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五回 白奇冤于公積德 逞陰謀廣漢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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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後任太守到來,見地方如此久旱,心中不解其故,正欲命蔔人問卦,忽報于公求見,太守命之入見。

    于公便将周青事述了一遍,因說道:“此是孝婦,本不應死,前任太守強為斷定其罪,諒因此事,觸怒神明,降此殃咎。

    ”太守聞言也就相信,便命預備一席豐盛祭品,親到周青墓前緻祭,并替她建立牌坊,祭畢回署。

    霎時間陰雲四布,大雨如注。

    是年東海郡年歲大熟,由此一郡之人,皆甚敬重于公。

     于定國自少從其父學習法律,及于公死後,定國亦繼其父為東海郡決曹,入為廷尉史,積官至禦史中丞。

    時昌邑王即位,所行無道,于定國切谏。

    及昌邑王廢後,霍光列奏進谏昌邑王之人,皆得升擢,于定國得升光祿大夫。

    地節元年宣帝命為廷尉。

    定國自少但習法律,未讀經書,今為廷尉,方延名師學習《春秋》。

    為人生性謙恭,無論如何卑賤之人,皆以賓主之禮接見。

    對于儒士,尤為敬重,以此為人所稱。

    至審判罪案,謹慎和平,遇有可疑之案,一律從輕發落。

    尤善飲酒,能飲至數石,心神不亂。

    每到冬月大審之時,酒後斷案,愈加精明,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為不冤。

    ”定國審判之公平,于此可見。

     如今奉命查辦趙廣漢告發魏相殺婢之案,自然格外慎重,詳細推究,結果查得魏相之婢有過被責,後來此婢出至外面,始行自缢,趙廣漢所言并非實事,遂據情複奏宣帝。

    于是丞相司直蕭望之劾奏趙廣漢污辱大臣,意存挾制,罪該不道。

    宣帝得奏,即将趙廣漢下在廷尉獄中治罪。

    于定國審訊中間,又發見廣漢妄殺無辜、辦案不實等數罪,罪應腰斬。

    複奏既上,宣帝批準。

    此時長安吏民聞知趙京兆問了死刑盡皆驚恐,不期而集者數萬人,守住阙下号哭,要求赦出。

    也有說道:“臣生在世上無益國家,情願身代趙京兆一死,使他得以教養小民。

    ” 宣帝不聽,廣漢竟被腰斬。

    論起趙廣漢平日為政廉明,抑強扶弱,原是好官,隻可惜末路不終,但長安吏民都甚感戴,死後尚多追思之者。

     趙廣漢既因罪下獄,宣帝選得彭城太守遣使署京兆尹。

    不過數月,即以不能稱職免官。

    宣帝又想得一人,現為颍川太守,乃.是著名循吏,遂下調召之入京,命署京兆尹。

    未知此人是誰,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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