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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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四石者。
文皇嘗召盛禦醫夤夜至便殿,令切脈,盛稍診候便止,奏雲:“聖情方怒後,脈理不可察。
”上曰:“一時之怒亦形于脈乎?汝誠妙手。
”又雲:“盛胡子,我訴汝,前時沐昕進兩小丫頭,頗能唱,我每飯常使之唱。
近呼之不見,久之,始知為他以銅椎打殺了。
适來小公主見我投懷中,我因撫抱。
少頃既去,遽聞其哭,問之,又是渠擊以銅推。
個小女兒能勝之耶?有如此人,我怒甚,不覺揮幾肘。
至今氣不能平也。
”盛扣頭陳勸再三乃已。
上語謂仁孝也。
永樂中,山東民婦唐賽兒,夫死,唐祭墓回,經山麓,石罅露出石匣角。
唐發視之。
中藏寶劍妖書。
唐取書究習,遂通曉諸術。
劍亦神物,唐能用之。
因削發為尼,以其教施于村裡,悉驗。
細民翕然從之,欲衣食财貨百物,随須以術運緻。
初亦無大志,事浸浩闊,妖徒轉盛,至數萬。
官捕之,唐遂稱反。
官軍不能支。
朝命集數路兵擊之,屢戰殺傷甚衆。
逾久不獲。
三司皆以不覺察系獄。
既而,捕得之,将伏法,怡然不懼,裸而縛之詣市,臨刑刃不能入。
不得已,複下獄,三木被體,鐵紐系足。
俄皆自解,脫,竟遁去,不知所終。
三司、郡、縣、将校等官皆以失冠誅。
太宗崩于榆木川,仁廟在南京,帳内左右良窘擾。
金文靖公速集諸内侍,令秘不發喪,亟命工部官括行在及軍中錫器悉收入内幄,召攻金者入,銷錫制為捭,捭成,權斂而锢之,即殺工以滅口,命光祿日進膳如常儀,随作二诏,一為遺诏入朝,一召東宮于留都,俾星馳即位。
比喪達京師,寂無知者。
皇太子至,遂發喪,易梓宮成禮。
文靖一時鎮定之功,迥不可及也。
仁宗皇帝日記萬言,太宗稱之為“昭帝聖學。
”緝氵熙,詞翰并精,尤喜舉業。
在青宮每得試錄,辄指摘瑕病,手标疏之,以示官,往往審當。
語之曰:“使我應舉,豈不堪作狀無天子耶?” 仁廟聖體肥碩,腰腹數圍,上常令太子諸王習騎射,仁廟苦不能,上見辄恚,令有司減削王食。
某官每供膳私益以家殽,仁廟德之。
上知,醢其人。
仁廟登極,乃官其後。
仁廟失意于文皇,每含愠,言:“何以了事?”仁孝每勸之。
一日,内苑曲宴,又對後罵之,色怒甚。
既而曰:“媳婦見好,他日我家虧他撐持。
”又曰:“吾不以媳婦故,廢之久矣。
”謂誠孝也。
時先在侍,忽不見。
上令覓之,乃在爨室,手制湯餅以薦。
比薦,上大喜,複至感泣,命痛飲而罷。
太宗既久不見皇儲,亦頗思之。
一日,命召之。
敕既具,未命何人。
某進曰:“請令夏原吉往。
”上問:“何故?”對曰:“皇太子久不蒙召,一旦忽有命,恐過疑或緻他虞。
”上歎服從之。
比原吉至,仁廟初聞之,良驚怖,謂:“或有後命。
”頗欲自裁。
問:“誰銜命?”左右對:“原吉。
”仁宗曰:“原吉來,必能我調護,當且見之。
”及見,原吉備道上旨,仁宗乃安,即典就道。
仁廟一日謂三楊公曰:“見夜來玄象否?”對曰:“不見。
高皇帝有私習天文之禁,故臣等不能曉。
”上曰:“大臣與國同休戚,豈可論此?朕夜中觀之,紫微垣有事甚急,不可解矣。
”沉思久之,長歎拊髀而起。
明日遂晏駕。
仁宗郭妃,以中宮誕辰,邀過其宮上壽,上亦往。
妃進卮于後。
後不即飲。
上曰:“爾又為疑乎?”遽取飲之,妃失色,無及矣。
俄而,上崩,妃自紀死。
時适雷。
宣廟嘗秉怒殺二奄尹,心但念其非辜。
晚年每遊畢,時指曰:“此厮又在此。
”即命彈丸自射之。
左右問:“何如?”上曰:“即某某,見朕行辄伏于前,如侯伺者。
”以後益頻,以逮晏駕。
文帝初,仁宗為皇太子。
帝命監國,居留都。
又以其柔仁,令漢庶人輔之。
庶人于諸王中特雄傑,勇力絕人,極精弧矢。
每從上搜文,射生特多。
有鳥并柯而栖,庶人連發二矢,前矢以貫禽,偶栖者未覺,而後矢已及,遂朕翩而堕焉。
其妙如此。
上嘗稱之,謂:“昔人有一箭落雙鵬之譽,我漢王豈不匹休之?”及輔監國既久,屢欲歸朝,無計。
然帝雖假為監國重,自又不可少之,每思欲在左右,後某公以事如南都,庶人因托陳委曲。
某歸言于上,上即命召至,繼令之國。
于時反謀未嘗一日志。
暨仁宗踐祥,庶人益輕之,姑伺機而發。
無何,仁宗晏駕,庶人謂:“我向在兄未正位時,猶欲君之。
兄在亦應竟取。
況侄乎?”逆謀遂決。
漢庶人既獲,系于禁省,以鐵鐐絷其足,而維以長木曳地。
及見上,庶人以足運曳木,迥拉上足。
上踣,庶人将遂為弑逆。
左右急扶上起而免。
即以銅釜覆庶人燔之。
英宗皇帝升遐之後,群臣兆民若喪考妣,以為神德聖政不可殚窺,四事尤卓絕:終世未嘗殺一非罪,未嘗差遣内官出幹郡縣,複中宮位号,不用宮人殉葬。
此皆向昔君人甚難,而出于帝之剛明獨斷,所謂度越百王者也。
王統甲子,三殿新成,上禦正衙受賀,大陳禮樂,百辟濟濟,一時偉觀甚盛,而容台替拜者誤多唱一拜,覺之,無及矣。
廷中惕息,謂大失瞻望,譴戾必重。
禮畢,糾儀官舉劾,天顔笑曰:“今日是好日子,隻恐少子拜,既誤多了,罷。
”頃之,錫宴甚豐洽也。
皇後大漸,召三楊榻前,問朝廷尚有何大事未辦者。
文貞首對有三事:其一建庶人雖已滅,曾臨禦四年,當命史官修其一朝實錄,仍用建文之号。
