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回 翁歸威行右扶風 延壽德化左馮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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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定國送出大門,回頭入内,見了二人,便對他們說道:“此人乃是郡将,不可托以私情,汝二人又不能辦事,故吾不敢令汝入見。

    ”二人方悟定國用意。

     尹翁歸既到東海郡,留心訪察地方吏民,某人賢,某人不肖,以及土豪訟棍等姓名無不盡知。

    每縣設置一簿,逐名記入。

     每逐縣捕拿惡吏奸民,訊問其罪,罪重者處以死刑。

    但他平時無事,并不拘人,大約拘人必當秋冬課吏大會之中,或巡行各縣之時。

    被拘者必是著名豪猾,意在懲一警百。

    吏民果皆恐懼畏服,改過行善。

    先是東海郯縣有一大土豪,姓許名仲孫,平日武斷鄉曲,違抗官府,一郡之人,皆以為苦。

    前任太守意欲将其捕拿,仲孫用種種方法解免,竟能安然無事。

    翁歸到任未久,便将仲孫拿獲,辦成死罪,由此東海大治。

     到了元康元年,宣帝召拜翁歸為右扶風。

    翁歸到任之後,選用公平廉正之吏,以禮接待,推誠相與,若有違背,亦必加罰。

    至治理地方,仍如東海時成法,各縣奸惡人皆立有名簿,每遇盜賊發作,翁歸便召其縣長吏,告以盜賊主名,教以訪拿方法。

    果然皆如翁歸所言,不久便能擒獲破案,故右扶風治盜為三輔中第一。

    翁歸用意尤在抑強扶弱,凡豪強被罪者,多送往掌畜官吏,使其割草,限以課程,不得倩人替代。

    若作工未滿課程,便加笞責。

    也有犯罪之人,不堪作工辛苦,竟用割草之刀自刎而死者,可見翁歸用刑之嚴。

    惟是翁歸為政雖嚴,至于為人,卻能溫良謙退,清潔自守,立朝甚得名譽。

    後于元康四年病終于任,家無餘财。

    宣帝甚加悼惜,下诏稱揚,賜其子黃金百斤,以奉祭祀。

     翁歸死後,韓延壽始為左馮翊。

    延壽字長公,燕國人,其父韓義為燕王劉旦郎中。

    劉旦謀反,韓義力谏被殺,國人憐之。

     後魏相被舉文學對策,請獎韓義之子,以明為人臣之義,霍光從其言。

    時韓延壽為郡文學,霍光遂擢延壽為谏大夫,遷淮陽太守,甚有治績。

    本始三年,宣帝召拜颍川太守趙廣漢為京兆尹,乃調延壽為颍川太守。

    穎川地方号稱難治,每遇太守缺出,朝廷常選名望素著之人前往充任。

    自從趙廣漢到任,因慮吏民結黨,遂設計離間,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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