、李錦等,竄聚湖廣,于是荊襄武治間,道路阻梗不得通。
遏必隆随郡王勒克德渾往讨之。
師次武昌,與流寇之餘黨戰,卒破之,遂拔鐵關。
乃由騎都尉晉輕軍都尉,旋為議政大臣。
十八年世祖殂,與索尼、蘇克薩哈、鳌拜同受遺诏為輔政大臣。
然而遏必隆之為人也,性軟弱,遇事多模棱不決。
當輔政時,見索尼多病,不能任事,每多藐視之。
獨鳌拜之專恣自肆,時與蘇克薩哈不相能,則助鳌拜以鍛煉其罪。
蘇克薩哈乃含冤而死。
尤可惡者,鳌拜創圈易旗地之舉,中外大臣,群以為不便,遏必隆無一語阻之。
其與鳌拜狼狽為奸,蓋可知矣。
康熙八年,既正鳌拜之罪,又責遏必隆之扶同隐忍,宣布其罪狀十二款,論死。
逾年,特原其為顧命大臣,且勳臣之子,仍以公爵宿衛内廷。
十二年冬,乃以疾卒。
○兆惠 兆惠,字和甫,姓吳雅氏,滿洲正黃旗人。
于乾隆朝,平天山南北路,以勇将稱。
其卒也,清廷谥之曰文襄,世皆知之。
餘獨著其起家微賤事。
蓋兆惠,幼而貧窭者也。
生未逾月,父母俱亡,乃育于姑母家。
七八歲時,已長大如成人,膂力之強,能敵百夫。
偶遊市上,見群不逞之徒,攢毆一人。
被毆者,竭力呼救不止。
四顧旁人,皆袖手。
兆惠勃然怒,揮拳奮擊,皆披靡作鳥獸散。
方欲追擊,一道人從後掣其肘,即随之去。
至西山深處,一茅庵中,留教拳棍,且口授以兵法。
半年,技成,乃始歸,姑母則以為已死也。
既而為識者所指引,乃入旗營,就步糧為衛卒。
時有來保者,以宰相兼攝步軍統領,見諸卒撥水,不過尋丈間。
光惠獨遠及數十丈外。
怪之,呼與語,甚戆。
命鞭之,則其聲戛戛然,如擊石焉。
久之,兆惠乃大呼曰:“性能耐刀鋸耳,不堪鞭箠也。
”來保見其狀貌,已奇之。
聞其言,益大異。
令明日至府面試。
屆期,兆惠至來保處。
來保曰:“爾能弓矢乎?”曰:“能。
”命與弓矢。
兆惠乃張弓抽矢,發無不中。
複問:“爾能刀石乎?”曰:“能。
”命與刀石。
則揮刀運石,力大無窮。
與談行軍紀律,則侃侃而言,動中竅要,一似熟習孫吳之法者。
來保益大喜。
次日入朝,見高宗,叩頭賀曰:“臣為國家得一奇士。
衛卒兆惠,其人雖微賤,真大将才也。
”即日召見,試之。
果皆如來保言。
立授一等待衛。
後征西域,數建大功。
○穆彰阿 穆彰阿,号鶴舫,道光季年,政界中主動力之人也。
滿首揆之席,穆彰阿占之。
江蘇吳縣潘世恩,為漢首揆,皆直機務。
惟世恩資望雖重,而枚蔔已在垂暮之年,故軍國大事,悉為穆彰阿一人所主。
是時順德羅惇衍、泾陽張芾、雲南何桂清,三人同年登第,入翰林,年皆未弱冠。
張、何以穆彰阿炙手可熱,遂如揚雄之依新莽,蔡邕之附董卓。
獨羅惇衍絕不與通。
散館後,初考試差,三人皆得差。
命既下,羅惇衍往谒世恩。
世恩問:“見穆中堂否?”曰:“未也。
”世恩駭然曰:“子未見穆相,先來見我,殆矣!”羅惇衍少年氣盛,不信其說,亦意不往。
次日,忽傳旨:“羅惇衍年紀太輕,未可勝衡文之任,著毋庸前往,另派某去。
”人皆知穆彰阿所為也。
滿清科舉時代,凡放差而收回成命者。
止此。
實則張、何之年,皆小于羅,而羅以不慊于穆彰阿之故,遂托此以為詞。
穆彰阿之專權恣肆,已可知矣。
雖然,此猶小事耳。
其斫喪滿清之命脈,而诒海内以未有之辱者,為五口通商約。
蓋鴉片之為害于天下後世,無中外皆知之。
林則徐為天下後世計,故于焚毀鴉片事,甘為此激烈之手段。
宣宗亦念其忠,特以穆彰阿作梗,故林不免于罪,而是事遂一主于和。
聞道光二十二年間,大學士王鼎方自東河查勘回,聞和議痛哭,争不能得,以憂死。