後曰:“曆目已革除之,豈可複用?”對曰:“曆目行于一時,萬世信史,豈可蒙洪武之年,以亂實錄?”後颔之。
其二雲雲,後亦首肯。
其三,方孝孺得罪已誅,太宗皇帝诏“收其片言一字者論死,”乞弛其禁,文辭不系國事者聽令存而傳之。
後默然未答。
三公即趨下扣頭,言臣等謹受顧命,遂出。
英廟一日獨與楊文敏公語,語及公家事甚詳,又問:“公有何事難自處者,朕為卿處之。
”公謝無有。
上固詢之,公曰:“臣惟有一妾,與臣同貧賤,頗善事。
第妾有父,以臣貴久依臣。
臣固厚待之,今被侵家政,規權賂,頗桡臣事。
臣未能去之也。
”公意蓋欲上為屬之法吏,罪而屏之耳。
上忽顧左右,呼校尉來,面封杖,俾至公第,杖弑之。
公扣首謝,然而以雙箠往,公請其故,上曰:“既去其父,安用其子乎?”公頓首言:“此女頗無過,居亦自疾其父。
殆且留之。
上曰:“父以女死,女甯自安?要之勢自不可。
倘或噬臍,無如初忍情也。
”公又申懇再三,竟不從。
校去,頃刻報已兩斃。
公猶未出朝也。
正統時,王振雖跋扈,大臣猶持體分。
某尚書遇振,未曾少降詞色。
同坐時,振欲擄尊席,尚書曰:“公職太監四品官,吾二品也。
”岸然凝坐。
振無如之何。
李祭酒時勉,始為侍講,直谏,仁宗大怒,命武士以十八斤金瓜擊其肋。
肋折,曳出舁下獄。
楊文貞公遇于外朝,以燒酒灌之,得不死。
宣宗即位,召見,亦盛怒,将斃之,先生對雲雲,乃少霁。
已而,釋之。
及為大司成,在正統中,諸生稱之曰:“父母之心,天地之量。
”時王振勢傾朝野,每進香文廟,司成設茗延款,至先生獨否。
振久銜之,令人密廉其事,無所得。
樊倫堂前有大樹,是許平仲手植,先生嫌其一面陰翳,妨諸生班列,稍令伐去旁枝。
振遂聲罪,以為擅伐官木入私家,用傳聖旨,以一百斤枷枷之成均前。
時為三械,與司業趙琬、掌馔金鑒同枷。
先生之械特重數斤,而竅極隘,不可飲食。
鑒前易之,先生不可。
始先生以助教姑蘇李繼為浮薄,厭之。
至是,繼力自效。
繼家富,素結諸權貴,與某伯李者為兄弟。
因李識會昌伯孫公。
至是,李為求救于孫。
孫适生辰,家啟宴,太後令家自饋禮。
孫因附奏:“臣今歲生辰殊不樂。
比年每得諸公卿為賀,國子李先生不過一幅绡帕,然辱此大人君子臨贲為榮。
今諸公皆集,獨李先生為朝廷衍楊之禁。
臣席無此君子為重,故不樂爾。
”奏上,太後即邀上言之。
上遣問之,乃知振所為也。
即飛诏放李先生,令就去賀孫舅,公乃得釋。
繼又已備儀物,公因就詣孫其宅,初筵猶未散也。
李先生在翰林時,一歲上元夜,朝廷結鳌山,一驺控先生馬而行,中道拾一堕钗,以呈先生,視之,金也,懷之歸。
少酬驺以錢,大書揭于門。
既而失钗婦往尋不獲,倉皇間人告以李翰林家有示帖。
婦遂往先生叩之,婦言:“夫為錦衣千戶,勾當海外,妾昨出看鳌山,失去一金钗,尚存其一,可驗也。
”先生出驗之,良是,即以歸之,亦不問其姓氏。
既久,千戶還,妻述失钗事。
夫言:“非李公,汝當憂思為疾,或且緻絕。
不聊生,是二命所關也。
亟往扣謝之。
”因具儀物酬先生,先生悉卻之。
其人言:“公不受不能強。
此一片藥,乃海域所産,初非傷财所得,而甚罕貴。
公幸受之。
”先生問:“何物?”曰:“血竭也。
”乃受,付夫人,言:“此為血竭,當識之。
”既而,先生被擊肋折,舁至錦衣,适此千戶宰獄,驚曰:“此李翰林先生也,聖旨固未嘗令死。
”因密召良醫師入視。
醫雲:“可為,弟須貞血竭。
”千戶曰:“吾曩固嘗贶公。
”立命問其夫人,夫人取舁之,醫治藥以闆夾肋傳之,越一日,夜遂蘇焉。
正統末,王振謂三楊:“朝廷事虧三位老先生。
然三先生亦高齡倦瘁矣。
其後當如何?文貞曰:“老臣當盡瘁報國,死而後已。
”文敏曰:“不然,楊先生休如此語。
吾輩衰殘,無以效力,當薦幾個後生,報聖恩耳。
”振喜,令具名來。
翌日,即同薦陳循、高谷、苗衷等,振欣然用之。
文貞或讓文敏,敏曰:“彼厭吾輩矣,吾輩縱自力,彼豈自己乎?一旦内中出片紙,上幾個名字,某入閣、某入閣,則吾輩束手而已。
今數士竟是我輩人,當一心力也。
”文貞歎服。
己巳之變,郭忠武登守大同,極力效勞。
自是年秋至明年夏,與寇相拒大小數十百戰,未嘗挫衄,斬捕無算。
初,西甯侯宋瑛、武進伯宋冕全軍覆沒。
上班師,将旋駕,郭欲有陳論,不能自達,乃告學士鼐、張益:“宜從紫荊關返。
”鼐益曰:“然。
即當入奏。
”既而行營,果入紫荊,郭以為得請矣。
俄複折而東,才四十餘裡耳,蓋竟從居庸也。
未入,而蒙塵矣。
北狩時,袁錦衣彬勞勳特著,世皆知之。
又有沙狐狸,亦衛士在恃,嘗以乏禦膳告也先,也先不曉何等語,問譯者,譯者曰:“中國惟皇帝飲食稱為禦膳。
”也先齧指稱善,以我中華君臣,雖在蒙塵,其禮猶如此耳,乃與之六羊,令自緻行在,蓋又以測沙之強弱智愚。
沙即裂其衣,聯革帶為長條二,各絷三羊,擔着兩肩而行。
也先已異之,複令人觇。
沙行數裡,始至上前,扣頭複命,置羊,複出數裡外取水,返,又出數裡取薪槁。
每往返,皆複命如初。
也先益奇之,召問其姓名及有無事任。
沙告之。
又問:“汝解後至此邪?亦故随駕者邪?”沙曰:“偶随來耳。
”又問:“中國如爾比者幾?”沙曰:“十萬。
勝我者,若更勝而至精者,複若幹。
”也先曰:“然則向何不以爾等輩來迎駕邪?”沙曰:“先是往征東南某國未旋耳。
回即來此矣。
”也先聞言頗心動。
及駕旋,沙不及從,留虜中。
虜授以士卒,為頭目,浸用事。
