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回 宣帝崩禦立嗣君 史高争權結宦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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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師傅,自蒙元帝寵任,不時進見,陳述治道。

    蕭望之又與周堪選取宗室中學問道德兼備之劉更生薦為給事中,與侍中金敞并在左右,四人同心輔政,勸導元帝遵守古制,多見聽從,其時朝廷也就清平無事。

     誰知過了年餘,忽然發生變故。

    隻因當日同受遺诏輔政之人,除蕭望之、周堪外,尚有史高一人。

    史高字君仲,乃史恭之子,宣帝少時曾寄養其家。

    及即位之後,史氏與許氏同屬外戚,宣帝念其舊恩,看待甚厚,于是許、史兩家子弟一向放縱不法,皆由宣帝平日過于寵任之故。

    如今史高得拜大司馬,受诏輔政,自以為身居霍光地位,遇事當由己主張。

    偏遇蕭望之、周堪二人皆是名儒,通達治體。

    史高雖位居其上,學問才識不及二人,自然相形見绌,一切政事皆由二人議決。

    史高不過随同畫押,毫無實權,因此心中不悅,漸與二人結下嫌隙。

    又見二人多所薦舉,并得任用給事,内廷聯為一氣,自己勢成孤立,遂也想得二人,暗地與之聯絡,以為抵制之法。

     此二人是誰,原來皆是宦官,一為沛郡人姓弘名恭,一為濟南人姓石名顯,二人少時因事受了宮刑,入宮為中黃門。

    其時正值霍山領尚書事。

    宣帝恐其專權,遇有外來文書,便命宦官取入閱看,自行批發,并不告知中書,弘恭、石顯常奉命傳達章奏。

    及霍氏滅後,宣帝遂用二人為中尚書。

    當日宣帝為政,專依法令辦事,不甚信從儒術。

    弘恭熟悉法令;擅長章奏,宣帝遂拜弘恭為中書令,石顯為仆射,是為漢朝宦官幹政之始。

     但因宣帝為人精明,禦下甚嚴,而且事必躬親,權不旁落,所以二人雖然久掌樞機,卻也不敢十分作弊。

     及至元帝即位,其始信任儒生。

    每遇會議政事,蕭望之等多主張采用古制,不依法令;弘恭、石顯但知援引成例,與望之等議論不合。

    元帝往往聽從望之議,史高知弘恭、石顯所議不用,必然怨恨望之,遂與二人深相交結,彼此暗通消息,遇事互相援助。

    望之素知弘恭、石顯生性奸邪,便欲趁勢将其驅除。

    一日望之入見元帝奏道:“中書為政事根本之地,宜選賢明之人。

    自武帝時因常在後宮遊樂宴飲,任用士人傳達政事,覺得不便,所以參用宦官,究竟不是國家舊制,而且違背古代不近刑人之義,應請将中書宦官悉數罷去,改用士人。

    ”元帝見奏,自,以即位未久,不便變更舊制,乃發交群臣會議。

    于是史高、弘恭、石顯聞信,急結合在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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