其病劇時,召門下士至卧榻前,伏枕流涕,授遺折數千言,力排和議之非,而斥穆彰阿之奸。
卒為穆彰阿所泥,不得上。
王鼎殁,祁寯藻亦尚力争,然寯藻在軍機為後進,且漢大臣,不能決事,故穆彰阿愈得志。
已而白門和局既定,宣宗退朝後,負手行偏殿上,一日夜未嘗暫息,内侍但聞太息聲。
漏下五鼓,宣宗頓足長歎。
旋入殿,以朱筆草草書一紙,封緘甚固。
時宮門未啟,命内侍持往樞廷,戒之曰:“但與穆彰阿,毋為祁寯藻所知。
”蓋即谕議和諸臣于和約畫押之廷寄也。
觀此則穆彰阿于是時,必有危言聳論,挾制宣宗,使其不得不從者。
自是宣宗忽忽不樂,以至謝天下。
迨文宗嗣位數月,頒示騰黃,為林則徐雪冤,而著穆彰阿之罪曰:“大學士穆彰阿保位貪榮,妨賢病國,小忠小信,陰柔以售其奸。
僞學僞才,揣摩以逢主意。
從前洋務,穆彰阿傾排異己,殊堪痛恨。
若一旦置之重法,實有不忍。
着從寬革職,永不叙用。
”于是主戰主和之功罪是非,千秋論定。
而枋政之臣,欲以掩天下後世之耳目,不可得矣。
奴才小史○耆英耆英,于道光壬寅癸卯甲辰間,倚畀最重之人也。
初為廣州将軍,繼任兩江總督,複為兩廣總督,又晉擢大學士。
主眷之隆,一時罕匹。
然而白門訂約,一任樸鼎查之挾持,無纖悉磋磨之可望。
及辦廣州善後事宜,又畏英人如虎。
設無粵民義憤,以左右其間,又将任英人入城,緻省垣幾為其所踞。
至鹹豐初,追責其自外生成,畏葸無能,抑民奉敵,罔顧國家之狀,貶為員外郎。
迨鹹豐八年,大沽事起,惠親王綿愉、宗室尚書端華、大學士彭蘊章等,聯銜奏保其熟悉外情,請棄瑕錄用,以觀後效。
文宗召之入見,耆英遂造膝請陳:自稱當時此勢,惟有獨任其難。
文宗諈诿者再,密谕其自展谟謀,不必附合桂良,緻涉拘泥。
蓋于此欲以和為戰也。
因賞給侍郎銜,令其馳赴天津。
比至,往拜英使,拒而不見。
桂良聞之,懼和議因此中阻,乃有奏請召回耆英事。
耆英之不禮于英使也,當時但言其與英人有隙。
然究其不禮之由,蓋因任兩廣總督時,曾奏告宣宗,謂外人隻可計誘,是以用溫言撫慰之。
且其中,又有藐視英人語。
及耆英抵津門,英法之譯人,以此等奏章予耆英視之。
耆英自覺無顔,乃退而思避。
甫至通州,朝命适下,着其仍留天津,自行酌辦。
耆英不再折回,徑由通州入都矣。
既入都,旋以書告僧格林沁,謂某日可抵軍營。
時惠親王綿愉,方自僧營歸,途次,接僧格林沁遣弁送耆英書至,閱之,大驚。
謂大沽之事,并未辦有端緒,辄敢藉詞卸肩。
且未奏特旨,先擅自回京,大違臣節。
遂以狀聞。
文宗鑒其前後居心,如出一轍,因數其積稔而置之法。
天下後世,亦莫不詈其罪之魁,而恨其死之晚也。
○琦善 琦善性畏葸,善谄媚。
道光十八年時,以大學士任直隸總督,名為畿疆坐鎮,實則碌碌無能者也。
越二年,英人義律猝至大沽口,以書獻琦善,謂焚毀鴉片之釁,起自林則徐、鄧廷桢二人,向索償不與,反遭其诟逐,故入浙江。
遞書與總兵,不受。
再遞書與浙撫,又不受,故越浙而至此。
琦善信其說,據以奏聞。
與英人議和之說,遂肇端于此矣。
時天津道陸建瀛,謂英兵尚踞定海,而來此托詞請撫,是據邑以要我也,宜與戰,俟奪其艦,俘其人,俾之還我定海,然後徐議和,方為善策。
琦善執不可。
旋宴其艦中軍士十餘人,且以溫語慰藉之,謂已乞恩朝廷,将特遣重臣,馳赴廣東,平反焚毀鴉片事。
由是義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