權力已雄,納婦生子,為富貴大族,亦時奉虜命,帥部曲至朵顔三衛市馬。
如是殆四十年。
弘治初,又來訪,得其子。
因密語之。
令輸情于朝,期以明年複至,當遂歸明。
幸朝廷多益兵衛之歸。
其子以聞,上允且深闵之。
如期果至。
見我兵及其子已喻意,徑揮其屬,幡然南趨。
其胡婦胡兒一家悉至,所攜辎重且甚富。
至京師,入見上,上恐其詐,命所司詳驗。
時諸司上下莫有識之,不敢決。
沙曰:“是固有證,先帝頃賞賜我一繡囊,且曰:‘此周娘匕手制也。
’今囊故在,乞進娘匕驗之。
”所司取以進,太皇太後覽之,曰:“此真老爺爺物也。
”上乃授以某衛千戶,賜宅一區。
景泰五年春,積雪恒陰,诏求直言。
禦史鐘公同,手疏請朝兩宮,複太子。
未上,以示都禦史劉廣衡,廣衡沮之,鐘不聽,稍易疏語,竟上之。
诏廷臣集議,章恭毅公時為儀制郎中,方具封事欲發,遂急入奏。
其疏大意亦言二事,與鐘類,五月己未也。
脯時奏入,帝讀畢,大怒。
日已暝,宮門扃,乃傳旨自某隙中出,命錦衣衛即時逮捕入獄。
明日加訊,無所指。
又明日,大施拷掠,已無完膚。
辭連鐘公,即逮置對。
複下苛考,迫令服通南内,皆不伏。
乃用炮烙之刑,又不伏。
更益窮下殘酷,欲必緻死。
會大風雨沙,乃令禁锢獄中終身。
大理少卿廖公莊,在憂中亦上疏言複儲事。
帝怒,命伺服阕治之。
既而升見,即命于朝堂以大挾匕之八十,瀕死而止。
貶為定羌城驿丞。
因是命錦衣衛封巨挺六,擇六壯卒就獄中痛杖鐘、章二公各一百。
每五杖易手,鐘公尤瘠,至三十已僵不動。
杖畢,頃之,乃蘇。
衆以手舁入獄,又禁不與酒。
既而,三人皆不死。
景泰末,在廷多擇君之志,二張都督見、軏,石武清亨、楊鴻胪善、曹太臨吉祥,則主複辟。
诹于許學士彬,許薦徐公有貞,諸人就徐議。
徐覽步乾文言:“時在今夕,遂成取日之功。
”徐既錫苑土,擢寵傾朝。
始凡批答制旨,皆出閣臣,後入宦寺手。
至是,徐複請歸閣,宦入浸失權,嫌徐。
迨曹、石私谒徐以事,辄不從。
去,自陳請于上。
徐複谏止,每節縮恩異。
益銜之。
會禦史楊瑄劾曹、石,中批令铨曹記瑄,曹、石愈憾。
上與徐多屏人語,曹、石乃令小豎竊伏得之,以聞上,上果驚,疑徐賣直。
久之,上意既動,曹、石因造奏诽毀朝政,多危語,假給事中李秉彜與上之。
李時已丁艱去,曹石以貌類一人持奏入。
妾本小豎視其牍甚長,言:“大人說何事?有許多文字。
”其人不語,豎觀懸牌,吏科級給事中也。
奏入,明日,朝命召其人,則亡之矣。
逮捕甚急,校尉要持一人,入示小豎,叱曰:“非也,昨肥而髯,今瘠無須。
”乃複大搜,常熟張廷端以寫行遊都下,捕者視其貌惟肖,且吳語也,取以入,加掠亡狀,後乃得李,竟死酷烈之下。
曹、石因言:“此徐有貞怨望,使所密泰州布衣馬士權及某官、某官,吏楊某共為之,而無其迹耳。
”遂收四人及徐家屬,下诏獄,加之酷烈益甚。
瀕死數四,竟亡狀。
馬尤毒虐。
馬曰:“今欲吾三人何所承?”刑官曰:“徐有貞欲作逆,與汝三人同謀,先為此以惑朝廷。
士權颛建計,某匕執筆作狀,楊某書謄之。
”士權大呼曰:“徐有貞欲使今皇帝為堯舜之君,今百姓為堯舜之民,如此而已,不知其他。
”刑官不能折,獄竟不成。
會承天門災,徐遂得釋,谪金齒。
景帝汪妃甚賢,帝欲立懷愍,時妃執不可,語帝曰:“恐礙監國之稱。
”帝不從,汪殊不悅。
及英廟複辟,汪猶在宮中,時憲宗在青宮,意極感之,曰:“當時事,我固詳知。
嬸娘信聖哲,禮之甚恭,奉養極隆。
汪與太皇太後尤相得。
既而,憲宗言嬸就養于此,甚好。
但居處不相宜。
嬸當不安,乃言于英考,遷之外王府。
”汪至弘治中猶存。
本丁未生,與景帝齊年。
太皇太後歲節亦時邀入,叙家人禮。
汪既出,而郡主尚在宮中。
至憲宗朝,命選驸馬,主堅不肯行,言:“當一生不嫁。
”上曰:“妹不肯嫁,志雖好,然終不了,後去恐無結果處。
”乃強下嫁王氏。
汪出宮未久,英廟一日入内帑,問太監劉桓曰:“記得有一玉玲系腰,今何在?”桓言:“景帝取入,今當在汪所。
”上遣問汪,汪曰:“無之。
”又問,對如初,俄有間于上,言汪之出,所攜甚多。
上命往檢取,得銀二十萬以入。
蓋汪出時,宮中物憲廟為獲持,令罄一宮所有,悉取自随。
故所畜甚厚。
從是遂索然矣。
逮英宗崩後,汪稍稍言于人:“帶實有之,當時索太急,吾謂景雖廢,亦嘗為天子七年,一系腰何不可勝,必欲追取耶?且景之天下尚遜而歸之,何有于數片玉?其第二番索時,實怒而擊碎,悉沉之井中也。
” 丁醜,承天門災,嶽編修正草诏罪已甚至。
曹、石相謂:“言奸邪蒙蔽,不謂我曹。
抑亦謂有貞乎?”谮于上,上命杖嶽百,谪戍肅州,室廬财産盡賜指揮季铎。
匕得旨,自往據嶽門檢括淨盡,家人出門一一搜驗,苛辱特甚。
無幾,上宥嶽還,适铎得罪。
上曰:“季铎家産,盡是嶽正物,可悉取還之。
”嶽乃亦往據铎門,搜括如铎,以複昔怨。
初,嶽為儒臣,赀無幾何,铎索積不訾,皆歸于嶽,嶽複加富。
凡铎婦女出門,亦加摸索,尤極醜辱。
武功方被殊眷,錢原博溥謂曰:“公氣甚不佳,适與天氣合。
公将不免。
”武功曰:“奈何?”錢曰:“天上金氣甚診,應當在公。
”既而,果罹其咎。
武功奮志疾惡,湯都阃徹續謂曰:“省齋誤矣。
”公曰:“東谷亦為是言耶?”湯曰:“公身在殿上,乃可推人下階陛,今公自立庭下,乃欲挽殿中人出乎?”公默然。
曹欽逆謀既就,知朝廷以七月某日寅時出師征麓川,期以其時為亂。
先日,以語都督吳瑾。
瑾,其妻侄也,令以兵從。
瑾陽許之,曰:“斯事非有内應,殆難為措手。
”欽即以屬之,令與守門者通謀。
瑾诰之,曰:“翌旦必伺吾報,始可舉兵。
”欽亦諾之。
瑾遂去,匿他所作奏,請翌日勿遣兵,第不開朝門,以伺其變。
奏成,不敢命人書。
瑾書素不善,勉自寫之,大字數行而已。
薄暮,詣端門,呼守兵,自門隙投奏入。
語門者:“奏有急情,須即上之。
”比欽伺至雞唱,猶不見瑾來,欽往問,其家家人曰:“瑾自昨日早朝竟未嘗歸。
”欽色動,知為所賣。
即往索諸門旁,得之,投之以兵。
瑾堕溝中,遂被謝死。
朝廷得奏,不啟關。
欽已擁衆馳長安東街。
天大明,城猶未辟。
欽知事露,無以為計,第索一二大臣将殺之。
軍卒無紀律,騎馳縱橫市中。
欽入朝房,朝士奔迸。
寇都禦史方俯首著靴,欽以大刀斫其肩,身破而兩。
既而,孫懷甯镗提兵來襲,欽戰敗,伏誅。
須臾,事定。
方戰時,孫令士以街大呼居民,令勿開門,故無誤嬰鋒镝者。
已而,朝門開,即傳宣街市,覓吳瑾,不得。
内中接次遣人傳呼,有藏得瑾賞若幹,無應者。
午後方得其屍于溝,遂收葬之,與寇深皆蒙恤典。
瑾贈恭順侯,後追封涼國公,谥忠壯。
欽既敗,捕其家人,訊同謀者,終不得。
族已赤,獨一妾賀氏在。
官問:“汝夫誰同謀?”答:“不知。
”又問:“朝臣誰為汝夫門下人?”賀曰:“汝等無一人非吾夫門下人,尚孰問邪?”官愕然無言。
屢易訊者,賀對皆如前,竟不得。
而賀受楚酷已甚,後乃曰:“有馮先生特厚。
”馮先生者,山陰馮益損之也。
捕之來,馮佯不識賀。
醜诟之,賀曰:“馮先生胡诟為?向事吾夫,獨與君密議,不記一夕吾夫問:‘古有宦官家為天子乎?’先生言:‘曹操乃曹節家,竟成帝業。
’吾夫大喜,觞先生,尚命妾侑飲。
庸何諱乎?”益無語與賀對,斬于市。
或曰:孫始佯與欽連謀,欽留孫帥兵,孫言馬須素乘熟者,欽令十勇士随孫往取馬。
孫入門辄煉之重煉,入戮十兵于家,從後門出,洽軍襲欽。
欽殺孫之子,孫遂迄戊殲渠之勳。
時欽遍覓大臣,惟寇遇害。
及執李相賢,頻拟以刃而釋之。
索王尚書翺甚急,王在一室,窘迫無計。
一主事長大有力,遽負王奔去而免。
王後擢此人要津,時呼為馱官人。
丁醜易儲,召襄王議首謀,迄今紛紛,大抵易儲事,一時君臣不得無譏。
召襄則無之。
于、王不得無罪,弟死不蔽法耳。
既赴京市,于弟言:“前日内外軍馬悉在吾掌中,天下八十萬精兵任吾用,吾不反,今日一尫秀才乃反邪?”王語尤傲倔,然王之功非于匹也。
楊昌平俊、範都督廣,為石亨所構誅,皆非其罪。
二人赴市,英氣不挫。
楊尤挺勁,至市,但雲:“陷駕者誰?今何在?吾提軍救駕,今殺之固宜。
”俄有一婦人缟而來,乃一娼也,楊故狎之,顧謂曰:“若來何為?”娼曰:“來事公死。
”因大呼曰:“天乎,忠良死矣。
”觀者駭然。
楊止之,曰:“已矣,無益于我,更累若耳。
”娼曰:“我已辨矣。
公先往,妾随至。
”楊挺然呼:“行刑者,何不快動手?”既喪元,娼恸哭,吮其頭血,以針線紉接著于項,顧楊氏家人曰:“收去葬之。
”即自取練經于旁。
憲廟仁愛無縱,每按覆死刑奏,雖燕歡辄慘然,或當食,便廢食,或以手據牍,謂左右典刑官說:“少緩之,何妨?” 河東驿丞王儜奏知州徐孚事,法司問妖言罪斬,其妻李氏,上疏言:“國家公法,臣複何雲?獨念死者,不可更生,斷者,不可複續。
夫死固直,弟其父母老病,不久人世,而所生惟夫。
今妾欲守事翁姑。
則夫在獄,衣食斷絕失所。
是妾能孝不能義,而夫婦之道乖。
欲舍翁姑而供夫,則翁姑貧病而死。
是妾能婦不能孝,而子婦之義缺。
此于孝義不能兩全,故與苟完一時之命,不若代夫死以全孝義也。
且夫既死則其父母必痛傷以死。
夫父母死,妾為未亡人,亦當偕死。
是夫一人之命而三人之存亡系焉。
使妾而死,則不過一人,而夫得生養父母,享有天年。
是妾一人之死,有以全二人之生。
此妾死所以不足惜也。
伏幸聖恩,宥夫一死,俾得歸全父子之恩,卻将妾斬首抵罪,用章國家大義。
”成化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奉聖旨:“都饒死罷。
” 孝廟在青宮,仁孝恭儉,令聞浃四海。
比諒暗,管麻未嘗去體,久絕酒肉,每朝退,苫坐于靈幄側。
哀擗之餘,不釋卷籍,所覽者四種書,分作日課,務在記臆,研覆旨義,有未得即召問儒臣、法吏。
四籍即《孝經》、《尚書》、朱熹《家禮》、《大明律》也。
陝西都指揮使楊敬等奏:“據西安府鄠縣道安裡軍人毛志學等狀,弘治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午時,在本裡趙倫村沉河水邊澡浴,得一玉玺。
臣等辨得篆文,系是:‘受命于天,既壽永昌’八字,皆有螭紐。
其色洗白,光彩異常,厚一寸,連紐高二寸,方圓一尺四寸,四角完全,篆文明朗,刻畫奇古,絕無瑕玷。
巡撫右都禦史熊翀會驗,此即曆代傳國玺也。
除玺該熊翀差官齊進處,謹具奏聞。
” 國朝太廟,至英宗九廟已備。
及憲宗山陵禮畢,神主當升祔而祧一代。
诏禮部集廷臣議,議者多以自德祖而下,四廟以次當祧。
至太祖乃為百世不遷之祖。
倪文毅公嶽曰:“此固所以尊太祖,然豈太祖崇本尊親之意哉?故周既追王太王、王季,又上杞先公以天子之禮。
其意蓋出于此。
國家自德祖以上,莫推其世,則德祖乃周之後稷也,不可祧。
懿、僖、仁三祖,以次當祧。
至太祖、太宗,為周之文、武,百世不遷。
今憲宗升祔,當祧懿祖一廟。
宜于太廟寝殿後,别建藏祧主之所,如古夾室之制,每歲暮則奉祧主合享,
文皇嘗召盛禦醫夤夜至便殿,令切脈,盛稍診候便止,奏雲:“聖情方怒後,脈理不可察。
”上曰:“一時之怒亦形于脈乎?汝誠妙手。
”又雲:“盛胡子,我訴汝,前時沐昕進兩小丫頭,頗能唱,我每飯常使之唱。
近呼之不見,久之,始知為他以銅椎打殺了。
适來小公主見我投懷中,我因撫抱。
少頃既去,遽聞其哭,問之,又是渠擊以銅推。
個小女兒能勝之耶?有如此人,我怒甚,不覺揮幾肘。
至今氣不能平也。
”盛扣頭陳勸再三乃已。
上語謂仁孝也。
永樂中,山東民婦唐賽兒,夫死,唐祭墓回,經山麓,石罅露出石匣角。
唐發視之。
中藏寶劍妖書。
唐取書究習,遂通曉諸術。
劍亦神物,唐能用之。
因削發為尼,以其教施于村裡,悉驗。
細民翕然從之,欲衣食财貨百物,随須以術運緻。
初亦無大志,事浸浩闊,妖徒轉盛,至數萬。
官捕之,唐遂稱反。
官軍不能支。
朝命集數路兵擊之,屢戰殺傷甚衆。
逾久不獲。
三司皆以不覺察系獄。
既而,捕得之,将伏法,怡然不懼,裸而縛之詣市,臨刑刃不能入。
不得已,複下獄,三木被體,鐵紐系足。
俄皆自解,脫,竟遁去,不知所終。
三司、郡、縣、将校等官皆以失冠誅。
太宗崩于榆木川,仁廟在南京,帳内左右良窘擾。
金文靖公速集諸内侍,令秘不發喪,亟命工部官括行在及軍中錫器悉收入内幄,召攻金者入,銷錫制為捭,捭成,權斂而锢之,即殺工以滅口,命光祿日進膳如常儀,随作二诏,一為遺诏入朝,一召東宮于留都,俾星馳即位。
比喪達京師,寂無知者。
皇太子至,遂發喪,易梓宮成禮。
文靖一時鎮定之功,迥不可及也。
仁宗皇帝日記萬言,太宗稱之為“昭帝聖學。
”緝氵熙,詞翰并精,尤喜舉業。
在青宮每得試錄,辄指摘瑕病,手标疏之,以示官,往往審當。
語之曰:“使我應舉,豈不堪作狀無天子耶?” 仁廟聖體肥碩,腰腹數圍,上常令太子諸王習騎射,仁廟苦不能,上見辄恚,令有司減削王食。
某官每供膳私益以家殽,仁廟德之。
上知,醢其人。
仁廟登極,乃官其後。
仁廟失意于文皇,每含愠,言:“何以了事?”仁孝每勸之。
一日,内苑曲宴,又對後罵之,色怒甚。
既而曰:“媳婦見好,他日我家虧他撐持。
”又曰:“吾不以媳婦故,廢之久矣。
”謂誠孝也。
時先在侍,忽不見。
上令覓之,乃在爨室,手制湯餅以薦。
比薦,上大喜,複至感泣,命痛飲而罷。
太宗既久不見皇儲,亦頗思之。
一日,命召之。
敕既具,未命何人。
某進曰:“請令夏原吉往。
”上問:“何故?”對曰:“皇太子久不蒙召,一旦忽有命,恐過疑或緻他虞。
”上歎服從之。
比原吉至,仁廟初聞之,良驚怖,謂:“或有後命。
”頗欲自裁。
問:“誰銜命?”左右對:“原吉。
”仁宗曰:“原吉來,必能我調護,當且見之。
”及見,原吉備道上旨,仁宗乃安,即典就道。
仁廟一日謂三楊公曰:“見夜來玄象否?”對曰:“不見。
高皇帝有私習天文之禁,故臣等不能曉。
”上曰:“大臣與國同休戚,豈可論此?朕夜中觀之,紫微垣有事甚急,不可解矣。
”沉思久之,長歎拊髀而起。
明日遂晏駕。
仁宗郭妃,以中宮誕辰,邀過其宮上壽,上亦往。
妃進卮于後。
後不即飲。
上曰:“爾又為疑乎?”遽取飲之,妃失色,無及矣。
俄而,上崩,妃自紀死。
時适雷。
宣廟嘗秉怒殺二奄尹,心但念其非辜。
晚年每遊畢,時指曰:“此厮又在此。
”即命彈丸自射之。
左右問:“何如?”上曰:“即某某,見朕行辄伏于前,如侯伺者。
”以後益頻,以逮晏駕。
文帝初,仁宗為皇太子。
帝命監國,居留都。
又以其柔仁,令漢庶人輔之。
庶人于諸王中特雄傑,勇力絕人,極精弧矢。
每從上搜文,射生特多。
有鳥并柯而栖,庶人連發二矢,前矢以貫禽,偶栖者未覺,而後矢已及,遂朕翩而堕焉。
其妙如此。
上嘗稱之,謂:“昔人有一箭落雙鵬之譽,我漢王豈不匹休之?”及輔監國既久,屢欲歸朝,無計。
然帝雖假為監國重,自又不可少之,每思欲在左右,後某公以事如南都,庶人因托陳委曲。
某歸言于上,上即命召至,繼令之國。
于時反謀未嘗一日志。
暨仁宗踐祥,庶人益輕之,姑伺機而發。
無何,仁宗晏駕,庶人謂:“我向在兄未正位時,猶欲君之。
兄在亦應竟取。
況侄乎?”逆謀遂決。
漢庶人既獲,系于禁省,以鐵鐐絷其足,而維以長木曳地。
及見上,庶人以足運曳木,迥拉上足。
上踣,庶人将遂為弑逆。
左右急扶上起而免。
即以銅釜覆庶人燔之。
英宗皇帝升遐之後,群臣兆民若喪考妣,以為神德聖政不可殚窺,四事尤卓絕:終世未嘗殺一非罪,未嘗差遣内官出幹郡縣,複中宮位号,不用宮人殉葬。
此皆向昔君人甚難,而出于帝之剛明獨斷,所謂度越百王者也。
王統甲子,三殿新成,上禦正衙受賀,大陳禮樂,百辟濟濟,一時偉觀甚盛,而容台替拜者誤多唱一拜,覺之,無及矣。
廷中惕息,謂大失瞻望,譴戾必重。
禮畢,糾儀官舉劾,天顔笑曰:“今日是好日子,隻恐少子拜,既誤多了,罷。
”頃之,錫宴甚豐洽也。
皇後大漸,召三楊榻前,問朝廷尚有何大事未辦者。
文貞首對有三事:其一建庶人雖已滅,曾臨禦四年,當命史官修其一朝實錄,仍用建文之号。
後曰:“曆目已革除之,豈可複用?”對曰:“曆目行于一時,萬世信史,豈可蒙洪武之年,以亂實錄?”後颔之。
其二雲雲,後亦首肯。
其三,方孝孺得罪已誅,太宗皇帝诏“收其片言一字者論死,”乞弛其禁,文辭不系國事者聽令存而傳之。
後默然未答。
三公即趨下扣頭,言臣等謹受顧命,遂出。
英廟一日獨與楊文敏公語,語及公家事甚詳,又問:“公有何事難自處者,朕為卿處之。
”公謝無有。
上固詢之,公曰:“臣惟有一妾,與臣同貧賤,頗善事。
第妾有父,以臣貴久依臣。
臣固厚待之,今被侵家政,規權賂,頗桡臣事。
臣未能去之也。
”公意蓋欲上為屬之法吏,罪而屏之耳。
上忽顧左右,呼校尉來,面封杖,俾至公第,杖弑之。
公扣首謝,然而以雙箠往,公請其故,上曰:“既去其父,安用其子乎?”公頓首言:“此女頗無過,居亦自疾其父。
殆且留之。
上曰:“父以女死,女甯自安?要之勢自不可。
倘或噬臍,無如初忍情也。
”公又申懇再三,竟不從。
校去,頃刻報已兩斃。
公猶未出朝也。
正統時,王振雖跋扈,大臣猶持體分。
某尚書遇振,未曾少降詞色。
同坐時,振欲擄尊席,尚書曰:“公職太監四品官,吾二品也。
”岸然凝坐。
振無如之何。
李祭酒時勉,始為侍講,直谏,仁宗大怒,命武士以十八斤金瓜擊其肋。
肋折,曳出舁下獄。
楊文貞公遇于外朝,以燒酒灌之,得不死。
宣宗即位,召見,亦盛怒,将斃之,先生對雲雲,乃少霁。
已而,釋之。
及為大司成,在正統中,諸生稱之曰:“父母之心,天地之量。
”時王振勢傾朝野,每進香文廟,司成設茗延款,至先生獨否。
振久銜之,令人密廉其事,無所得。
樊倫堂前有大樹,是許平仲手植,先生嫌其一面陰翳,妨諸生班列,稍令伐去旁枝。
振遂聲罪,以為擅伐官木入私家,用傳聖旨,以一百斤枷枷之成均前。
時為三械,與司業趙琬、掌馔金鑒同枷。
先生之械特重數斤,而竅極隘,不可飲食。
鑒前易之,先生不可。
始先生以助教姑蘇李繼為浮薄,厭之。
至是,繼力自效。
繼家富,素結諸權貴,與某伯李者為兄弟。
因李識會昌伯孫公。
至是,李為求救于孫。
孫适生辰,家啟宴,太後令家自饋禮。
孫因附奏:“臣今歲生辰殊不樂。
比年每得諸公卿為賀,國子李先生不過一幅绡帕,然辱此大人君子臨贲為榮。
今諸公皆集,獨李先生為朝廷衍楊之禁。
臣席無此君子為重,故不樂爾。
”奏上,太後即邀上言之。
上遣問之,乃知振所為也。
即飛诏放李先生,令就去賀孫舅,公乃得釋。
繼又已備儀物,公因就詣孫其宅,初筵猶未散也。
李先生在翰林時,一歲上元夜,朝廷結鳌山,一驺控先生馬而行,中道拾一堕钗,以呈先生,視之,金也,懷之歸。
少酬驺以錢,大書揭于門。
既而失钗婦往尋不獲,倉皇間人告以李翰林家有示帖。
婦遂往先生叩之,婦言:“夫為錦衣千戶,勾當海外,妾昨出看鳌山,失去一金钗,尚存其一,可驗也。
”先生出驗之,良是,即以歸之,亦不問其姓氏。
既久,千戶還,妻述失钗事。
夫言:“非李公,汝當憂思為疾,或且緻絕。
不聊生,是二命所關也。
亟往扣謝之。
”因具儀物酬先生,先生悉卻之。
其人言:“公不受不能強。
此一片藥,乃海域所産,初非傷财所得,而甚罕貴。
公幸受之。
”先生問:“何物?”曰:“血竭也。
”乃受,付夫人,言:“此為血竭,當識之。
”既而,先生被擊肋折,舁至錦衣,适此千戶宰獄,驚曰:“此李翰林先生也,聖旨固未嘗令死。
”因密召良醫師入視。
醫雲:“可為,弟須貞血竭。
”千戶曰:“吾曩固嘗贶公。
”立命問其夫人,夫人取舁之,醫治藥以闆夾肋傳之,越一日,夜遂蘇焉。
正統末,王振謂三楊:“朝廷事虧三位老先生。
然三先生亦高齡倦瘁矣。
其後當如何?文貞曰:“老臣當盡瘁報國,死而後已。
”文敏曰:“不然,楊先生休如此語。
吾輩衰殘,無以效力,當薦幾個後生,報聖恩耳。
”振喜,令具名來。
翌日,即同薦陳循、高谷、苗衷等,振欣然用之。
文貞或讓文敏,敏曰:“彼厭吾輩矣,吾輩縱自力,彼豈自己乎?一旦内中出片紙,上幾個名字,某入閣、某入閣,則吾輩束手而已。
今數士竟是我輩人,當一心力也。
”文貞歎服。
己巳之變,郭忠武登守大同,極力效勞。
自是年秋至明年夏,與寇相拒大小數十百戰,未嘗挫衄,斬捕無算。
初,西甯侯宋瑛、武進伯宋冕全軍覆沒。
上班師,将旋駕,郭欲有陳論,不能自達,乃告學士鼐、張益:“宜從紫荊關返。
”鼐益曰:“然。
即當入奏。
”既而行營,果入紫荊,郭以為得請矣。
俄複折而東,才四十餘裡耳,蓋竟從居庸也。
未入,而蒙塵矣。
北狩時,袁錦衣彬勞勳特著,世皆知之。
又有沙狐狸,亦衛士在恃,嘗以乏禦膳告也先,也先不曉何等語,問譯者,譯者曰:“中國惟皇帝飲食稱為禦膳。
”也先齧指稱善,以我中華君臣,雖在蒙塵,其禮猶如此耳,乃與之六羊,令自緻行在,蓋又以測沙之強弱智愚。
沙即裂其衣,聯革帶為長條二,各絷三羊,擔着兩肩而行。
也先已異之,複令人觇。
沙行數裡,始至上前,扣頭複命,置羊,複出數裡外取水,返,又出數裡取薪槁。
每往返,皆複命如初。
也先益奇之,召問其姓名及有無事任。
沙告之。
又問:“汝解後至此邪?亦故随駕者邪?”沙曰:“偶随來耳。
”又問:“中國如爾比者幾?”沙曰:“十萬。
勝我者,若更勝而至精者,複若幹。
”也先曰:“然則向何不以爾等輩來迎駕邪?”沙曰:“先是往征東南某國未旋耳。
回即來此矣。
”也先聞言頗心動。
及駕旋,沙不及從,留虜中。
虜授以士卒,為頭目,浸用事。
權力已雄,納婦生子,為富貴大族,亦時奉虜命,帥部曲至朵顔三衛市馬。
如是殆四十年。
弘治初,又來訪,得其子。
因密語之。
令輸情于朝,期以明年複至,當遂歸明。
幸朝廷多益兵衛之歸。
其子以聞,上允且深闵之。
如期果至。
見我兵及其子已喻意,徑揮其屬,幡然南趨。
其胡婦胡兒一家悉至,所攜辎重且甚富。
至京師,入見上,上恐其詐,命所司詳驗。
時諸司上下莫有識之,不敢決。
沙曰:“是固有證,先帝頃賞賜我一繡囊,且曰:‘此周娘匕手制也。
’今囊故在,乞進娘匕驗之。
”所司取以進,太皇太後覽之,曰:“此真老爺爺物也。
”上乃授以某衛千戶,賜宅一區。
景泰五年春,積雪恒陰,诏求直言。
禦史鐘公同,手疏請朝兩宮,複太子。
未上,以示都禦史劉廣衡,廣衡沮之,鐘不聽,稍易疏語,竟上之。
诏廷臣集議,章恭毅公時為儀制郎中,方具封事欲發,遂急入奏。
其疏大意亦言二事,與鐘類,五月己未也。
脯時奏入,帝讀畢,大怒。
日已暝,宮門扃,乃傳旨自某隙中出,命錦衣衛即時逮捕入獄。
明日加訊,無所指。
又明日,大施拷掠,已無完膚。
辭連鐘公,即逮置對。
複下苛考,迫令服通南内,皆不伏。
乃用炮烙之刑,又不伏。
更益窮下殘酷,欲必緻死。
會大風雨沙,乃令禁锢獄中終身。
大理少卿廖公莊,在憂中亦上疏言複儲事。
帝怒,命伺服阕治之。
既而升見,即命于朝堂以大挾匕之八十,瀕死而止。
貶為定羌城驿丞。
因是命錦衣衛封巨挺六,擇六壯卒就獄中痛杖鐘、章二公各一百。
每五杖易手,鐘公尤瘠,至三十已僵不動。
杖畢,頃之,乃蘇。
衆以手舁入獄,又禁不與酒。
既而,三人皆不死。
景泰末,在廷多擇君之志,二張都督見、軏,石武清亨、楊鴻胪善、曹太臨吉祥,則主複辟。
诹于許學士彬,許薦徐公有貞,諸人就徐議。
徐覽步乾文言:“時在今夕,遂成取日之功。
”徐既錫苑土,擢寵傾朝。
始凡批答制旨,皆出閣臣,後入宦寺手。
至是,徐複請歸閣,宦入浸失權,嫌徐。
迨曹、石私谒徐以事,辄不從。
去,自陳請于上。
徐複谏止,每節縮恩異。
益銜之。
會禦史楊瑄劾曹、石,中批令铨曹記瑄,曹、石愈憾。
上與徐多屏人語,曹、石乃令小豎竊伏得之,以聞上,上果驚,疑徐賣直。
久之,上意既動,曹、石因造奏诽毀朝政,多危語,假給事中李秉彜與上之。
李時已丁艱去,曹石以貌類一人持奏入。
妾本小豎視其牍甚長,言:“大人說何事?有許多文字。
”其人不語,豎觀懸牌,吏科級給事中也。
奏入,明日,朝命召其人,則亡之矣。
逮捕甚急,校尉要持一人,入示小豎,叱曰:“非也,昨肥而髯,今瘠無須。
”乃複大搜,常熟張廷端以寫行遊都下,捕者視其貌惟肖,且吳語也,取以入,加掠亡狀,後乃得李,竟死酷烈之下。
曹、石因言:“此徐有貞怨望,使所密泰州布衣馬士權及某官、某官,吏楊某共為之,而無其迹耳。
”遂收四人及徐家屬,下诏獄,加之酷烈益甚。
瀕死數四,竟亡狀。
馬尤毒虐。
馬曰:“今欲吾三人何所承?”刑官曰:“徐有貞欲作逆,與汝三人同謀,先為此以惑朝廷。
士權颛建計,某匕執筆作狀,楊某書謄之。
”士權大呼曰:“徐有貞欲使今皇帝為堯舜之君,今百姓為堯舜之民,如此而已,不知其他。
”刑官不能折,獄竟不成。
會承天門災,徐遂得釋,谪金齒。
景帝汪妃甚賢,帝欲立懷愍,時妃執不可,語帝曰:“恐礙監國之稱。
”帝不從,汪殊不悅。
及英廟複辟,汪猶在宮中,時憲宗在青宮,意極感之,曰:“當時事,我固詳知。
嬸娘信聖哲,禮之甚恭,奉養極隆。
汪與太皇太後尤相得。
既而,憲宗言嬸就養于此,甚好。
但居處不相宜。
嬸當不安,乃言于英考,遷之外王府。
”汪至弘治中猶存。
本丁未生,與景帝齊年。
太皇太後歲節亦時邀入,叙家人禮。
汪既出,而郡主尚在宮中。
至憲宗朝,命選驸馬,主堅不肯行,言:“當一生不嫁。
”上曰:“妹不肯嫁,志雖好,然終不了,後去恐無結果處。
”乃強下嫁王氏。
汪出宮未久,英廟一日入内帑,問太監劉桓曰:“記得有一玉玲系腰,今何在?”桓言:“景帝取入,今當在汪所。
”上遣問汪,汪曰:“無之。
”又問,對如初,俄有間于上,言汪之出,所攜甚多。
上命往檢取,得銀二十萬以入。
蓋汪出時,宮中物憲廟為獲持,令罄一宮所有,悉取自随。
故所畜甚厚。
從是遂索然矣。
逮英宗崩後,汪稍稍言于人:“帶實有之,當時索太急,吾謂景雖廢,亦嘗為天子七年,一系腰何不可勝,必欲追取耶?且景之天下尚遜而歸之,何有于數片玉?其第二番索時,實怒而擊碎,悉沉之井中也。
” 丁醜,承天門災,嶽編修正草诏罪已甚至。
曹、石相謂:“言奸邪蒙蔽,不謂我曹。
抑亦謂有貞乎?”谮于上,上命杖嶽百,谪戍肅州,室廬财産盡賜指揮季铎。
匕得旨,自往據嶽門檢括淨盡,家人出門一一搜驗,苛辱特甚。
無幾,上宥嶽還,适铎得罪。
上曰:“季铎家産,盡是嶽正物,可悉取還之。
”嶽乃亦往據铎門,搜括如铎,以複昔怨。
初,嶽為儒臣,赀無幾何,铎索積不訾,皆歸于嶽,嶽複加富。
凡铎婦女出門,亦加摸索,尤極醜辱。
武功方被殊眷,錢原博溥謂曰:“公氣甚不佳,适與天氣合。
公将不免。
”武功曰:“奈何?”錢曰:“天上金氣甚診,應當在公。
”既而,果罹其咎。
武功奮志疾惡,湯都阃徹續謂曰:“省齋誤矣。
”公曰:“東谷亦為是言耶?”湯曰:“公身在殿上,乃可推人下階陛,今公自立庭下,乃欲挽殿中人出乎?”公默然。
曹欽逆謀既就,知朝廷以七月某日寅時出師征麓川,期以其時為亂。
先日,以語都督吳瑾。
瑾,其妻侄也,令以兵從。
瑾陽許之,曰:“斯事非有内應,殆難為措手。
”欽即以屬之,令與守門者通謀。
瑾诰之,曰:“翌旦必伺吾報,始可舉兵。
”欽亦諾之。
瑾遂去,匿他所作奏,請翌日勿遣兵,第不開朝門,以伺其變。
奏成,不敢命人書。
瑾書素不善,勉自寫之,大字數行而已。
薄暮,詣端門,呼守兵,自門隙投奏入。
語門者:“奏有急情,須即上之。
”比欽伺至雞唱,猶不見瑾來,欽往問,其家家人曰:“瑾自昨日早朝竟未嘗歸。
”欽色動,知為所賣。
即往索諸門旁,得之,投之以兵。
瑾堕溝中,遂被謝死。
朝廷得奏,不啟關。
欽已擁衆馳長安東街。
天大明,城猶未辟。
欽知事露,無以為計,第索一二大臣将殺之。
軍卒無紀律,騎馳縱橫市中。
欽入朝房,朝士奔迸。
寇都禦史方俯首著靴,欽以大刀斫其肩,身破而兩。
既而,孫懷甯镗提兵來襲,欽戰敗,伏誅。
須臾,事定。
方戰時,孫令士以街大呼居民,令勿開門,故無誤嬰鋒镝者。
已而,朝門開,即傳宣街市,覓吳瑾,不得。
内中接次遣人傳呼,有藏得瑾賞若幹,無應者。
午後方得其屍于溝,遂收葬之,與寇深皆蒙恤典。
瑾贈恭順侯,後追封涼國公,谥忠壯。
欽既敗,捕其家人,訊同謀者,終不得。
族已赤,獨一妾賀氏在。
官問:“汝夫誰同謀?”答:“不知。
”又問:“朝臣誰為汝夫門下人?”賀曰:“汝等無一人非吾夫門下人,尚孰問邪?”官愕然無言。
屢易訊者,賀對皆如前,竟不得。
而賀受楚酷已甚,後乃曰:“有馮先生特厚。
”馮先生者,山陰馮益損之也。
捕之來,馮佯不識賀。
醜诟之,賀曰:“馮先生胡诟為?向事吾夫,獨與君密議,不記一夕吾夫問:‘古有宦官家為天子乎?’先生言:‘曹操乃曹節家,竟成帝業。
’吾夫大喜,觞先生,尚命妾侑飲。
庸何諱乎?”益無語與賀對,斬于市。
或曰:孫始佯與欽連謀,欽留孫帥兵,孫言馬須素乘熟者,欽令十勇士随孫往取馬。
孫入門辄煉之重煉,入戮十兵于家,從後門出,洽軍襲欽。
欽殺孫之子,孫遂迄戊殲渠之勳。
時欽遍覓大臣,惟寇遇害。
及執李相賢,頻拟以刃而釋之。
索王尚書翺甚急,王在一室,窘迫無計。
一主事長大有力,遽負王奔去而免。
王後擢此人要津,時呼為馱官人。
丁醜易儲,召襄王議首謀,迄今紛紛,大抵易儲事,一時君臣不得無譏。
召襄則無之。
于、王不得無罪,弟死不蔽法耳。
既赴京市,于弟言:“前日内外軍馬悉在吾掌中,天下八十萬精兵任吾用,吾不反,今日一尫秀才乃反邪?”王語尤傲倔,然王之功非于匹也。
楊昌平俊、範都督廣,為石亨所構誅,皆非其罪。
二人赴市,英氣不挫。
楊尤挺勁,至市,但雲:“陷駕者誰?今何在?吾提軍救駕,今殺之固宜。
”俄有一婦人缟而來,乃一娼也,楊故狎之,顧謂曰:“若來何為?”娼曰:“來事公死。
”因大呼曰:“天乎,忠良死矣。
”觀者駭然。
楊止之,曰:“已矣,無益于我,更累若耳。
”娼曰:“我已辨矣。
公先往,妾随至。
”楊挺然呼:“行刑者,何不快動手?”既喪元,娼恸哭,吮其頭血,以針線紉接著于項,顧楊氏家人曰:“收去葬之。
”即自取練經于旁。
憲廟仁愛無縱,每按覆死刑奏,雖燕歡辄慘然,或當食,便廢食,或以手據牍,謂左右典刑官說:“少緩之,何妨?” 河東驿丞王儜奏知州徐孚事,法司問妖言罪斬,其妻李氏,上疏言:“國家公法,臣複何雲?獨念死者,不可更生,斷者,不可複續。
夫死固直,弟其父母老病,不久人世,而所生惟夫。
今妾欲守事翁姑。
則夫在獄,衣食斷絕失所。
是妾能孝不能義,而夫婦之道乖。
欲舍翁姑而供夫,則翁姑貧病而死。
是妾能婦不能孝,而子婦之義缺。
此于孝義不能兩全,故與苟完一時之命,不若代夫死以全孝義也。
且夫既死則其父母必痛傷以死。
夫父母死,妾為未亡人,亦當偕死。
是夫一人之命而三人之存亡系焉。
使妾而死,則不過一人,而夫得生養父母,享有天年。
是妾一人之死,有以全二人之生。
此妾死所以不足惜也。
伏幸聖恩,宥夫一死,俾得歸全父子之恩,卻将妾斬首抵罪,用章國家大義。
”成化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奉聖旨:“都饒死罷。
” 孝廟在青宮,仁孝恭儉,令聞浃四海。
比諒暗,管麻未嘗去體,久絕酒肉,每朝退,苫坐于靈幄側。
哀擗之餘,不釋卷籍,所覽者四種書,分作日課,務在記臆,研覆旨義,有未得即召問儒臣、法吏。
四籍即《孝經》、《尚書》、朱熹《家禮》、《大明律》也。
陝西都指揮使楊敬等奏:“據西安府鄠縣道安裡軍人毛志學等狀,弘治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午時,在本裡趙倫村沉河水邊澡浴,得一玉玺。
臣等辨得篆文,系是:‘受命于天,既壽永昌’八字,皆有螭紐。
其色洗白,光彩異常,厚一寸,連紐高二寸,方圓一尺四寸,四角完全,篆文明朗,刻畫奇古,絕無瑕玷。
巡撫右都禦史熊翀會驗,此即曆代傳國玺也。
除玺該熊翀差官齊進處,謹具奏聞。
” 國朝太廟,至英宗九廟已備。
及憲宗山陵禮畢,神主當升祔而祧一代。
诏禮部集廷臣議,議者多以自德祖而下,四廟以次當祧。
至太祖乃為百世不遷之祖。
倪文毅公嶽曰:“此固所以尊太祖,然豈太祖崇本尊親之意哉?故周既追王太王、王季,又上杞先公以天子之禮。
其意蓋出于此。
國家自德祖以上,莫推其世,則德祖乃周之後稷也,不可祧。
懿、僖、仁三祖,以次當祧。
至太祖、太宗,為周之文、武,百世不遷。
今憲宗升祔,當祧懿祖一廟。
宜于太廟寝殿後,别建藏祧主之所,如古夾室之制,每歲暮則奉祧主合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